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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台獨也是中國的民主運動 -- 兼論民主永遠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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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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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本論壇


王希哲

民主,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這麼簡單的道理,自由派們就永遠裝著鬧不明白

美國人要在美墨邊界設立"長城",墨西哥人不高興,能夠舉辦墨西哥人公投,以"主權在民"的原則,通過決定,不許美國人建這條長城嗎?不能。為什麼不能?因為從加州到亞利桑那州到新墨西哥州到德州的主權早就不屬了墨西哥人民而屬了美麗堅國人民。墨西哥人的民主,管不到美國。

一個人馬路上撿了錢包,他能拿回家舉行全家"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 決定這個錢包的"獨立",也就是歸他家所有麼?不行。員警會找他,法院會找他,為什麼?無他,他家的"民主"對這個錢包的主權所屬無效。

一群房客住慣了那房子,它能舉辦房客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決定這個房子的"獨立",也就是歸他們房客所有麼? chinatown 的住民,世代住在chinatown ,他們能夠以"主權在民","住民自決"的口號,舉辦住民公投,以"合法的民主程序"決定chinatown 的"獨立",也就是chinatown 主權歸他們住民所有麼?都不行!為什麼?道理這麼簡單:他們"民主"了他們無權民主的東西。他們的這種"民主",實質已經構成了對他人合法民主的侵犯,成為了對他人既有主權的片面剝奪。

民主,各派學說汗牛充棟,盧梭哈貝馬斯......,古典的,時髦的,他們永遠論述的是某個特定人民群體對他們早已既定的主權,不應該少數特權者把持而應由該特定群體的全體人民行使。他們從來不會去論述本來就沒有主權的人民能不能對他人的既定主權實行"民主"。

德國的主權民主由德國全體人民決定而不由法國人民決定,哪怕某些法國人生活在德國土地上;法國的主權民主由法國全體人民決定而不由德國人民決定,哪怕某些德國人生活在法國土地上;這本來是不言而喻的,根本不必去論述的。但恰是這個不言而喻不必論述的領域,中國自由派們為了台獨的利益,竟故意地把它攪得一塌糊塗。

中國的既定主權,為全中國人民所有。共產黨特權集團將其實際壟斷為一黨所有,中國人民就要向它爭民主,就像共產黨當年向國民黨爭民主一樣,這是民主運動。

同理,中國各省的既定主權為全中國人民所有,不可以為各省各地方人民片面所有。臺灣省人民要將其片面壟斷為"本省人"所有,獨立出去,這就同樣侵犯了全中國人民的主權,全中國人民就要向"臺灣人"爭民主。反台獨也是中國的民主運動。堅守在臺灣的藍軍反台獨,代表了全中國人民的利益,維護著全中國人民對臺灣的主權,它就是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個極其重要部分。

如果某些"臺灣人"聲稱自己"從來不是中國人",甚至是日本人,那麼,他們就是僑居在中國臺灣省的外國人;他們就自己解除了自己對臺灣的任何主權,就像居住在德國的法國人對德國沒有主權,居住在法國的德國人對法國沒有主權,或者說,像世代居住在chinatown 的唐人對美國的這塊土地沒有任何主權一樣。如果他們要片面"住民自決",侵吞中國人民對臺灣的主權,"回歸日本"或 "美屬",他們就已經不是少數中國人對多數中國人的侵權,而是"外族"對中國領土主權的侵佔,中國人民就必須敦促中國政府出兵解放臺灣,收復領土。

領土主權與統治權是截然兩回事。近現代民主理論,講來講去,講的是統治權的問題,講的是特定主權領土上的一部分人要對另一部分人民進行統治,必須要經過這些人民的同意,這樣,特定領土上的主權,就由這特定群體的全部人民所掌握,這就是"主權在民"。這種"主權在民"實質不過是"政權在民",也就是既定主權體現為政權後的歸屬在民,而不是主權本身的來源可以"在民"。主權,特別是領土主權的歷史來源,從來與民主無關。任何民主不能,也無權解決領土主權的歸屬。密特朗對台獨分子說,"主權不是投票可以解決的"。

原始領土主權哪里來?答曰:特定人民群體的先祖血汗開發和暴力征戰來!世界進入近代,從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開始劃了時代,才有了世界既得利益大國對各國國家主權邊界的國際承認和保障體系。一戰後是凡爾賽體系,二戰後,是美蘇中英雅爾達體系。我們說"臺灣自古屬於中國",有人說"不是"。根本不必辯論,戰後雅爾達體系確認臺灣主權屬於中國,臺灣就屬於中國,無需囉嗦。因此,台灣領土主權屬於中國的法律來源不是"民主"決定的,也不能由"民主"決定的,而是美蘇中英盟國對日戰爭勝利決定的。戰後,任何對"臺灣主權屬於中國"的挑戰,無論它是戰爭挑戰,還是"民主自決""住民自決"漂亮口號的挑戰,都是對雅爾達保障體系(體現為聯合國)的挑戰,都是對世界和平的挑戰!都是一種企圖重新劃分戰後大國確定的國家主權疆域的再戰的冒險。

依據現代民主的原則,應該是"選票裏面出政權"不應該是"槍桿子裏面出政權",這是對的,但主權不同。今天的世界,國家領土的主權(例如美國本身和後來對西部南部各州主權)還是從槍桿子出來的,或槍桿子為後盾出來的,再由大國統治的國際體系承認或保障的。任何改變的企圖,沒有大國的承認,都是不合法的,無論你是否實際擁有所謂"土地、 政權、 人民",再加"選舉"諸要素。你暫時擁有這些,不能證明你擁有主權,只能證明你在主權國家中的非法割據,等待主權中央政府軍的解放罷了。總之,"選票裏面出政權,槍桿子裏面出主權",兩者來源不同,這是不能由自由派們去混淆的。

有人以蘇聯東歐的變動,來證明雅爾達戰後體系也是可以改變的。當然可以改變,大國同意就行。那時的蘇聯(俄國)掌握在戈爾巴/ 葉利欽手裏。若掌握在今天的普京手裏,你看它還能不能變?不是絕對不能台獨,而是不能片面台獨,不能 "2千3百萬臺灣人民決定"台獨,必須經過中國的同意,經過13億全中國人民的同意。不要拿"大陸不民主"說事,不民主你就與大陸人民一起爭取民主,分割中國人民主權自己拿走,是不允許的。主權不可以片面改變,美國今天對台海兩岸的立場,就是這個立場。

把政權與領土主權的來源區別弄清了,就可以輕易地揭穿陳水扁台獨主義者與為他們張目,捧場,叫好的大陸自由派們對兩者蓄意的混淆了。他們的最高王牌理論,無非是惺惺作態:"臺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的未來",否則違背了"主權在民"的原則。不對!"主權在民",作為中國人民一部分的臺灣人民,有權決定自己未來的政權,無權決定臺灣土地主權的歸屬。臺灣領土主權早有既定的主人 ----全中國人民!"民主"沒有無限的神通。民主永遠只能民主它能夠民主的東西,永遠不能夠民主它不能民主的東西。而國家領土主權,是不接受任何片面"民主"的,除非打一場勝利的獨立戰爭後,得到大國的承認。

2007年5月18日
美西海灣
xz7793@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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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一条剥去台独走火入魔的看家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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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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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

 一、"开罗宣言没有签字,无效"

  真可笑。就像儿子某天乱翻父母的陈年仓柜,发现父母当年结婚的契约没有签字,惊喜万分四处宣布父母婚姻无效一样。

  未签字父母婚姻契约是否有效?是否仅仅是个"新闻公报"?由父母来说,由父母数十年生活产生的事实(包括儿子存在的事实)来说,而不是由儿子喜欢来说的。开罗宣言签过字也好,没签过字也好,它是否有效,是要由美英中苏当事同盟国政府来说,由同盟国战争合作造就的近代历史事实来说,不是由台独来说的。

  完全是常识。任何当事人(国)的契约,可以签字画押,可以君子协定,其是否有效,端视乎契约后有无悔约赖帐,有无共同事实执行。事后既不赖帐且一再确认,又事实共同执行,它就有效。"效",就在它的共同执行。签没签字,有何关系?没有签字可以有效;签了字的一样可以无效(除非有更强大的力量来保证它)。

  《波茨坦公告》,是开罗宣言的再次确认和直接延伸,签了字没有?签了。斯大林补签了,杜鲁门签字外,受委托为英、中两国首相和委员长代签了。盟国《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执行的直接结果,就是日本天皇的无条件投降诏书;它长期的结果,就是联合国。它的"有效"已经成为了战后60年世界政治的历史构成。若《开罗宣言》无效,则《波茨坦公告》无效,当然,日本无条件投降亦无效,今天的世界现实也全然无效。这正是台独皇民们半世纪每
天作的黄粱大梦!

  1950年1月5日,在杜鲁门总统上午发表了台湾主权早已依据开罗宣言归还中国后,下午,国务卿艾奇逊补充讲演:

  "我们的立场是什么呢?在战争期间,美国总统,英国首相和中国委员长在开罗一致认为,台湾属于日本窃取中国领土,应该把台湾归还中国。正如总统今天上午指出的,这种说法包括在《波茨坦公告》中。《波茨坦公告》已作为日本投降的条件之一告诉日本人。他们也接受了它。而且,这是日本投降的基础。"(《美国总统公开信件:杜鲁门1950年》p11-12)

  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翻了案,也就是把"日本投降的基础"翻了案。首先是美国大爷能同意吗?天天自慰式的吵闹(甚至到美国去发广告) "没有签字无效"的把戏,能有什么结果?台独们死了这条心吧!


  二、"麦克阿瑟委托蒋介石军事占领台湾"

  又是笑话。麦克阿瑟是什么人?盟军四国首脑协议委任的对日受降指挥官。蒋介石是什么人?中国元首,美英中苏盟国最高统帅部四大统帅之一。麦克阿瑟的职权本身来自蒋介石元首的首肯任命。不是什么"蒋介石依据麦克阿瑟命令受委托军事占领台湾",相反,是盟军下属指挥官麦克阿瑟执行包括蒋介石在内的最高统帅部首长的共同指令,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命令太平洋战区日军向中国投降,接受中国对台湾主权的光复。

  登陆台湾前后,中华民国政府一再声明,它不是什么"军事占领台湾",它是在收复和行使对台湾主权(自然台独喜欢鼓吹的什么"军事占领国际法"与它无关)。听到了这些声明,正如杜鲁门所说,盟国没有异议,"美国及其盟国尊重中国对该岛行使主权"。(杜鲁门1950年1月5日声明)

  不错,韩战爆发后,杜鲁门一度企图翻案,想把台湾解释成美国委托中华民国的占领。他给在台湾访问的麦克阿瑟的电报说:

  "该岛的现实地位是,它是由于盟军在太平洋地区的胜利而取自日本的领土。与其他相类似的领土一样,在没有采取国际行动来决定它的前途之前,它的法定地位不能确定下来。中国政府受盟国的委托,接受该岛日军的投降。这就是中国人之所以现在在那里的原因"。

  麦克阿瑟本人立即回电驳斥了杜鲁门:"(开罗宣言)这是福摩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归还给中国的理由。没有必要再来解决福摩萨的归属问题了;就我们方面说,中国是根据开罗协定的条款拥有福摩萨的。"

  请看,正是这位执行官麦克阿瑟本人,彻底否定了"麦克阿瑟委托蒋介石军事占领台湾"的胡说。

  麦克阿瑟是军人,他的一号命令准确地执行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在开罗和波茨坦发出的关于将台湾主权交还中国的指令,下令日军向中国投降。没有盟军统帅部的指令,麦克阿瑟没有资格和任何权力去"委托中国对台湾占领"。假使麦克阿瑟擅自"委托中国占领",中国受托占领后竟片面宣布主权,行政管理下去,麦克阿瑟就必须提出异议,并挥军入台。他没有这样作,据说"让中国占有台湾成了既成事实",他就应该被捕上军事法庭接受失职审判。麦克阿瑟明白,杜鲁门的事后改口的所谓"中国受托占领"

  ,实际是对他的诬陷,因此,他必须为自己辩护,他必须说明白"中国是根据开罗协定的条款拥有福摩萨的",不是什么"受托军事占领",就像他在同一个一号命令中,下令库页岛及千岛群岛日军向苏军投降,决不是他一个区
区军事长官麦克阿瑟可以心血来潮对斯大林"委托",而是依据盟国波茨坦协议(战胜国利益分配结果)的指令一样。军人执行的仅仅是国家指令。


三、"《旧金山和约》没有规定台湾收受国,因此中国不拥有台湾主权"

  笑话。且不说,《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无效(无论对中华民国政府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皆无效),我们要问,在这个世界上难道失主从强盗手中收复失物,还需要强盗的背书吗?难道还需要强盗指明"这个赃物我还给你了",失主才得以"法律上"恢复对失物的主权吗?不必。除非失主打不过强盗需要强盗的开恩,则无话可说。我既把强盗打倒在地,它无条件投降,那么我(中国和盟国)只需要作一件事:命令这头野兽把它的掠夺物吐出来("放弃")。吐出来之后,物归原主和怎样物归原主,完全是战胜国的事情,强盗日本只有老老实实,毫无置喙讨价还价的余地。它承认物归原主当然好,是他悔罪反省的表现;它不承认物归原主也罢,反正旧物已事实回到原主手中,原主随时警惕它再来抢便可。如果居然还需要日本明言"放弃"后给谁,谁才能"合法"收回它的旧物,战败国就不是战败国,战胜国就不是战胜国了。为什么台湾的旧皇民喜欢说"终战"避讳说"战胜"。因为"终战"日本还可以讨价还价,而"战胜"(一方是无条件投降),则日本毫无讨价还价余地。这正是台湾皇民们梦想为主子翻案卷土重来的苦心。在翻案的热情上,他们比日本人还要"日本人"的。

  如果此说旧金山和约日本"放弃"了的土地,没有指明还给谁,就"主权未定",那么,俄国的南库页岛、千岛群岛,中国的台澎、西沙南沙,南韩北韩就应该至今通通"主权未定",不但中国,还有俄国、朝鲜、韩国都尚有待
战败国日本的开恩了。因为这些土地在旧金山和约里都一样是"放弃",日本并无指明由谁收受,为何台独皇民的"国际法"独对台湾有效?

  台独分子永远不愿明白,战后中国人民收复台湾,法源不是来自美国,更不是来自日本,而是来自中国人民光复旧物的天经地义。因此,本身违背《联合国宣言》盟国必须共同对日缔结和约不得单独对日媾和的片面的非法的《旧金山和约》对中国人民没有意义。对中国人民来说,1941年向日本宣战,宣告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历史一切对日条约,就是恢复对台主权的开始,1945年10月25日,日本"台湾总督"安藤利吉依据天皇诏令向中华民国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签具受降,便是中国恢复对台主权法律手续的完成。其他的一切,无论美日《旧金山和约》怎么说,也无论中华民国对日和约怎么说,甚至直到1972年北京与东京的中日联合声明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都不过是对中国恢复对台湾主权法律手续完成后的程度不等的追认。这些追认,有当然好,但并非必须,用中华民国当年驻美大使顾维钧对杜勒斯的说法"(中国对台湾主权)于波茨坦宣言中已明确表示,其归属根本无须日本一一追认。"(《战后中日关系的实证研究》93页)

  但在台独眼里,中国是否合法恢复了对台湾主权,全看美国日本的施舍(这是他们的思维习惯),他们看到旧金山和约日本只是"放弃"台湾,甚至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日本也是"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立场",没有明言把台湾交还中国,便欢天喜地,声言中国着了道,被美国日本"耍了",台湾主权未定,要由他们来"自决"了(又是莫名其妙。"未定"可以当事国再定,也没有任何人"明言"可以仅仅由"台湾人"来自定呀?)。他们完全不理解,美日的心计中国人民当然知道,但不在乎。一切靠自己的力量。在中国人民的眼里,台湾主权回归了中国根本无须美国更不必日本去"承认"。日本只要乖乖地"充分理解和尊重",美国只要"不提出异议"就足够了。以为要日本明言给中国了,中国才拥有台湾主权,倒是对中国的侮辱了,倒是默认日本有这个拍板台湾的权利了!不需要!结果,美国在旧金山与日本唱双簧的计谋,中国倒把它看作日本对"台湾给谁"根本无权发言的战胜国处理投降国的原则了。美日《旧金山和约》的心计,1972年到了毛泽东周恩来那里,歪打正着成了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的外交国策了。

  台独不高兴抬出《旧金山和约》此计失效,争辩说,"赃物必须要强盗明言还给你,你才算合法收复。这是国际法!"莫名其妙。哪里来的这般"国际法"?国际法无非是国际社会,首先是列强造就和承认的惯例,然后才是大学教授的讲义。过去究竟如何不辩论,现在,中国(还有俄国韩国)从战败的日本强盗手中收回失土主权,无须它置喙追认(最多听它表示"尊重"),这是世界史的第一例吗?即便是,而今尔后,它就是国际法。

2005年11月25日
美西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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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革命和臺灣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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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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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

臺灣式的“民主”,是民進黨策略陰謀的實踐。它不是用民主去民主,而是用“民主”去革命。不是用民主的手段去追求各階級族群平等的民主理想,而是用“民主” 的手段去實現族群壓迫的台獨革命目標。

這樣的臺灣式“民主”,能夠是大陸民主化的榜樣嗎?能夠給大陸民主化以積極的影響和推動嗎?不能,完全相反,它給了大陸執政黨及其擁戴群眾一個極其惡劣的教訓,極大地增加了大陸民主化的困難。

我們知道,民進党(廣義綠黨),是承認日本對臺灣的主權而不承認中國對臺灣的主權的,從這裏出發,他們認為中華民國“佔領”臺灣是非法的,中華民國政權是 “外來殖民政權”,中國國民黨及其藍色群眾,是外來殖民者,是對臺灣的侵略者。因此,他們要求臺灣獨立,要求消滅中華民國以徹底清除這個中國對臺灣主權的印記。

他們當然可以這樣認為。但這樣,他們與中華民國的關係就是一種“民族革命”的關係。他們要實現他們的目標,就應該堂堂正正去革命。早期,他們就是這樣做的。他們若革命成功了,誰能不允許他們“獨立”?他們要用自己的力量革命,把國民黨“外來殖民政權”推翻了,他們要怎樣清算國民黨,都由著他們去,就像共產黨革命把國民黨政權在大陸推翻了,就只能由著共產黨去清算國民黨的22年“罪行” 一樣,誰能說一個“不”字?

但是,民進党革命沒有成功,它卻換了一種陰謀,它承認中華民國體制,鑽進中華民國體制,參加中華民國體制下的選舉,宣誓向中華民國憲法效忠,作中華民國 “總統”,卻處心積慮,時時處處利用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下的民主,煽動地方民粹復仇主義,利用自己臺灣地方人多勢眾的暴民優勢(打扮成多數“民主”)去煽動仇恨國民黨,欺侮國民黨,清算國民黨:清算228,清算兩蔣,清算國民黨“黨產” ,清算國民黨“一中國家認同”,清算國民黨過去的一切,以達到無法用革命顛覆中華民國的目標。這就是民進党的極其無賴流氓的手段。

你既然不能革命成功,你既然要放棄革命進入體制玩民主遊戲,你就應當遵守開放民主時雙方確認的遊戲規則,這樣,對主動交出政權與你玩民主的原執政黨才是公平的。不然,你就要負起破壞民主遊戲的全部責任。

我們設想一下這件事對大陸民主化的影響。我們知道任何一個政黨,特別是有政權專制歷史的黨,是一定有歷史罪惡的。國民黨有它的罪惡,共產黨也有它的罪惡。但同樣,國民黨有它的功勳,共產黨也有它的功勳。任何政治的罪惡或功勳,站在不同立場的人們,會截然有相反的價值判斷。

我們許多人認為共產黨是罪惡滔天的:它武裝叛亂顛覆了民國;它殺害了無數党國忠貞之士,它迫害死了成千上萬無辜民眾,它“反右”,它“文革”,它“六四” ...。總之,要清算共產黨,要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好不好?很好,我老王贊成。但是,那麼,就請你革命吧。你革命,像毛澤東推翻了國民黨一樣推翻了共產黨,就任你清算,老王不說一個不字。

但是,若你不能;若今天的絕大多數中國人都不希望用革命來改變共產黨的統治,而希望推動共產黨改革,希望共產黨明智派終於明白“民主是個好東西”,形成主流與民眾一起著手中國的民主改革,向反對派開放政權,共同來玩民主遊戲,反對派接受了規則,那麼,我就堅決主張反對派應該尊重共產黨,尊重中共開放政權而與各方商定的民主遊戲規則,反對任何的反對派力量一旦有了民主,就借助“民主” 煽起舊有的階級仇恨來清算共產黨。

既然你要清算過去,你就革命。既然你要執政黨開放政權與你共同玩民主,甚至它可能因此下臺,把政權拱手讓給你,你就應該一切向前看,不得向後清算。
過去的政治造成的一切結果(個人罪惡除外),什麼228,什麼“黨產”,什麼64...,無論怎樣“滔天”,都有著歷史的合理原因,留給歷史家討論,現實,我們要強調的是執政黨歷史必然有的另一面,它的功勳,國民黨對民族的功勳,共產黨對民族的功勳。我們作反對黨與共產黨競爭的,是發展向前的民主政治,是怎樣更好的向前建設一個民主富強的中國。

如果大陸的反對派力量也像今天的臺灣民進黨綠党一樣的流氓無賴,騙取了共產黨開放民主,交出政權後,為了自己的選票,就利用共產黨歷史的“罪惡”,大肆渲染這些“罪惡”,用清算共產黨的口號,煽動階級仇恨,把半世紀大量與共產黨有怨恨的民眾,聚集在自己旗幟下,成為自己的“鐵票”源(這個票倉多麼巨大!多麼誘惑!),以達到消滅共產黨自己永遠一黨獨大的目的。這對共產黨公平嗎?這能服共產黨和共產黨也擁有的極其巨大的曾從共產黨的“罪惡”中得到利益的那部分民眾嗎?他們難道不同樣的可以針鋒相對的煽動仇恨(反對派是“還鄉團”、“ 賣國賊”、“勾結帝國主義”...)來予以回擊嗎?這樣一來的“民主”,不會使中國陷入大混亂,大分裂,大內戰的狀態中嗎?必然要的。這就是今天“臺灣式民主”已經對大陸作出的惡劣示範和榜樣!

我們本來希望共產黨開放政治後,國民黨也能回到大陸參與與共產黨的平等競爭。現在有了民進黨這樣惡劣的榜樣,共產黨想想,若國民黨也學了民進党的流氓無賴手段,回大陸進入體制,參與政治後,就大肆煽動大陸人民對共產黨的歷史仇恨撈選票,共產黨還能有活命的機會嗎?不寒而慄的共產黨敢開放政治嗎?!

依據民進黨臺灣式“民主”的惡劣榜樣和教訓,老王我修正了過去對大陸民主化進程的看法。過去主張,共產黨開明派與民主力量合作,著手開放政治後,一切國家機器都應該儘快國家化。現在不這樣主張了。現在老王主張,共產黨開明派哪怕著手開放政治,也應該在相當長的時期,把軍隊、情治、員警等機器抓在自己手裏,不可像天真的國民黨(其實是李登輝的陰謀)那樣,把它們輕易交出去。以防止開放後,一定出現的為了自己一黨一派的選票,毫不以國家的,民族的利益為念,利於煽起仇恨以營私的反對黨野心家興風作浪。他們要這樣做,共產黨就用國家機器把它們收拾掉,“破壞民主”的責任,完全要由這些煽動仇恨的人們來負。道理很簡單,已經反復說過:

“你要對我清算顛覆,敬請你去革命;你要開放民主,便不得煽動歷史的仇恨,分裂人民,危害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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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綠島像一隻船" ---代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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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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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哲

我堅決的反台獨立場, 不能不提到台獨革命元老洪哲勝
這部書的序言本來我是 請他來寫的,因為台灣問題上,他最了解我。 但被他拒絕了。他對我很失望。 這 些年裡,他鞠躬盡瘁用他的台獨理念和其他手段成功俘虜了海外大部"民運領袖" ,綠化了大面積的海內外民運人物,但俘虜王希哲他失敗了,相反, 王希哲成了 他傳播台獨的勁敵,成了他和他的背景勢力千方百計封殺的對象,而就在這封殺 中,不客氣說,王希哲成為了海內外民運中,堅持中國的民族、 民主主義相統一 立場而堅決反對台獨的中流砥柱。

遠在廣東西北深山的懷集監獄中,度過漫漫無際的黑暗時, 我就曾聽見窗外隱約 傳來的不知什麼人播放的台灣小夜曲:"這綠島像一隻船 ..."。多麼美喲! 她 給我遐想,她摧我淚下,她使我的思緒伴隨著海浪湧出鐵窗,去尋覓那艘船, 去 尋覓那船上的"姑娘"。這是一首政治犯的歌,海峽兩岸政治犯的心是相通的。 從此,我多麼希望早日見到台灣反對運動的英雄人物!原來,我簡單地以為,台灣的反對運動與大陸的反對運動,是一致的,都是反專 制的,大陸的反對運動,反對的是共產黨專制,台灣的反對運動,反對的是國民 黨專制。 台獨,也是因為害怕共產黨在大陸的專製而走向極端,主張台獨的。

1996 年10月流亡來到美國,紐約結識了洪哲勝,聽了他演說,看了他寫給我的信, 我才驚訝起來,原來他不是反對共產黨專制,他反對的是中國,是"中國人侵占台 灣", "台灣人懷念日本統治"。我趕緊在哈佛圖書館找到了各種台灣的介紹書 籍和台獨文獻,發現, 台灣的政治反對運動雷震殷海光等代表的原來的反專制主 流,已經在台灣黨禁開放後,被民粹的甚至皇民的台獨主義所淹沒。 台灣反專制 不反華的早期作了英勇鬥爭和犧牲的英雄們,一個個的被排擠或失望, 離開了綠 色民進黨。那皇民台獨理論,不是洪哲勝個人的荒謬,而是台獨原教旨的基礎: "台灣從來不屬中國; ""馬關條約有效;""台灣主權屬於日本。"二戰日本戰敗並未把台灣主權歸還中國, 《舊金山和約》奠定了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 台灣"自決"獨立的法源基礎。因此,中華民國是二戰後"非法佔領台灣的外國 殖民政權",必須推翻之,趕走之。

於是,我終於明白了,中國民運支持台獨勢力,是多麼的荒唐, 它是在支持一個反對和仇視中國的勢力,我終於弄清了,中國人民對台獨勢力的鬥爭, 本質上, 是中日民族戰爭的政治繼續,它是一場維護中國人民民族利益的嚴重鬥爭。當然,中國共產黨當年對國民黨的內戰造成的祖國分裂; 中國共產黨早期為聯合 對付國民黨而對台獨的培植和縱容;中國共產黨今日在大陸頑固不願改變的專制 制度為台獨不斷提供的藉口, 也都是中共對台獨走到今天所必須要負下的責任。王希哲的反專制民主立場,和反台獨民族立場, 使得王希哲成為了海峽兩邊的政 權都不喜歡,都要壓制,封殺的對象。甚至,王希哲也早已被海外綠化的"民運 主流",視為了異己和"偽民運"。 近百年來,中國民主運動的核心是愛國主義。民主主義與民族主義,是統一的。

上世紀80年代年前後,以《河殤》思潮為代表, 中國異議知識分子趨之若騖地走 向了民族虛無主義, 把"民主"視為一種無國界的國際主義。中國的國家利益低 於他們的"民主國際主義",為了這種"普世"的"民主國際主義", 中國的國家利益他們可以在"反共"口號的掩蓋下,一點不猶豫地否定掉,甚至出賣掉。 為了"民主",他們甚至可以號召外國侵占中國。他們實際又一次犯了中共歷史 上早已犯過的錯誤。 中共也曾把他們的"無產階級事業",視為"國際主義事業" ,中國的國家利益低於他們"無產階級國際主義",為了"無產階級國際主義", 中國的國家利益他們可以在"反帝","保衛蘇聯"口號的掩蓋下否定掉,甚至 大塊地出賣掉。 中共走過了彎路,最後還是要回到民族主義的現實中來。 因為今天的世界,無論 多麼美麗的、"普世"的理想,終於還是要落實在主權祖國的現實的土地上。

民 主,歸根結底是民族的民主。 失去了民族的附麗,"民主"便是焉附之毛,失本 之木。 中共大錯鑄成,悔之無及,如何今日中國民主運動,還要再錯?隨著時間的推移,,認同王希哲立場的人們畢竟還是越來越多,甚至, 以《堅決 支持台灣人民"反貪腐""倒扁"》運動連署聲明為標誌,海外民運中,認同或 接近王希哲立場的人們,也已經紛紛站出來,形成了一股新的力量, 一股中國民 運正氣的力量。其實,王希哲並不絕對反對"台獨"口號,有如辛亥革命,它僅僅是中國人在中 國的土地上,向中央專制政府作鬥爭的一種政治手段,它的目的,還是中國民主 的統一。 因為中國每一寸土地的主權,都是屬於全中國人民的。 地區行政在國內鬥爭中可以暫時的獨立,主權不可以絲毫分割獨立出去。 任何的民主,只能民主它有權民主的東西。 民主的基礎是主權,它的邊界也是主 權。不擁有主權或僅部分地擁有主權的人們,要對整體主權去實行他們片面的" 民主", 這恰恰是反民主,是對擁有主權者的民主的侵犯。 台灣的主權,是不能允許"台灣人民"片面的自行去"民主"決定它屬於中國所有, 或日本所有,或 "台灣人民所有"的。捍衛中國人民整體的民主權利,正是中國民主運動的重要 任務。

台灣,"這綠島像一隻船",它將向哪裡漂去? 王希哲在《與民進黨討論書》的結束,曾說到: "台灣是中國近代最早迎接現代化的地區。自沈葆楨、劉銘傳時代, 台灣的先賢 們就立志要以'一隅之設施,為全國之模範',面向海洋,勇敢地把示範整個大 陸走向現代化的歷史使命擔在自己的肩上。" 我真誠的希望台灣能把這 個歷史的使命,重新擔負起來。 但是,它就必須先切除皇民台獨這個與中國人民為敵的毒瘤。

謹此序

王希哲 200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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