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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人民力量組織】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援救李開維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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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陳情科回信告訴我,李開維的陳情案會轉給內政部去處理,我回信告訴他,公門「依惡法行政」,已嚴重侵犯泰緬孤軍後裔之人權,因此請他把案子轉給三軍統帥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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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張爺
筆記阿本
燕赤霞
獨孤無劍
方正平

如果您還是要把這個案子轉給內政部處理,那我想我還是用我的老方法幫忙救人好了,雖然我不知道我的力量有多大,但我認為至少會比轉給內政部有用! 

原因很簡單,李開維自己本人也寄過陳情書,也收到了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書函發文字號09900245580,回文內容:就所泰緬孤軍後裔 請卓處勁復 並副知本付,當事人老妹說看不懂,我也看不懂,公家單位做事,用語應該要大眾化些才是!

結果,這個案子也是轉到內政部,接下來就是一堆踢皮球的過程,然後李開維就被騙去關了,如果是你,你還要陳情嗎?我明知結果是石沉大海,我何必浪費時間,再說,萬一我寄了陳情書,換我被抓到靖廬去關了我怎麼辦?

我跟朋友討論過,要幫你找一個適合的行政程序,讓你可以直接轉給馬英九,但是,還真難找,沒關係,你就當作跟他聊天好了,直接告訴他這件事情不行嗎?馬英九都可以跟網友們聊天了,難道不能跟你們聊天嗎?不然你也可以告訴他,是中華民國的頭家cary有事要跟他說,請你轉告一下,ok?

孤軍後裔是奉命駐留在泰緬邊區的,這一點中華民國的總統必需承認,承認這個責任,以三軍統帥的身分要求內政部立即解決李開維的"外籍生"身分問題,不是交由內政部"依法辦理",因為法律的訂定已經迫害了孤軍後裔的人權,"依惡法辦理"完全行不通!

國籍法說李開維的父或母是中華民國國民,李開維就是!

可是到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特別針對泰緬孤軍,說他們是無戶籍國民或無國籍人,已經剝奪了這些人返國定居的權利!國籍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更混蛋,直接說泰緬孤軍是無國籍人!而這些法是誰定的?就是內政部!

依我看,這些刁難孤軍後裔的法條,應該統稱叫做"違反人權法"!入出國移民法16條直接違反憲法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應該叫做"違憲條款"!

把孤軍身分做區別限制,違反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任意關押李開維,是違反憲法第八條:(重點是不可以隨便拘禁人民,太長了,請自己查!)

不讓孤軍回來是限制國民的遷徙自由,違反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可惡的是我們不能提訴訟,因為李開維才是當事人,可是他連身分證都沒有,怎麼提起訴訟?

所謂「情理法」,情字擺第一,法律擺最後,法律的定訂不合情也不合理、還迫害了人權,違反了憲法,那就是惡法!這些惡法留著,中華民國還算是個人權國家嗎?身為一個中華民國的國民,我看到這些莫名奇妙的法條,我真是覺得可恥!

2008馬英九交代要好好處理孤軍後裔的問題,結果相關單位搞出來些"迫害人權法"、"違憲條款",還把人關到靖盧去,請問這也是總統交代的嗎?麻煩您轉告馬英九,「依法行政」得先弄清楚是惡法還是善法?別老是以為事情交代下去,自然就會有人幫他做好,不然也不會發生李開莉可以居留,李開維卻要被遣返的荒謬戲碼!

再次感謝您的幫忙!

新年快樂,恭喜發財!

(感謝藏鏡人方大指導)

ps..請眾網友們多多幫忙,把訊息擴散出去!江國慶已冤死,李開維還有機會救!

李開維救援連署網址:援救中華民國的孩子李開維,他現在被拘禁在宜蘭靖盧(不需出席,只要按參加,讓更多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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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兄妹倆感謝大家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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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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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方正平
張爺
獨孤無劍

現在李開維正在返回家裡的路途中

剛才我跟李開莉電話中說網路上的朋友都在等確定這個消息才能開心地過年

他們兄妹倆請我轉答感謝大家的幫助 哭了 高興哭了 我也高興跟著嗚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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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收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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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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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方正平
獨孤無劍

剛才收到消息 
李開莉正在前往宜蘭靖廬接李開維回家過年的路上 

大家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身體健康 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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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圍爐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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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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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方正平
獨孤無劍

人道救援要求 馬總統下令釋放泰緬孤軍後裔李開維

現在除夕夜圍爐時刻 我們志工團隊仍然在繼續努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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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角國軍血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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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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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張爺
方正平
獨孤無劍

台灣官僚用筆墨殺人事例一樁又一樁  等到事件鬧大了   等上了國際媒體以後再追究責任   國家形象已經又再一次受到傷害   這些誤國害民的官僚還無恥地繼續叫囂要領取十八趴退休利息

各位網友如果不瞭解泰緬孤軍的來源歷程  大家都會買書看書探索真相

 
請上網訂購  聯經出版  中央研究院叢書  作者:覃怡輝  書名:金三角國軍血淚史:1950-1981  定價:650元 特價:513元  這本書內多處是引據官方史料

 http://www.linkingbooks.com.tw/basic/basic_cart_default.asp?Productid=161120

■內容簡介:
「金三角」中的「三角」本來是指緬甸、泰國、寮國三國的交界之處,但因為盛產於緬北高山地區的罌粟,製造成高價的鴉片、海洛因等毒品之後,經由此三角地區轉銷全世界,賺來了大量的黃金,因此乃將該地區稱之為「金三角」;因此之故,廣義的「金三角」,其範圍就包括了整個生產和運銷鴉片和海洛因的滇緬、泰緬、緬寮、泰寮等邊境地區。1950年初,國府派駐在雲南的第8軍和第26軍與共軍作戰失利之後,除第26軍的主力退入越南而遭到法軍檄械之外,兩軍各有一個殘團退入緬境,進入到泰緬寮「三角」地區整頓,人數雖僅一千四百餘,但在李彌將軍的號召、領導之下,這批小小的殘餘國軍竟能重創緬軍,爭取到國內外的奧援,組成數千人之軍,進而反攻雲南,其戰果雖未能保持,但國軍從此在金三角站穩了腳步,其人數多時超過萬人,持續在海外的邊疆前線留下反共復國的尖兵和火種,時間長達三十年之久。這批境外的國軍,無論是早期的正規軍或是後期的游擊軍,他們在金三角地區都吃盡了苦頭,本書所寫,乃是他們的一段血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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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就江國慶案件的聲明是老套式的偽善官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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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無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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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臥龍先生
能者優先
張爺
方正平
獨孤無劍

中華民國政府不發身分證給孤軍後裔不釋放李開維 

馬總統就江國慶案件的聲明就是老套式的偽善官樣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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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聲明全文如下: 

一、針對該案,監察院已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所涉違失,國防部應深自檢討。今天國防部已公開向江君與其家屬道歉,後續責任追究,將依法儘速進行。 

二、總統對於國軍發生此一案件,深感遺憾。總統身為中華民國總統,有責任代表政府公開向江國慶和他的家屬道歉。總統已指示國防部,研究協助透過法律程序平反江君名譽,並積極協助家屬辦理賠償事宜。同時,對於軍中發生此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造成社會不安,總統也要求國防部嚴肅檢討,絕不容許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並為此造成的社會不安,向全國人民表達歉意。 

三、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是總統最重要的政治理念,上任以來,總統一直在人權保障與司法改革工作上持續努力。本案發生在十多年前,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當時已相當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本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絕不容許讓無辜者受冤,一定要讓司法勿枉勿縱,做到厲行法治,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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