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姊妹們
我們看到一群身手矯健的選手,正在摩拳擦掌,準備爲我們的母老虎隊爭光
這真是可喜可賀的光榮象徵,只是當我們回頭檢視我們的章程,似乎沒有規定
1.基金的運作
2.參加比賽的選手可否拿獎金
3.更沒有規定可以領取的獎金金額多寡
答1.通常基金的運作不外乎用於會員的餐費每次大約三百元左右(平均一個月一人五百元左右),其餘的就是用來買獎勵的獎品等等.而且每次球敍結束後財務都會公佈在網站上,大家要了解的話請自行去網站上看明細,應該不致於要印出來發給每一位會員吧!
我想我們的重點在於運用基金必須是經過會員全體討論過的,例如會費的內容包含每次餐敘的費用,但是如果是因為非例行公事而須支出的部分,那麼最好事先在章程裡面明定,或者是選出會員代表,由會長召集會員代表討論以因應突發狀況,然後在每次例會的時候提出給會員追認,我們的團體雖然規模還不大,但是我們的運作應該是可以很正規的
答2.每次例賽每個會員都是參加比賽的選手,皆有權利拿獎金,只不過通常會買球來作獎勵品,且球隊設有很多獎項啊例如總桿冠軍,淨桿冠軍,亞軍,季軍,幸運獎,bb奬,小鳥獎,老鷹獎,跳獎等等….每個會員都有機會有權利去競賽拿獎啊,並沒有規定那些會員不能拿,只有總桿冠軍不得重覆拿,啊不然就得規定拿過總桿冠軍,淨桿冠軍,亞軍,季軍者都不行再拿了,這樣大家都有機會了,會員二十二人半年輪完,每人一年有二次機會拿獎品.
每次球敘的獎勵是很好的鼓勵方式,但是畢竟每個人學球的資歷不同,天份也不一樣,並非每個人都能夠像閣下您這樣出色,何況我們球敘的目的是在於連誼,拿不拿獎應該是其次,所以我們認為球隊發展的重點應該是放在給參與的人有更多參與感,每次球敘都會很期待,而且競賽本來就是人人有機會,但是如果這個機會並非是在立足點上公平的話(我當然不是說我們的競賽不公平,絕無此意,只是說每個人的學習歷程不同) ,我們就應該更多考量放在給有參加的人多一些機會,讓所謂後段班的朋友也感覺與有榮焉,同時也讓前段班的朋友感覺被肯定,這樣發展下去我想整個隊上會更有凝聚力
答3.領取獎金的多寡每個球隊的規定都不一,隊費一年六千平均下來每個月是五百元,花在餐費上大約三百元左右剩二百就是當作獎勵品了,其實獎勵品是一種激勵而以,多少價值沒什麼很大的定義了.
我們很贊成每個人在每次球敘之後其實所剩無幾了(每次200元) ,如果比洞一次就要花十倍於所剩的基金的話,會很合理ㄇ,就是因為我們認為比賽的夥伴也是很辛苦,而花錢沒參加比賽的夥伴也有功勞,加上章程並沒有授權隊長或是任何人可以在會員未預期的情況下,擅自支出大筆金錢,所以我們才認為與其這樣不如大家一起討論章程的修訂,把目前這種情況明文化,讓想做事的人有所根據,也讓沒做事的人心服口服,另外我們建議目前已繳會費的會員有25人以每5人一個單位選出一名會員代表,爾後要是有新加入的會員每滿5人也可以增選一名會員代表,由會長召集因應臨時突發需要支出費用的狀況,以及隊上的重要決策,然後在每次月會的時候提給會員追認,這樣的決策過程可能會更有說服力吧
這個團體是屬於全體會員的,我們相信每個會員都希望看到球隊越來越茁壯
向心力越來越強,主事者的領導越來越有信服力
最近常聽到我們的夥伴們討論著我們的章程
首先,我們章程明定每次球敘的參加獎視財務狀況來發放給參加球敘的會員
但是球隊成立迄今已近半載,從來沒有發放過參加獎給與會的會員
(從來沒有發放過參加獎給與會的會員<<<我有拿到隊帽也)
如果沒有弄錯的話,我們記得隊帽是在去年底年終餐敘的時候,每個與會者繳交500元的費用,所包含的內容,也就是說我們繳了500元可以無限暢飲(吃)加上送一頂隊帽,那個東西如果當作是參加獎的話,…,沒關係啦,要是大家都沒意見,我們也不會有意見的,只是跟我們理解的參加獎,是指每次球敘參加的人員都可以領的獎品,兩者好像有落差吧
相信沒有參與比賽的會員對於對於球隊的貢獻應該也不少
至少每個月讓我們的球敘增色不少、熱熱鬧鬧的
但他們卻只能默默地在台下看別人領獎,這樣公平ㄇ
(看別人領獎,是很不公平的,那偶棉請總幹事下個月開始,獎項用輪著拿,得過獎的人不準再領了喔.那偶棉每次球敍隨便打打就好了,管他有迷有進步,來打完球吃我們該花的餐費,獎已經領過了,還給人家超領了,對不起眾姐妹我領太多獎了,我該吐出來還給james作帳以示公平,因為大家都繳一樣的會費,不能讓人家乾瞪眼囉)
我們特別提到給獎勵是好事,但是如果是突發狀況因應每個月的聯誼或是比賽的話,要拿大家的基金去發放就得經過大家同意,團體裡面不是誰說了就算,除非章程有明定,我們期待的是一個有制度的球隊,這樣誰來當頭頭都是一樣的,而且當頭頭的人才不會被批的滿頭包
每個會員不都是依照規定繳納了會費,為何只能乾瞪眼?
更何況我們的基金已經累積了一些金額,相信每個月固定給與會會員參加獎
並不會造成球隊的財務困難,另外,球隊基金既然屬於全體會員所有
那麼要動用這些基金必定要經過全體會員同意
否則就會有違法的疑慮(如果要講法律,我們是較不董拉,球隊基金是屬於全體會員沒有錯,但是大家在吃飯時的餐費每個月每人也用去三百左右了,如果每一筆經費都要經過全體會員同意,那每次球敍吃完飯時請財務作個簽名表,大家吃完飯時記得簽個名喔不然財務交待不出錢用在那里,還有領獎品的人也要記得簽收一下,交待一下經的來去,啊那不就要去申請有證號的基金會囉,那醬子基金的使用用途更有公信力)
每筆經費本來就是要經過全體會員同意的,只是同意的方式有些是章程授權給隊長或是特定人行使,要是章程沒規定的話,就要徵求會員的同意,所以我們才要建議選會員代表,以便因應突發狀況,這樣運作下來隊長才不會有壓力
相信我們球隊的主事者(通常主事者如會長,總幹事,財務等都是吃力不討好的無償工作,作得好是應該的,作不好被人閒是更應該的.通常一個球隊的基金運作是由會長,總幹事去作安排,一年度里的所有基金都是花在該年度里,全花完,花不夠的會長要自掏腰包讚助,花剩的通常會在年終賽時全灌在獎勵上,一毛都不留給下任會長)
沒錯隊長總幹事跟財務都是吃力不討好的無償工作,更不應該為了無償的義務工作被人家批評,甚至懷疑操守問題,這樣就太不値得了,所以我們才會建議隊務工作要有制度,很多事情尤其牽涉到金錢的事情,更不應該讓這些服務的會員背上黑鍋,因此我們希望能夠有一種制度或是程序,是對大家都公平的,要不然作服務的人怨聲載道,被服務的人也有所不平,這種結果绝對不是大家願意的
個個都是聰明人,應該不至於會去誤觸法網才是,最近看到社會上的種種亂象
歸咎原因不外乎就是在於領導無方,相信我們的球隊,不至於會發生這樣的情事
最後,我們期待我們每次的球敘,都能夠把每次的球資(包括借牌費用及擊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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