【聯合報╱執筆/台科大應用外語系助理教授黃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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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直譯是「一個人的食物,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毒藥」,意思就是「一個人很喜歡的東西,可能是另一個人很厭惡的」,或是「對一個人有益的東西,可能對另一個人有害」。當我們說這句話時,通常暗示對方「每個人有其癖好,大家各取所需、各愛所愛,不需大驚小怪」。
例如很多台灣人愛吃stinky tofu(臭豆腐)和salt & pepper chicken(鹽酥雞),可是這麼香的氣味仍舊有人受不了,屢屢投訴EPA(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環保署)。前陣子EPA終於公告「異味為空氣污染」,只要個人聞了後有不良的情緒反應,「肇事者」都有可能被處以罰鍰,可見one man's meat is another man's poi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