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黃武雄先生之50年和平協議雜感(三)──和平,是最大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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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是最大的人權】
連續三篇,終於要談到黃武雄先生的主張。他的「尋找太平歲月」及連署網址,請有興趣的人自行點選進入觀看或下載。
對於黃武雄先生追求和平的主張,我們深感讚同,但對於「50年維和方案」持保留態度。
人類有信史記載以來,無論時間或區域,一直都處在戰爭與和平的更迭。從黃仁宇先生提倡的大歷史觀點來看,許多的戰爭是當時社會、經濟交互作用下必然的結果。第二次世界大戰很明顯地是由1929年的經濟大蕭條所引發,所以這波全球不景氣,才會讓各國官員、專家們大為緊張。而人類也拜全球化和知識快速傳播之賜,透過國際合作,展開防止經濟危機演變成戰爭的大規模人類學實驗。
「和平」,已成為現代人默化的信念之一,不只因為第三次世界大戰會帶來原爆大滅絕,更因為人類一旦陷入戰爭,我們所有信奉的人權價值都會被壓抑,甚至摧毀:
一旦入伍我們就失了自由,只能絕對服從;我們變得輕賤生命,無論殺人或被殺;無怨仇的人只因在戰地的壓力下,會用最暴力、最沒有人性的方式對待另一個人;戰區,甚至全國實施戒嚴,軍管取代了司法獨立;糧食、物資被征集,更別說要溫飽了;還有慰安婦問題、奴工問題、虐待戰俘問題。
現代電影技術進步,透過影像,人們可以更接近、體會戰爭實境。建議大家可以去看幾部電影:搶救雷恩大兵、梅爾吉勃遜主演的「勇士們」,妮可基嫚主演的「冷山」,國片則可以看「投名狀」。戰爭不是電玩裡的KO,角色死了還能重來;真實的戰爭裡沒有英雄,唯有悲劇。
戰爭將摧毀我們所有信奉的價值,奇怪的是,林肯卻要透過南北戰爭來解放黑奴。即便如此,北軍最後獲勝,黑奴獲得解放,戰爭並未讓黑人真正平等,直到1960年代還發生非暴力的黑人平權運動。
非不得已,我們絕不輕言戰爭。追求和平應該是我們每個人更高階的價值觀和深沉的信仰,在情勢惡化到戰爭之前,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阻止它發生。因為,我們深信,也必需深信:和平,是最大的人權。
本文再三重複前文的三個問題:
台灣國要打仗,是要死人的,我們要不要跟著去死?
台灣國還沒建國就貪污腐敗,我們要不要讓他們污?
台灣國可能連錢都沒得賺,我們要不要跟著窮?
容我再增加一個新的問題:
如果台灣國的名字換成中華民國呢?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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