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記 : 每日一扁 (96) 「當時瑜亮」
自 2000 年以來﹐各方媒體名嘴﹑專家學者分析﹑解析﹑剖析﹑透析李登輝﹑陳水扁二者之間的關係﹐琳琅滿目﹐好似應有盡有﹐沒有的也有﹐什麼臺獨之父﹑台灣之子﹑情同父子這些肉麻又沒趣的諛詞兒﹐充斥在台灣這個小島的廣播言論﹑日常談話﹑印刷物品中。久之﹐連李﹑陳二者自己也飄飄然而忘其所以﹐對這些肉麻又沒趣的諛詞兒﹐或竟放膽公然宣稱﹑或似無若有「概括」「承受」真是如此﹑真有如此﹑...
真是噁心﹗
本人認為﹐所有那些諛詞兒﹐都沒有銘記《 以利分者﹐必以利合 (2008/03) 》﹑《 以利合者﹐必以利分 (2003/02) 》二文所論來得恰確﹑傳神。就其實﹐李﹑陳二者之間的關係﹐其它什麼屁也沒有﹗只有「以利分者﹐必以利合﹔以利合者﹐必以利分」十六個字﹗﹗﹗
其中一文是 2003 年二月所寫﹐另一文是 2008 年 3 月所寫﹐相隔 5 年﹐前後印證﹐絕無差池﹐果然恰確﹑傳神。若仍未信﹐再事隔一年﹐請看所附下列新聞報導。其中﹐《吳淑珍當場回應檢方「如果你們敢辦他(李登輝),我給你們拍拍手」》﹐真是恰確﹑傳神地印證了「以利分者﹐必以利合﹔以利合者﹐必以利分」十六字真言﹗本人真該給吳淑珍拍拍手﹗
當然﹐如若陳水扁對李登輝所做指控並非無中生有﹐檢調就不得不偵辦﹐但一貫不沾鍋卻又喜歡籠絡 「 綠 」 心﹑刺傷 「 藍 」 心的馬英九﹐從今開始﹐還要不要一仍舊貫﹐不時登門拜訪李登輝 「 請益 」 ﹖還是馬英九的不沾鍋破功而致政治介入司法﹐壓住李案﹖
日後﹐要是李登輝經查罪證果然屬實﹐馬英九回首過去的 「 請益老子 」 之旅﹐較諸陳水扁向黃琪塔羅牌的「 請益小子 」之旅﹐真是「當時瑜亮」啊﹗
<< 扁指控台聯拿中共獻金 特偵組另案偵辦中 >>
中央社 ╱ 台北 24 日電】 2009.02.24 10:30 pm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在台北地院庭訊時,指稱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握有前總統李登輝與台聯涉收受共產黨款項資料。朱朝亮晚間說,是陳水扁告發台聯與中共接觸,特偵組已另案偵辦中。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費、龍潭、南港、洗錢等 4 大案,上午傳喚陳水扁出庭。陳水扁在法庭陳述時表示,朱朝亮去年 8 月 16 日搜索他家時,當著他與妻子吳淑珍的面表示,手中握有李登輝與台聯拿了共產黨高達新台幣 2 至 3 億元的資料。
朱朝亮說,陳水扁在法庭上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當天是陳水扁向檢方告發台聯涉嫌收受中共政治獻金,特偵組已另案偵辦中。此外,陳水扁半年來已告發有關李登輝及台聯多起案件,並提供相關資料,承辦檢察官已展開偵查作為,並非不辦。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於去年 8 月 16 日搜索寶徠花園廣場時,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均在家中。陳水扁以台語向檢方說「平平都是卸任總統,為什麼我有事,李登輝沒事?」、「我手上有李登輝的資料」。
辦案人員說,在場的檢察官向陳水扁表示,如果有具體證據,檢方一定依法偵辦;吳淑珍當場回應檢方「如果你們敢辦他(李登輝),我給你們拍拍手」。
陳水扁接著向辦案人員表示,台聯與中共有密集接觸,還拿了不少錢,並曾經向他提到可以安排雙方會面,但遭到他的拒絕。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隨後自陳水扁手中獲得相關資料,日前已簽分違反政治獻金法的他字案,正積極偵辦中。
【 2009/02/24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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