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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文嘉、林益世、賴素如到陳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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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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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引用文章從羅文嘉、林益世、賴素如到陳為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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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羅文嘉、林益世、賴素如到陳為廷】

馬團隊“又”出事了。這次是賴素如在太極雙星案收錢,涉嫌貪污。

賴素如收押前照片

羅文嘉、林益世、賴素如、陳為廷,都是威權時代結束後的政治人物。雖然羅文嘉有沾到野百合學運,但那真的和警總時代不可同日而語。與羅同時期的馬永成,在扁貪污案中無法全身而退,羅文嘉算是好運了,但也幾近退出政壇。林益世是地方派系政治世家,因長期形象好沾上了馬團隊。賴素如以專業律師之姿替馬英九打官司,也步入政壇。陳為廷因反媒體壟斷而略具聲名,將來是否也會從政?

這些人的共通點──除政治光環後,他們還能以什麼謀生?

羅文嘉目前已知是水牛出版社社長,算是中年轉業成功。林益世有牙醫學歷,但我不相信他出獄後能重新當執業牙醫。賴素如最不值,他不當議員還是能當律師呀,只能推測他在律師工作上,已經回不去了。陳為廷如果要從政,未來只能看他如何通過選舉的試煉。

畸形的選舉政治,民主成了金權的護身符。選舉沒師父,有錢最重要!你我及很多人都瞧不起這些派系、角頭,總期望著選出“好人”,沒想到最後選出的“好人”原來也是裝模作樣來的。

有人提供我們一種叫做“政治”的公眾服務,但人民並沒有保證他每次都能當選公職的義務,為了這份職業,政治人物只能竭盡全力讓自己當選。當投入大筆資源和金錢競選,無論是合法或非法,最後一翻兩瞪眼,輸了只能下次再來。一般人失業苦,政治人物失業同樣苦,甚至更苦,因為他們一失業就是4年。請再回頭看上一段說的──選舉沒師父,有錢最重要!

錢從哪裡來?公費嗎?金主包養嗎?就算是公費競選,台灣也做不到競選經費超額就取消當選資格。讓我們正視現實吧,金主和政客之間的授受,是怎麼樣都切不斷的臍帶。用政治獻金法來禁止,只會讓交易更陰暗、更腥臭。

或許有人會舉馬英九和王建煊的反例,認為我們不需要修法,政治人物會犯錯純粹是個人貪念所致。

我只能說他們兩位命好。王建煊有李登輝的黑金來幫襯,馬英九更是有陳水扁幫他助選。整個社會氛圍和媒體幾乎都在幫馬英九,這若是用錢買競選廣告,不知要多少預算?時也,運也,即便如此,馬英九仍然要依賴政治獻金而不是靠自己身家才能當選總統。

如果王建煊和馬英九是由基層選舉一步步往上爬,他們能拒絕誘惑嗎?聖人不是隨便叫的,要經過試煉才知道定力。

服務有價,連百貨公司櫃姐的笑臉,都因為是有一份薪津在撐著。我們希望政治服務的“有價”,是建構在公平、透明的陽光下,並且,是可持續的,而不是4年一次的一翻兩瞪眼。

若大家還相信聖人治國,問題在於聖人只佔總人口中一定比例,不會每個人都是聖人。以現在的制度,聖人不可能浮上檯面讓我們選。同樣的,馬團隊接連出包,有人以為馬英九識人不明,其實是,除了那些大學教授和常任文官之外,無人可選啊!一網下去沒撈起的,都是漏網之魚。

英九桑,您忽攸了對反貪腐的承諾5年了,每次出包的台詞都是痛定思痛、查辦到底尷尬,不如來一客“政治贊助法”吧!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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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3 00:10 【cfang0606 的網誌】 從羅文嘉、林益世、賴素如到陳為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