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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給二代健保新制誠懇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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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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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日宣布通過二代健保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展開審議,至年底健保費調漲趨勢,看來也勢在必行。然對於行政院目前通過二代新制的法案,不論就其原則面或實質面上,仍然存在著許多值得檢討之處。而金川曾任中央健康保險局首任總經理,對此特提出下列幾項看法。

全民健保的基本大原則必須做到「扶貧濟弱」

社會醫療保險之目的,首重扶貧濟弱,所謂扶貧,在於保費的分擔,使有經濟能力者多負擔保費,經濟匱乏者得少負擔保費。至於濟弱,就在於幫助長期受貧弱之苦的病患,讓他們的醫療照顧,能受到社會公平的對待。如果這樣的論點能得到大家的認同,那麼我們二代新制必須考量以下幾個問題:

一、 多眷口的負擔太高且不合理

依二代新制採一到四口,按人頭數計算保費負擔,其採絕對值之計算方式,同樣使家戶眷口數多者,保費負擔呈直線增加,並不合理,應考慮以遞減方式降低多眷口數之負擔。


二、 下限太高,上限太低

依台灣目前經濟環境,下限訂為300元,對所得偏低者仍是過高的負擔,至於上限僅訂為3000元,似又未能實踐扶貧之精神。既想啟動新制,保費上限應不予以訂定,使更加落實社會保險量能負擔精神。

三、 費率3.14%如何訂定?

新制所訂定的保險費率為3.14%,其公正性為何?試算基礎為何?應請外界專家學者予以嚴格審查。

四、 就醫部分負擔過高應予調整

為解決保費收入的缺口問題,行政院提議了這許多的開源措施,要從民眾荷包取錢,但一直未見在提供民眾醫療面上的具體有益作為。先前所謂的健保雙漲,包括調漲就醫部分負擔,此時,就應檢討部分負擔制度,偏高的部分應予調降。

五、 醫療品質與醫療防弊應有具體方案

對都會與山地離島地區之醫療品質、各專科醫療之服務效率等,應訂定其保障之具體策略。對舞弊浪費之情況,應即刻檢討實施防範之目標,與討論具體之執行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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