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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釣魚台主權,從落實司法管轄權做起】
嚴正要求宜蘭地檢署依法傳喚日本天皇到案接受偵訊
日本巡邏艦撞沉聯合號漁船,並挾持聯合號船長三天,造成我國舉國譁然,群情激憤。劉兆玄院長在立院答詢時連不排除戰爭手段都講出口了;立法院副院長還要率委員搭軍艦去“宣誓主權”。然而,這些政治語言及動作,能夠申張主權並替受害者討公道嗎?
在所有中華民國國民看來,釣魚台主權是沒有爭議的,只有日本人才會說有爭議。它的地址是在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還有專屬郵遞區號呢,是290。日本船隻在我國領土內故意撞沈我國漁船,不是什麼國際事件,是不折不扣的境內犯罪事件,包括刑事上非告訴乃論的殺人未遂,及告訴乃論的妨害自由、損毀。
依據刑法的規定,在本國領土內發生的案件,不論當事人是否為外國人,我們當然有司法管轄權;而且,釣魚台就是專屬宜蘭地檢署和地方法院管轄。
就新聞資料來看,日艦所涉殺人未遂罪嫌已非常明確,宜蘭地檢署應主動偵察;妨害自由和毀損,可由聯合號船長按鈴申告。若宜蘭地檢署怠忽職守,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任何人知悉有犯罪事實,均可提出告發,宜蘭地檢署也必需受理。
告誰呢?由於撞沉聯合號的船艦是日本的公務船隻,日方也聲稱是在執行日本的公務,當然被告就是負有指揮督導管理責任的日方上司:日本天皇、日本首相,及日本防衛廳長官。宜蘭地檢署應主動傳訊這三位被告說明案情。若這三位被告不願出庭,就發佈通緝,只要他們踏上中華民國領土,就可逕行逮捕解送宜蘭地檢署受審,通緝時效25年!
任何人在中華民國領土上犯罪,都要受我們司法管轄,不管被告的身份是金紀玖或是日本天皇。將來再有日船在釣魚台海域騷擾我國國民,比照辦理!說不定將來韓國看了這先例,在竹島主權爭議中,也狀告日本天皇,也來個全球通緝,看看日本人的面子往哪擱。
釣魚台主權不是用嘴巴說的,是執行出來的。宜蘭地檢署,請貫徹你們的公權力,落實中華民國的司法管轄權。
人民力量組織 方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