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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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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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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kkkking
麥芽糖
Oskar--耶和華是我牧者
Q000
FAYUAN28
mingji

銘記 : 每日一扁 (27) - 自作孽 2006/05/11

「有一不事生產專事揮霍家產者﹐不自以為恥﹐反自視闊戶大爺﹐醜聞連連﹐且經年以全家財資為注﹐到處逞無聊濫賭之勇﹐終致信用破產﹐迭遭控告﹐猶不自制﹐全無悔意﹐法院通緝﹐到處流竄。有家人親友勸其面對法律出面投案勇於悔改﹐竟對親友大罵曰﹕「我出身豪門﹐應保尊嚴﹐竟要投案自首﹐接受鋃鐺入獄的待遇﹐如你乃是我闊戶大爺﹐作何感想﹗」

對上述傳聞﹐吾人作何感想﹖

聯網用戶如我輩﹐十之八九尋常百姓﹐感想當不外如此﹕

1 ﹕天作孽﹐猶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2 ﹕一般人﹐不論男女老少﹐遵守基本行事進退分寸規矩的﹐甚至遵守生物趨福避禍的本能﹐當不會屢屢自尋羞辱﹑自蹈敗亡﹐一而再﹐再而三。

3 ﹕吾人尋常百姓﹐循規蹈矩﹐既非豪門闊戶大爺﹐也不醜聞連連﹑到處濫賭﹐自然毋須別人替吾「作何感想」﹗有幸生於豪門者﹐也非個個醜聞連連﹑到處濫賭﹐自然也無勞他人替彼「作何感想」﹗

4 ﹕上述傳聞中之豪門闊戶大爺胡作非為﹐不僅早已自失尊嚴﹐並且辱及全家尊嚴﹐罪莫大焉﹐哪裡還有資格叫人替他「作何感想」﹗

5 ﹕豪門闊戶大爺陷家門名聲於不義境遇﹐應以重罪論處﹐哪裡還有資格談待遇﹗

6 ﹕豪門闊戶大爺若不自我了斷﹐家人當大義滅親﹐一刀兩斷﹐合力將「大爺」驅出家門以自保家族餘緒﹐協助將「大爺」緝拿歸案繩之以法以伸張法治。

<< 扁問馬:如是總統 這款過境待遇作何感想 >>

特派記者劉永祥/聖荷西市九日電

陳水扁總統昨天點名質問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面對不能到美國本土、只能停留五小時且不能入境的過境待遇,「如果他是總統,作何感想,作何回應?」

.......

【 2006/05/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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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及其黨徒一貫的無賴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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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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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FAYUAN28
mingji

請注意並了解 [每日一扁 (27) - 自作孽] 主文內容用以比喻實際事務的語言邏輯。

如果說﹐會變成布希之「龜兒子」的這一分「效應」﹐可能是陳水扁在其一連串言行當中採取第10個舉動之後浮現的﹐就必須檢視第10個舉動﹑檢視之前的第9個舉動﹑檢視之前的第8個舉動...才能知道前因後果﹗這是正常的思維﹑應有的邏輯。

陳水扁及其黨徒﹐向無邏輯﹐所以沒有正常的思維﹐缺少應有的邏輯。他們在其第10步舉動之後﹐眼看就要達到被他人羞辱到最頂點時﹐完全不反省前面的舉動(事實上﹐之前的舉動已迭遭他人反感羞辱﹐卻從不稍作自責修正)﹐卻採取更加極端自以為可以躲開羞辱的第11步舉動﹐然後還二百五地反問﹕「如果你也身處第10步舉動之後的待遇﹐也會採取第11步舉動﹗不然要怎樣﹖」

其實﹐這是陳水扁及其黨徒一貫的無賴行為模式。 

請問﹐別人從第1步舉動到第9步舉動都不會跟陳水扁一樣﹐甚至也許在第3步時﹐雙方就皆大歡喜﹑各取所需﹐又怎會走到第10步而眼看要達到被他人羞辱到最頂點之待遇呢﹖又哪需要去管陳水扁採取什麼見鬼的第11步呢﹖

更可笑又可鄙的是﹐採取見鬼的要躲開羞辱的第11步之後﹐陳水扁所採取的第12步﹐竟是「被他自己強迫」去熱臉貼冷屁股地﹐跟要做「龜兒子爸爸」的布希之妻羅拉握手﹑拍照﹗這就是陳水扁及其黨徒一貫的無賴行為模式。

無賴是自作孽的前因﹐不可活是自作孽的後果。本人主文的語言邏輯﹐很清楚地點出豪門無知大爺與無知陳水扁的共通性﹗ 

尋常百姓不會走豪門無知大爺的第1步﹑第2步...第10步﹐也不會陷入豪門無知大爺的最後「待遇」。馬英九不會走無知陳水扁的第1步﹑第2步...第10步﹐也不會陷入無知陳水扁的最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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