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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馬政府橫征暴斂 濫權欺壓自力謀生的老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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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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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馬政府橫征暴斂 濫權欺壓自力謀生的老寡婦】

2008/11/29日報載桃園縣稽查小組以查緝私酒名義,逮捕市場內兩名販賣甜酒釀的老寡婦。聞訊,人民力量組織同感義憤,嚴厲譴責此一不公不義、無恥濫權、私自曲解擴張法律的馬英九政府。

這則新聞不只讓我們見識到了權力的傲慢,更讓我們重溫滿清末年官兵在街上隨意收捐、任意抓人的末世景象。

甜酒釀不是酒,已經是約定俗成;甜酒釀濾掉米粒,在民間仍然是拿來當作坐月子的食補營養品,和甜酒釀本質相同。相同價錢去買料理米酒不但量更多,酒精濃度更高,相信也不會有嗜酒者跑去老寡婦攤子買甜酒釀水來解酒癮。

政府訂定菸酒管理法,目的是為了:一、維護國民健康;二、因應加入WTO開放市場,解除菸酒專賣。此次桃縣府稽查官員故意曲解法令,擴張解釋甜酒釀水為酒類,已經十分惡質;竟然將兩位老寡婦以警車載走,將其視為走私菸酒或產製劣質菸酒的刑事犯,簡直是魚肉弱勢鄉民的官痞流氓

說到弱勢,這兩位老寡婦是弱勢中的弱勢。一位守寡30年,獨力撫養40歲智障兒子,另一位是丈夫過世,在市場擺小攤一個月賺不到四千元過日子。他們一不募款,二不乞討,不偷不搶,沒有拿政府的退休俸,也沒申領失業津貼,在市場擺攤子的規費一毛錢也少不了。他們雖然窮,卻不卑不亢,不靠政府養,獨力生存在這個世上,對馬政府的促進消費擴大內需還算得上小有貢獻。

這樣的兩位老寡婦,他們雖然過得辛苦,人格遠比陳水扁一家高太多了,和那些勤走官邸後門的紅頂商人,像辜家、馬家、蔡家等,比他們更高尚。馬英九嘴巴上老掛著清廉,但至少從小是受黨國栽培,哪像兩位老寡婦一樣全都靠自己,馬英九能吃得了這個苦嗎?

馬政府為展現拚經濟、苦民所苦,要發3600消費卷給全民,說穿了,這種小恩小惠還是從納稅人口袋裡掏錢,只不過利用全球經濟不景氣的機會搏個促進經濟的名聲而已。然而兩位老寡婦還沒領馬政府的3600,卻先被官痞流氓先剝削10萬元以上的罰金。想到我們的3600元消費卷,竟然是從欺凌弱勢、橫征暴斂而來,這個消費卷我們領不下手,也用不下去。說得不客氣,若馬政府不就這個事件立即改正,我們每個人領的3600元消費卷都是染血的。

不過是桃園縣的官痞流氓欺凌弱小,有必要無限上綱到馬政府嗎?是的,我們認為這就是馬政府的罪愆。不只因為馬英九是全國最高首長要概括承受,更是因為這是嚴重的侵害人權事件,必須在國家元首層級來表態,以雷霆萬鈞之勢,擊破此種公務員仗勢欺民的惡習

公務員仗勢欺民的惡習由來已久,桃園縣官痞流氓欺凌兩位老寡婦的事件,和當年謝長廷和陳水扁刻意曲解法律,硬拗TVBS的股東身份是外國人,想藉端關閉電視台鉗制言論,本質上是一脈相承,唯一的差別在於TVBS獲得人民的聲援,而桃園縣市場內受欺凌的,只是兩位孤苦無依的老寡婦。人民力量組織呼籲大家正視此一嚴重侵害人權事件,為這兩位老婦人伸張正義!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建議大家將本文列印下來,將它寄到
中華民國總統府 馬英九 先生 收
地址:10048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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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8/12/12 14:01 【人民力量組織】 官大學問大,勢大人權多,果然是關在裡面的權貴賽過外面的螻蟻眾生
2008/11/30 02:37 【cfang0606 的網誌】 抗議馬政府橫征暴斂 濫權欺壓自力謀生的老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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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此地無銀三百兩」要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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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說......不過看守所的處遇、看守所到羈押庭間是否要戴手銬等,是可以檢討的。

對於檢調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馬總統說,「這點大有檢討的空間,也許評論審判的人太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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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這傢伙不是不久前才多次自己說  或是透過馬網走狗們說「總統不干預司法嗎」?

怎麼搞滴?

偵結前跑去扁營電視台交心啦    交心的這段屁話是不是「干預司法」?

果然

果然扁爸爸就被放出來啦~

還馬上宣布不抗告!!!

嘿嘿嘿~ 「不干預司法」?

這不叫「此地無銀三百兩」要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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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兩位老寡婦的待遇,不禁覺得在裡面的人權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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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導讀:
曹興誠在立院公聽會中說得好,陳水扁當權8年都不做改革,今天他被收押是自作自受。
在陳水扁「自作自受」讓許多人爽過之後,我們開始要認真問自己:我支持這種改革嗎?
對照桃園兩位老寡婦受到的人權侵害,至今除了朱立倫一句不罰了,就沒了下文,一句道歉也沒有,不禁要讓人懷疑,是不是在裡面的人權待遇比較好?是否該建議兩位老寡婦也進去關押一下,才能得到馬政府關愛的眼神?

馬:修改羈押法 區隔監獄、看守所
【聯合報/記者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8.12.10 03:32 am

馬英九總統昨天首度表示,羈押法從民國四十幾年制定後,至今都沒有修改過,在押嫌犯處遇有檢討空間,應修法區隔看守所與監獄;他不願討論未來是否對前總統陳水扁特赦,「這說起來也太快了點吧?」

馬總統昨天接受民視專訪時表示,美國從一九八四年實施審前羈押制度,台灣為了預防串供、串證或重案,也有審前羈押例子,羈押本身倒不涉及任何人權的違反;他強調,羈押由三個法官同意,是很慎重的決定,並不是由檢察官一人決定。

至於看守所內不能用熱水洗澡等待遇,馬總統認為,羈押法確實值得檢討,但「看守所」和「監獄」在管理上不能完全分開,是因為監獄不夠,這部分法務部長王清峰會檢討,「因為最近這些事情促使看守所改革,倒不失為值得支持的作法。」

馬總統認為現在談陳前總統的特赦問題言之過早,起訴書公開、法院開庭之後,大家才對案情有進一步了解,陳前總統在判決之前,應被推定是無罪的。他不認為有「辦綠不辦藍」的情形,過去八年遭起訴的國民黨人占四成,最近是因為民進黨剛執政,「貪汙罪都是以執政有權力的人作對象」。

對於陳前總統的待遇是否恰當,馬總統說,他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但如果卸任總統享有和一般人不同的權利,成為特權,也未必妥當。他認為比較好的辦法,是把一般人「都提高到符合人道的水準」,而不是把陳前總統的待遇特殊化。

馬總統說,目前為止在處置陳前總統的案例裡,他並沒有看見違法或明顯違反公平正義的地方,不過看守所的處遇、看守所到羈押庭間是否要戴手銬等,是可以檢討的。

對於檢調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馬總統說,「這點大有檢討的空間,也許評論審判的人太多了點」,出版法廢止前,審判中案件都不可評論,但現在審判中案件,反而變評論主題。

馬總統說,雖然未必都是檢調在放話,但有這個可能,他被起訴時,也覺得起訴書內容都跟媒體報導的一樣;「偵查不公開做得不徹底、甚至不妥當,我覺得大有檢討空間。」

【2008/12/10 聯合報】

讓我們一起織網,使我們可以盡情揮灑、自由奔放
不再害怕落下,因為我知道會被大夥兒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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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 苦民所苦 是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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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説的讓我感觸很深

台灣的政治人物很少從基層出來的,不是地主惡霸的後代(綠營),要不然就是黨官貴族的女婿兒子(藍營)

他們跟本不知民間疾苦,對於窮困的榮民家庭  還是農民的辛苦

它們跟本就沒辦法感受,所以政策亂七八糟

現在台灣跟本就是在吃蔣經國孫運璿留下來的老本!

朱立倫在桃園做得很爛, 他的當選是靠呂秀蓮綠營太惹人討厭! 還有就是馬營媒體的強烈包裝放送! 他本身是很低能的, 從這樣的一件小事就知道

希望人民力量能真的起來! 選出一些真正知道民間疾苦的新時代人物

不要再選一些藍綠貴族了!

台灣再這樣下去,  真的要完蛋了! 我們與我們的小朋友,真的會跟 書映 小姐説的一樣, 我們已快非律賓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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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寫的東東就是讓人豎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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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都在拼經濟

看!

不是拼A錢扁那種自家肥的經濟,也不是拼馬大嬸朱大女婿,那種公子哥式的經濟....

是拼那種不會被年前殺頭沒頭路的經濟!

看! 台灣人真的有夠綏小, 選一個騙子當總統不夠,再選第二個......真他馬的看!

大官苦民所苦個屁!

當官奪權A錢一流, 其他甚麼都不會, 看! 一條光復路整條街都在貼招租, 這些豬是都瞎了豬眼了嗎?

扁不快點辦,金控大老闆一樣爽歪歪,老百性真的快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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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記得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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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云  上行下效  風行草偃

馬英九說 苦民所苦  是認真的嗎

否則為什麼公務員根本不把這句話放在心上呢

上行下不效  風行草不偃

馬英九的話公務員如馬耳東風  不該痛切檢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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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正是頭號大賊窩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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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桃園縣平鎮市年逾八旬榮民遺孀張招華、楊順琴,在市場販賣甜酒釀汁,遭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認為兩人賣私酒,帶回偵訊,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開罰五萬至五十萬元,兩名老婦難過得痛哭「不想活了」。

        這批頭上頂著「桃園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光環的廢渣敗類人馬其組成份子為何?

        混帳公務員只會拿著雞毛當令箭;不辦正事,放著大毒蟲不辦,只會故意找小市民的碴,光會找市井小民麻煩,唬嚨充數!

        台灣的文官體系中,小自工友、技工,上至14職等大官,公務員中的壞人混帳太多了,特別是那些以「技術人員任用條例」偽通過公務員高普考通過任用的等旁門左道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貨色,小腦筋聰明,善於偽裝,「欺上瞞下,轉移目標,坐山看虎鬥」。

        馬英九 劉兆玄,「桃園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正是頭號大賊窩窟,現在不當機立斷割除腫瘤更待何時?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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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不罰了,官痞流氓欺凌老寡婦事件,朱立倫你想官官相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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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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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你想官官相護嗎?】

經過小老百姓們一天的訐難轟炸,今天新聞刊出桃園縣長朱立倫說出「不罰了」。看起來似乎是兩位老寡婦獲得平反,但我們卻不做如是想。

就個案言,兩位老寡婦不會受罰了,今後也可以繼續販賣甜酒釀和酒釀汁,他們的權益獲得保障。但從公務員濫權的角度來看,馬政府並未給人民一個交代。

桃縣稅捐官員應該早就知道財政部做過統一解釋,甜酒釀不是酒;而上級要求加強稽查也是針對大規模製作劣質私酒的不肖商人,一群人卻拿著雞毛當令箭找兩位老寡婦開鍘立威,其心可議。即便真有人挾怨報復舉報兩位老寡婦,這些稅官難道沒長腦袋,不會以常理判斷回覆查無違法事證嗎?

退一萬步言,稅官們看到有高梁酒瓶裝的酒釀汁,懷疑內容物是私劣假酒,也只需要查扣證物帶回化驗,不符標準再開單取締即可。我們看到前些時候查獲合法酒廠以工業酒精私製假米酒,也不曾將業者當場逮捕;在桃縣卻將兩位老寡婦帶上警車,拉到警局做筆錄,這是何等囂張跋扈。

但該群稅官及員警不僅止於態度上的囂張跋扈,因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該條罪責並非告訴乃論,其他公務員知悉有犯罪行為,應主動告發。

無論該等稅官和員警是對職掌法條不熟悉,或者故意濫權犯罪,理應受到檢察機關偵察。桃縣長即便曲意呵護部屬,不主動移送地檢署,也應行政調查給予懲處,又豈能一句「不罰了」輕輕帶過。

不必質疑移送這群公務員是否用大砲打小鳥,不符比例原則;對公務員濫權侵害人權事件,沒有一隻是小鳥。設身處地想想自己哪天孤老無依,突然被一群稅官和員警無端拉到警察局,那才真是被人用打砲打小鳥。

對於官痞流氓欺凌市場老寡婦事件,馬政府應表態道歉,縣長朱立倫應親自登門向兩位老寡婦致歉,那些稅官該怎麼罰就怎麼罰,否則就是「國民黨明日之星,副主席朱立倫,放縱部屬欺壓百姓,事後還官官相護」,而馬政府的人權標準也讓人看破手腳。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


被批執法過當…婦賣酒釀 桃縣不罰了
【聯合報/記者林家琛、吳佩玲/桃園縣報導】
2008.11.30 02:33 am

桃園縣長朱立倫昨天表示,財政處不會對平鎮市忠貞市場兩位販賣甜酒釀的老婦開罰,今後也不會取締甜酒釀。

朱立倫昨天提醒財政處人員,取締固然要認真,但也要顧及社會民情,執法要視民間真實現況與社會變遷調整。政府取締私酒的目的只有兩個:「為了照顧國民健康」、「避免財政稅收損失」,絕對不是找民眾的麻煩,未來稽查重心會放在用還原酒精製造私酒與偽劣酒取締。

桃園縣政府菸酒查緝小組前天前到平鎮市忠貞市場查緝,指兩名老婦賣甜酒釀的汁是私酒,把老婦帶到派出所。昨天許多民眾打電話到縣府、派出所,指責執法過當。

桃園縣政府表示,菸酒查緝小組接到檢舉,指有人公開陳列與販售私釀酒,才會前往了解,當時看到店家以金門高粱酒瓶裝著白濁色液體販售,每瓶賣一百元,才會要求查扣疑似私釀酒的甜酒釀汁。

縣政府說,因為彼此溝通不良,查緝小組才請兩名老婦人一起回派出所協助調查,並製作訪查筆錄。
因甜酒釀目前沒有歸類為酒類,絕不會處罰,民眾不要誤會。

【2008/11/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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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酒釀汁不算酒,沒有爭議,有爭議的是公務員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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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導讀:
甜酒釀汁不算酒,沒有爭議,有爭議的是公務員的腦袋。依我們看來,能把甜酒釀汁看做酒的公務員,腦袋一定有問題,應該革職才對;又拿著雞毛當令箭,把兩位老寡婦拉進警局做筆錄,還要再辦他們一個妨害自由之罪才對。公務員犯妨害自由之罪,其刑還要加重二分之一。
新聞分析中指出由警察機關稽查私酒,是不正確的。菸酒管理法明訂主管機關是稅捐機關,必要時得請警方協助稽查。

私釀甜酒》算不算酒類?有爭議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2008.11.29 03:23 am

財政部國庫署官員昨天表示,依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只要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五以上,就屬於酒類;如果民眾沒有釀酒的執照就對外販售,依規定將應以罰鍰。

官員強調,查緝私酒是由警察機關執行,實務面由警察依實際情況斟酌。一些縣市警方都會視實際情形從輕處分,但個案財政部無法評論。官員指出,民眾如果釀的酒是自用且在一百公升以內,就沒有罰鍰的問題。

但甜酒釀或甜酒釀汁算不算「酒類」,仍有爭議。財政部在二○○二年曾發新聞稿指出,甜酒釀非屬菸酒稅法中規定的應稅「酒類」,賣甜酒釀最多只有課徵營業稅的問題;而菸酒稅法與菸酒管理法對酒類的定義完全一樣。

換言之,若依據法理,賣非屬「酒類」的甜酒釀應不致被罰;至於濾掉飯粒的甜酒釀汁是否屬「酒類」,恐怕還有待主管單位解釋。

【2008/11/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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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痞流氓 曲解法令 仗勢欺凌老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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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導讀:
聯合報的新聞評論寫得含蓄,用「執法“似”過當」,照我們來看,十足「官痞流氓 曲解法令 仗勢欺凌老寡婦」,中間沒有“似”的灰色地帶。

私釀甜酒》找老婦開刀 執法似過當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家琛】
2008.11.29 03:23 am

為了拚績效?還是分不清私酒與酒釀(汁)?警察配合桃園縣政府財政處稽查人員,大陣仗用警車將兩名賣酒釀汁的老嫗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執法是否偏差,引起非議。

酒釀是料理食材,是坐月子的聖品,酒釀湯圓還是知名小吃,未見有誰把酒釀當酒喝。但政府執法人員不僅逕自將酒釀當酒類,更對不識字、擺攤維生的老婦,執法似過當。

這種「大砲打小鳥」行徑,除了小題大作,更有拚績效之嫌,既壞了政府執法形象,對弱勢老婦人權更是傷害。

台灣釀造私酒、製造假酒,危害百姓健康的不肖酒商不少,未見執法人員大力取締,反而將有爭議的酒釀當酒品,找老婦開刀。執法人員還大聲說是依法辦理,卻不知已壞了社會觀感。

更何況菸酒管理法沒有刑責,只有行政罰,警察面對八旬老婦,就算依法取締,何忍將他們像刑事犯般,用警車載往派出所,引起路人圍觀、議論呢?

【2008/11/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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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酒釀汁=私酒 8旬婦挨罰「不想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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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酒釀汁=私酒 8旬婦挨罰「不想活了」
八旬榮民遺孀楊順琴(左)、張招華(右)在桃園縣忠貞市場賣雲南醬菜約卅年,想到因用廢酒瓶裝甜酒釀汁,恐將被罰五萬元,難過落淚。
記者楊德宜/攝影

甜酒釀汁(酒釀濾掉飯粒)算私酒?桃園縣平鎮市年逾八旬榮民遺孀張招華、楊順琴,在市場販賣甜酒釀汁,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認為兩人賣私酒,帶回偵訊,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開罰五萬至五十萬元,兩名老婦難過得痛哭「不想活了」。

「釀高粱酒、米酒才該捉吧?不去捉賣假酒、私酒賺暴利的商人」,平鎮市忠貞里長尹黃愛紅得知氣炸了,指將兩名老人帶上警車,根本是欺負老人衝績效

桃園縣政府財政處資金及菸酒管理科說,「捉老人衝績效」說法太以偏概全,這是財政部專案稽查,全國同步進行,同樣也在抓私酒大廠。凡販賣沒經過財政部核准許可的私釀酒,酒精含量在百分之零點五以上,都要取締。龍岡派出所員警說,警方配合縣府查察,也很無奈。

台南市政府財政處菸酒管理科則指出,財政部的查緝專案,主要針對以工業酒精還原製成低價米酒,追查製程與來源,並非針對甜酒釀,且甜酒釀也一直未認定為「酒類」。新竹縣政府財政處主辦私酒查報人員也表示,常見的酒釀與酒糟,被列為「料理食品」,屬食品不列為酒類。

八十歲的張招華說,前天上午突然來了五、六人,「他們走回來,拿相機一直拍,說我賣私酒,然後警車就把我帶走」。

八十二歲的楊順琴說,她到派出所好害怕,求警察放過她,警察也說知道她是好人,但沒有辦法。甜酒釀汁是賣給產婦坐月子喝的,可以補奶汁,不懂為何違法?

「政府沒有宣導,我賣快卅年,不知現在不能賣」,張招華說,最近天氣冷才擺出來賣,連一瓶都還沒賣出去,活了這麼大把年紀第一次上派出所,嚇壞她了。

兩人得知恐將罰五萬元以上,當場痛哭說「不想活了」。張招華說,丈夫去年過世,最近才打起精神賣醬菜,一個月收入頂多兩、三千元,不知為何被告發。

楊順琴也說,她守寡卅多年,獨力拉拔四十多歲智障兒子,也不知自己做錯了什麼。

尹黃愛紅說,政府太過分了,街頭處處可見賣酒釀湯圓,這些業者是不是都要「法辦」?縣政府第一次查緝,好歹也先勸說警告,哪有第一次就罰錢,把老人帶進派出所偵訊?

【2008/11/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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