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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官曲法 我將贈予100元給施明德先生 並準備隨時對內政部官員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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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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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娜力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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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流的綠
方正平

【刁官曲法】
我將贈與100元給施明德先生 並準備隨時對內政部官員提出告訴

陳水扁政府打擊人民權利,果然不遺餘力。施明德先生才說要開設帳號接受「倒扁承諾金」,內政部官員今天就跳出來放話,說施明德先生行為恐違政治獻金法。

摘錄政治獻金法第五條
第 5 條
個人或團體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
根據此一法條,施明德既不是政黨、政治團體,也沒有參選意圖,根本沒資格收受政治獻金,因此不受政治獻金規範。內政部官員卻曲解法令,要求施明德先生依政治獻金法辦理,干擾倒扁之心昭然若揭,至為可惡。

那施明德先生的
「倒扁承諾金」是啥?若沒有收據發票給匯款人,那就叫贈與;如果以賀德芬教授說的倒扁活動費開立收據,就是買賣行為。頂多繳交贈與稅或所得稅,干內政部屁事!

我一定會把倒扁承諾金匯給施明德先生,並且,我會在匯款單上註明「贈與」施明德先生。

如果政府敢查扣施明德先生的帳戶,我將對查扣單位提出告訴,並且順便連內政部
黃麗馨曾中明兩位官員一起告。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2006.08.11 今日晚報
內政部:施明德不得以個人名義 收受政治獻金
中央社

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今天表示,民主進步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每人一百元倒扁活動,按照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或團體得收受政治獻金,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施明德不是擬參選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受政治獻金。

她表示,如果要收受政治獻金,必須先向監察院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後,才能開始收受民眾捐款。

施明德將發動「百萬人倒扁運動」,一個月內招募一百萬願意繳交新台幣一百元「承諾金」的民眾,以此檢驗民眾倒扁意志。一旦達到目標,就號召群眾在總統府前和平靜坐,不達目標絕不休止。

黃麗馨和內政部社會司長曾中明上午在內政部舉行記者會,曾中明說,社會勸募是由公益勸募條例與政治獻金法規範,按照公益勸募條例第三條規定,勸募必須以團體名義進行,並且排除政治活動與宗教活動。

他表示,公益勸募的用途必須作為社會福利、人道救援等活動,按照公益勸募條例來看,施明德的活動應該屬於政治性活動,由政治獻金法規範。

黃麗馨說,按照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個人或團體得收受政治獻金,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施明德不是擬參選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受政治獻金。

她表示,如果施明德執意以個人民意發起勸募倒扁行動,將違反政治獻金法。

黃麗馨說,依照政治獻金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違反政治獻金法第五條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按收受金額處同額的罰鍰,違法收受的政治獻金將沒收。

她說,按照政治獻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應由監察院處罰。民眾捐獻的款項將以法沒收,不得返還。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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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2 01:16 【不平則鳴】 臺幣一百元, 趕扁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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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ee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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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平
瘋馬俱樂部

禮拜一就到郵局捐款去

我已經完成連署書囉

請大家跟進吧

看到城邦有人為了100元雞雞叫

出100元救台灣   立一個永世典範

太太太便宜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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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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