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律師誓詞:
「謹以至誠宣誓:自成為律師時起,將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
中華民國司法官誓詞: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可憐可恥可鄙失職的南部唯一有法律系國立大學的教師們, 竟然又栽培出了一個法匠; 他忘了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他忘了行使他所謂民法「權利」時, 「不得有違公序良俗」的基本法義, 爛學校爛教授教出來的爛學生, 他滿腦子那三成的「酬金」, 引發公憤後, 居然還可鄙的想出「保密條款」的卑艦把戲來試圖堵住被害人的嘴
這樣的人, 他也許會成為律師, 甚至是檢察官,法官, 更可怕的是成為立委,部長,總統....
很難想像這樣連個區區四五萬元都會動起歪腦筋的人, 在未來每天遇到利害交關, 權力魔戒, 與更大的魔考時, 他會做出甚麼樣的決定?
是南縣專案的謊言嗎? 還是狗屁不通的大水庫理論?
法條不是問題; 不成文法與使用判例作為審判理由的國家太多了, 有一種東西,台大垃圾造廠一直沒教: 那就是: 公意, 法理, 與良心
「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的老師們, 或許該勸勸這位學生轉系, 台灣不該再養出另一個法匠
公意或許也不該容許「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私了此事; 因為私了的風氣在台灣法界如此猖獗
「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也許不該期望此事船過水無痕
我猜
一周內, 人肉搜索將展現另類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