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仁會怎麼辦 大家都在看
王己由/特稿
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浮報弊案爆發,總統直接疑涉不法,負責偵辦弊案的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儘管早年投身民主運動,擔任司法官的他卻是「不論立場、只問是非,不問顏色,只講正義」,展現司法的鐵面。
陳瑞仁是南投竹山人,家中雖經商營生,當年大學聯考,曾經考慮學商繼承家中事業,幾經掙扎,他最後決定攻讀法律,讓律法的天秤成為終身的職志。
就讀台大法律系期間,陳瑞仁投身民主運動,辦報紙、搞雜誌,在當時的「黨外」圈十分活躍,也因而結識了不少志同道合的盟友。
台大民主萌芽處,除了新生南路上,大家耳熟能詳的「紫藤廬」茶館是民主勝地,林森南路上的「龍門客棧」餃子館,則是法學院學生的言論廣場。
決定擔任檢察官,「立場」在陳瑞仁的人生中就退居第二,他曾公開宣示,司法官的立場只在投票布幔拉起的那一刻,離開圈票處就是沒有立場的人。偵辦刑案的他鐵面無私,無論親人故舊、長官同僚,關說施壓一律不買帳。
是非觀念之外,陳瑞仁有著相當明顯的革命性格。為了抗議檢察系統不合理的人事制度,他拒絕擔任「主任檢察官」,在當時的檢察官中十分罕見,雖然他常戲言,前途是在媒體的報導中葬送,但是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求仁得仁的歷程。
隨著倒扁紅潮湧上街頭,查黑中心儼然成為「國家興亡」之所繫,陳瑞仁也成了台灣最關鍵的人物之一,他按著他既定節奏進行偵查,即使陳總統主動出擊,他也不願接受「摸頭」,國務機要費案究竟會辦到那裡?社會大眾,不分藍綠,都在拭目以待。 ( 2006.09.13 中國時報 )
陳瑞仁 請擔起台灣安定責任
王作榮/前監察院長(台北市)
最近十年以來,貫穿台灣的政治與社會,有兩股強大的逆流,造成今日的亂象。
一、民主政治走入歧途。民主政治的理論基礎之一是制衡,不是選舉。所謂制衡,就是人民以選票,政府以法律所賦與的公權力互相制衡。政府體制之內,則是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監督與仲裁這些制衡機制運作的,則是獨立自主的司法體制,而這又植深根於法治精神。缺少法治精神,缺少獨立自主的司法體制,就不會有真正的民主政治,台灣現狀可以作證。
台灣的這些民主政治的要件,十年來已被摧毀殆盡。而尤以陳水扁先生根本沒有這些觀念,民主政治已被踐踏得不成形體。於是第一家庭及親信便敢於為所欲為,也貪汙腐化、違法亂紀得不成形體。
二、社會道德淪喪。比破壞民主政治更為嚴重,影響更為深遠,會禍延子孫的,則是誠信、羞恥、是非、清廉等道德的淪喪。而這些都是建立一個永久性的公平、正義、安和、守禮的文明社會的基礎。帶頭摧毀這些道德規範的,正是絕大多數的政治領導人物,部分知識分子與宗教領袖。他們構成一個統治集團或成為幫兇。其結果便是普遍的無恥、說謊、貪腐、是非不分,社會失序,成為孟子說的「非人也」的社會。而這些人說這就是本土化、愛台灣。因此才有牧師站出來為這些貪腐說謊的人向上帝祈福。
如此,民主政治上的制衡機制與社會道德規範都告失效,人民便只有揭竿而起來反抗、來消滅這種現象。十幾位泛綠知識分子的宣言,民主行動聯盟的活動,施明德的反貪腐群眾靜坐等等,都是揭竿而起的自然產物。而一周之內號召將近百萬人的響應,則是「時日曷喪,予及汝偕亡」一種表態。這不是四處巡視一下表面工夫能夠化解的。
所有這些反抗運動,儘管是秀才造反,無論成功或失敗,都將為台灣帶來一種新思想、新行為、新境界。
不過,我對民主制衡機制仍抱一絲微弱希望。那就是希望黑金查緝中心陳瑞仁檢察官迅速採取行動。坦白說,多年來,無數重大選舉與貪腐弊案幾乎無一有令人信服的偵訊結果。但我仍虔誠希望陳檢察官為台灣與台灣人民,為司法公平正義,如果案情顯示有必要,立即傳訊陳水扁夫婦;如果有足夠的證據顯示有犯罪嫌疑,也請立即提起公訴,愈早愈好,最好不要拖到九月底。因為案子一起訴,陳水扁便不得不自動辭職下台,而目前的僵局便可和平落幕,整個社會與政局就可安定下來。請你本諸你的社會良心,你的職業道德與責任,對養你育你、教之撫之的台灣與台灣人民作一次良心的回報吧!希望你成為愛台灣的典範,擔負起安定台灣的責任。
最後,我要再一次的請陳水扁先生接受我在八月十五日民意論壇上所作的建議,帶職請假出國到任職屆滿為止,總統職務由副總統暫代。這個建議對你的利益考慮周詳,應可欣然接受。設想沒有三一九槍擊案,你不連任,現在該是何等的「快樂」。上帝處罰人是曲線的,能捨就捨吧! 【2006/08/30 聯合報】
化解衝突危機 歷史站上陳瑞仁檢察官肩頭
陳長文/法學教授(台北市)
唐朝詩人許渾在《咸陽城東樓》中寫道:「溪雲初起日沈閣,山雨欲來風滿樓。」雖是寫景,卻生動描寫了一種不安的憂念,而這種不安憂念,也正反映了台灣許多人們的心情。
倒扁靜坐箭在弦上,社會對立也不斷升高,讓關心台灣的有識者陷入兩難,一方面不容許自己漠視貪腐政權持續為禍,一方面又憂心群眾情緒過激,會有流血暴力、長期動盪的可能。畢竟,倒扁靜坐雖仍是體制內的民主手段,但終究有風險存在,參與者都希望不生事,但生事究非絕不可能。這樣的危機能否消弭,說來沈重,恐怕正懸諸承辦國務機要費一案的陳瑞仁檢察官之手。
若問我是誰逼得人民走上街頭要求總統下台?我的答案不是陳總統,而是檢察官,倘若檢察官無法以決心和專業取信於民,使得司法在政治爭議平弭的過程中「失能」,人民除了走上街頭還能如何?
從近來諸多政府弊案中,承辦檢察官在偵辦過程中消極遲步、劃地自限的作為,委實令人難以苟同。以偵辦台開案的許永欽檢察官為例,輿論即強烈批判其調查邏輯,特別是在民生寓所的搜索問題上,異於通常經驗法則地迴避搜索,如何讓人不懷疑其以身分作區別考量?
對此質疑,許檢察官以此乃北檢的「集體決定」推卸。這個理由更令人氣結,許君乃承辦檢察官,要搜不搜,若真有堅持,誰能動搖?並且在「集體意見」中,許君意見是搜是不搜呢?若本身即主張不搜,既為同流,就不必卸責於集體,若主張搜,身為承辦檢察官卻不能捍守立場,擔當勇抗,更無由卸責於集體。正是類此侵傷檢察正義作為,使人民難以信任檢察機關,以致失卻冷卻沸騰民怒,讓政治爭議有返進司法解決的機會。
但也正因如此,陳瑞仁檢察官的責任也更形重要。倘若在國務機要費一案中,陳檢察官能夠秉公明事,即時地完成公平詳實的調查,給國人一個清楚完整、合邏輯、可理解的調查交代,不但可以重振檢察機關在人民心中的信任,一場可能延燒的對立衝突,也有機會化解。
因此,懇盼陳檢察官能多擔勞苦,以全不設限、充分任事的態度,儘速還原國務機要費案真貌,若總統無辜,則速還其清白,但若總統確涉不法,即便依總統的刑事豁免權,不能在總統任期內據為訴究,也應將儘速地調查結果公昭於世,讓政治爭議能以客觀公正的調查結果為基礎,獲得平弭機會。
此外,國務機要費爭議已爆發近二個月,檢方卻遲未傳喚總統,筆者呼籲陳檢察官格外注意調查的時效性,一來,國務機要費的案情相對單純,單據報銷有無不法,稍加比對即可釐清脈絡,無由拖延;二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尤其在社會激情對立不斷升高的此時,檢察正義的儘速展現,已是唯一冷卻憤怒的管道,千萬不要等到群眾的憤怒越界,社會形成不可回復的重大暴力衝突,屆時縱有可昭公信的調查結果公布,為時亦晚。
歷史已站在陳檢察官的肩頭,全民都在屏息等待,陳檢察官在這台灣民主與司法的十字路口上,能否勇敢地作出足向歷史負責的關鍵抉擇。
【2006/08/2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