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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人民力量組織】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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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帶領民主退步中(缺乏寬容的雅量的社會,將步入警察國家)612立法院請願,非自願性遭優勢警力強押上警車之小春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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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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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蘭
No Woman No Cry
she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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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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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亞
獨孤無劍
方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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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立法院請願,非自願性遭優勢警力強押上警車之小春紀實

中正一分局警察利用司法手段,對在立法院之請願人士,

妨礙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實恐怖平衡

在此鑑湖女俠謹向

第一時間接獲電話馬上派二名國會助理趕到中正一分局,

悍衛基本人權的立法院國民黨籍李永萍立委 及 民黨籍林國成議員

上最高敬謝意

昨天,我在街頭上沒有觸犯中華民國的任何一條法律。我!一個人,被二十幾位警務人員包圍。在我沒有犯法的情況下,被警方留置一個小時。當我拒絕以犯人身份接受盤查,警方隨即以暴力脅迫的方式前推後拉,拖拉把我架上警車。卻忘記了憲法賦予我拒絕盤查的權力! 

    警局內,坐在裡頭的要盤問我警官,擦拭者他的槍枝。印象中有人嘴裡不斷叫囂者:猴死小孩!……”半個小時後(十一點四十分左右),單位主管在警局內咆哮 把這三個人帶到地下室分離訊問!這一個小時我上了一堂公民與道德課,原來我一切法律賦予我有的權力,必須在立法委員的監督見證下才存在!這個國家的司法,不是用來保護一般百姓,而是用來調查人民,保衛政權的!人民沒有權利可以監督警察行使是否恰當!原來主權在民只有選舉時才有效 

我知道我犯下自古以來的濤天大罪:對政權有不同的意見!我最強大力量是我的思想。對於危害立法委員這個罪名來說,在我身上除了語言,我不知道還有任何具有威脅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武器。當這個政府聽到人民有不同意見時動輒以集會遊行法來限制我們的言論自由;以交通安全來阻止我的行進;以侮辱公署來堵住你的嘴巴;以社會秩序來維護既得利益者的權力!為了對付我們,中正一分局忠孝派出所的所長,聚集了三個小隊的人馬。一時之間,我看到警局內最少十來名員警。這時我才知道,儘管我的身軀瘦弱,但我的言論在他們眼中像是洪水猛獸;這個國家的警察必須使用想盡各種辦法污名化、塑造我的罪惡形象。執政者的工具除了員警、之類的國家機器,還有效忠執政者的『民視』及『三立』電視台,未經查證的錯誤報導感到唾棄,有以下三點聲明稿。

第一:我只有一個人行動,卻被三立及民視電視台羅織違反集會遊行法  的罪名。

第二:對一個體重50公斤的瘦弱男子來說,扭扯根本不可能發生,實際上電視畫面中只有我被警察扭扯的份!可是卻被串改成拉扯?!根本是睜眼說瞎話!

第三:搞錯對象斷章取義,我們的訴求是 六年貪的錢,淹掉南台灣!根本不是罷免,愚蠢的以為同一天的活動就是同一個訴求!我們的訴求是所有贊成用特別預算治水的藍綠分贓委員們!這一串又一串的貪腐組織!(目前的問題可以動用行政院緊急第二預備金) 

我不知道當這個國家機器,妨害人民自由時,誰能夠即時的保護我?如果不是像我這樣幸運有『市議員、立法委員』的人,你能想像我們被壓到地下室戴上頭套審問的情景嗎?我們現在是否是生活在綠色恐怖中?民進黨當年所堅持要的自由民主為何是現在這種情景。為何警察把違反集會遊行法的人當作與強姦犯同樣等級的罪犯來看待(抓一個違反集會遊行的民眾跟強姦犯一樣是七點)? 

這個週末有團體要舉辦遊行,我們的執政者是否能具有寬容的雅量,容忍不同的聲音。還是要引用集遊惡法來限制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拿者社會秩序當作邪惡行為的善良假面。卻忽略了政府機關貪瀆濫權,民生凋敝的嚴重問題。

希望228當年的錯誤不要再發生! 

2006/6/12 12:40

小春

我記得有一個手臂是我三倍粗的原住民警察,用相當粗暴方式對付我。後來回到警局也是沒有穿制服了。本來我們有好幾個要進來看看發生什麼事情了,為了保護我的安全,抄下員警編號,卻被禁止! 

DSC10032 DSC10033

這個沒穿制服的,別懷疑他也是員警。回來警局後就把制服脫掉,疑似就是使用非法使用暴力妨礙我人身自由的警察。要看電視確認。 

DSC10036

門口擋者員警,似乎不想讓外界知道裡面發生的事情。門口右手邊不知道是國安局還是調查局的人。 

DSC10030 抬頭一看,我看到的牌子是為民服務?!(苦笑中Orz….. 

分局長回來了,看到我們的朋友在門口打電話,路過民眾看到門口有人在哭,對者警局叫。那時候他狂CALL三個小隊的人來分局集合。還聽到分局長喊者不肯簽名是不是,把他們帶到地下室去審問!……….

(碼的勒!好像風雨欲來,又不香港古惑仔對決!後來又聽到對方頭目講這句話時,心裡有些毛毛的,還好之前看到我們的朋友在門口打電話,心裡還算安心,後來立委助理市議員都來了,沒有真的被抓到地下室戴上頭套) 

沒照到的照片???? 

分局長咆哮者,用很奇怪的理由禁止我攝影,錄音…..他可以我就不行(XD.. 

那我被打的時候那段錄影帶他會給我才有鬼勒!唉!行勢比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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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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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7/01/02 23:52 【小職員週記 2站】 巧克力變成錦衣衛
2006/06/24 22:59 【不平則鳴】 街頭運動的下一步: 游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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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比氣長: 游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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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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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mayersu):

狗尾續貂一下, 換個字眼: 游擊戰.

玩真的, 不要硬碰硬.

街頭游擊戰, 革命比氣長!

共產黨就是這樣子把老蔣和國民黨趕來臺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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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6/06/24 20:09 【不平則鳴】 街頭運動的下一步: 游擊戰
警方沒有舉牌,也會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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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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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蘭
medori
一葉孤鴻*Jackey*
Rebec
大老鷹姐姐
方正平

大老鷹:

在620舊國民黨中央那ㄧ晚,

因挾著黨團名聲浩大,

旗幟又鮮明,

(是國民黨青年團567聯盟沒錯,但參與的人好像都沒街頭運動經驗,除了我們認識當晚那位領銜走向總統府的中常委外)

並在戶外的中庭開講看電視轉播,

不用風聲走漏,

警方早已派好臥底.線民在人群中通風報信,

我想說明的只是

警方抓人根本不用舉牌兩次

(有時事發太突發,警方的"機絲道具"根本沒準備,那隻牌子長還躺在警局裡)

連牌子都沒有,更何況依規定要舉牌兩次

民眾就被優勢警力強行帶走了,

看看金珠.小春.包括鑑湖女俠 ( 舉牌了沒? )

所以我們泛藍的街頭命運和民進黨的林義雄待遇是不同的,

林義雄是不用申請集會的,

也不會有警方干預騷擾的,

因為套一句警方的說法是,

林義雄他們是來 "請願"的~  ( 很重要大家要記住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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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玩真的 革命比氣長
    回應給: 鑑湖女俠(Amy528) 推薦3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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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孤鴻*Jackey*
Rebec
方正平

妳講的是不是國民黨五六七那一群人?

他們應有先預告媒體  不然記者很少會趨車至總統府

舉牌最多至兩次  就閃人 這是與警方不成文默契

我就擔心妳玩真的

他們我不擔心  他們絕對是假的

而且可能是裡面有人要選市議員

爭取曝光機會

我知妳我都不是為了名利權出來的   所以我們一定要舉牌2次之後一定走人

不玩真的 玩假的才玩得久   革命比氣長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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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236&aid=1729045
620阿扁在總統府透過電視轉播向全國人民報告,場外警車威逼愛國同心會抗議車子開進立院,並以"妨害社會秩序維護法",逮補駕駛周會長至中正一分局忠孝派出所
    回應給: 陳小春(keithmin) 推薦4


Amy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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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孤鴻*Jackey*
Rebec
方正平
大老鷹姐姐

又是一件警察濫法

違法人權的事件,

今晚將近八點半我和夥伴來到舊國民黨中央,

今晚八點是阿扁在總統府向全國人民報告的電視播出,

今晚在舊國民黨中央的花圃中庭特別的熱鬧,

見到了許多的記者及SNG採訪車,

中庭門口也架起了一座電視牆,

(我們猜想這座電視牆應該也是在623金珠的追弔會時要用的吧)

現場見到將近二十位由林益世委員領軍的國民黨青年團在座,

每人都坐在戶外安排好的塑膠椅上,

和一群凱道人一起觀賞阿扁向人民報告的實況轉播,

電視一邊播出 ,司儀一邊解讀阿扁向人民報告的意涵,

就在此時場邊周教授跑來向我們告知,

愛國同心會的周會長剛在立法院外被警察抓走了,

現移送至中正一分局的忠孝派出所(怎麼老愛將凱道人送這派出所)

在現場的凱道人一行七人又夥同至忠孝派出所關切

抵達中正一分局忠孝派出所現場時,

馬路邊看到停放一輛愛國同心會的廣播車及人行道上幾名夥伴

了解經過後得知,

周會長被帶到忠孝派出所的樓上二樓 ( 和其他人好像不同待遇感覺 )

我們由四個人先入所內會客,

老謝及周教授登記證件先行上二樓會客,

我和另外五個人則留在派出所的騎樓外陪幾名愛國同心會的成員,

大約過二十分鐘後,

老謝下樓來和我們在戶外等待的人說明狀況後,

派出所要留置周會長過晚上十點後才放人,

後由周教授留在忠孝派出所現場陪同愛國同心會周會長,

我們一行人則再回到舊國民黨部中央,

大約快晚上十點,

也是阿扁向全國人民報告結束,

我們在現場彷彿聽到一種聲音,

國民黨青年團待會要前進總統府,

一夥人議論紛紛"真的嗎"?

一會兒拿著標語牌及戰旗的國民黨青年團近20人,

從仁愛路延凱達格藍大道的人行道出發,

當然中正一分局警方也準備好陣戰來迎接,

凱道人一票則跟在國民黨中常委領銜的青年團後頭靜觀其變,

一行人邊走邊喊口號"清廉保台""阿扁下台"

最後走到台北賓館的十字路口前 (尚未過介壽派出所)

就被中正一分局舉了第一次牌,

警方口喊 "您們現在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

我命令您們立即解散,

現場看到的是警察加上記者比民眾還多,

只聽到青年團的姚中常委現場說了一堆話後,

媒體搶拍鏡頭後,

聽到一聲喊 "解散"後,

一行人就依原路回頭往舊國民黨中央,

凱道人看了有種感概 ,

"原來是玩假的",

 "幸好凱道人沒在第一線當炮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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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帶至地下室
    回應給: 一葉孤鴻*Jackey*(jk16895689) 推薦2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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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孤鴻*Jackey*
Rebec

一葉孤鴻:您是前輩了,目前國內已不似從前的白色恐怖。脫光是一個方法,不過我們那一天還不到非常時期,可能不必用這個方法。

我們處理的方法是:強調警民之間的民眾弱勢與我們的合法:在場最沒種的我哭得更大聲,先預告警察要刑求小春。警察說:「沒有,我們有錄影。」

「錄影也可以選擇性錄影呀,你們先把鏡頭轉開,然後你們扁頭或扁那種不會留下淤青的打法,再繼續錄。」聲音充滿哀怨。

結果:警察處理的方式是:小春沒帶到地下室,而是覺的我們煩死了,通通都把我們趕出去。

鑑湖女俠則繼續打電話找委員來營救。我繼續坐在大門口地上哭天搶地,鬼哭神嚎(心裡想:天,其實失業可以改行當孝女….)Alex繼續在自外面拍攝警員訊問小春過程。警察火,錄什麼錄?把Alex也拉進去,警察還很緊張call人要過來支援,真是奇怪,我們又不會打警察,手上也沒武器,就算真打,我們一定死得很難看,看體型就知啦。

一葉孤鴻,我們不會讓小春被帶至地下室,如果那天警察把小春帶至地下室,我想大郭、鑑湖女俠與我都會毫不考慮地跟著去地下室,不會只讓小春一個人去。(另外:我們身上藏有錄音筆與相機。)團結才是力量,不管是多少人數的活動,一定要有後援。在此,再次謝謝鑑湖女俠大力襄救。

也謝謝小春,他的勇敢與對集會遊行法的知識熟悉程度,才能使此件事情,突顯出國內集會遊行法之不合理性。

p.s.有一點要注意:絕不要相信警方說的:
沒事,待會就放走了,你們先走,這是鬼話。
要走,一起走,要留,大家一起留。
不然得請警察幫我們多一點便當飲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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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有小春事件請注意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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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孤鴻*Jac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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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再有小春事件請注意如何因應!....

大老鷹姐姐 : 小弟是個老黨外,我的經驗是!下次如果再有類似小春事件?!

請姐姐們在警局要求小春將其身上的衣服褲子(最好連內褲)都脫光了!將其身上的特徵與完好的狀況攝影下來存證!如果小春被肥龍惡霸拖到地下室徵訊而受到暴力惡劣毆打?!就可以將存證下來的影片拿去驗傷控告肥龍惡霸將其關押到監獄去吃牢飯!

希望下次不要再有不幸的事件發生!...


一葉孤鴻*Jac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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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警察的肉肉
    回應給: 陳小春(keithmin) 推薦0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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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兩個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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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救你啦
    回應給: 陳小春(keithmin) 推薦1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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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葉孤鴻*Jackey*

是鑑湖女俠救你

大老鷹在外面罵罵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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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老鷹姊姊、鑑湖女俠英勇相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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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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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
方正平
Rebec


這禮拜以來點滴在心頭,從中午在警局時就有朋友打電話來確定是不是在電視看到的那個人。接下隨者電視的播送,平常安靜的手機整天響~響的我覺得好窩心,這些人是我的朋友打來關心跟鼓勵我。頂多是叫我要小心點,雖然我的回答都很簡單,甚至是無理頭式的:"那電視上拍的帥不帥!"其實我的心裡是一陣又一陣的暖流;尤其這個禮拜來,我的好友沒事打電話來確認我在那邊,還有讓大老鷹姊姊一直掛心每天打電話來確認我還活者,第一時間一路衝到警察局來援助的鑑湖女俠,那個揮揮手的確....對我來說真的不知道該說些甚麼....

我想唯一我想說的是" 感謝!! "感謝這些人勇敢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朋友,捍衛我們所認同的理念。而不是坐在電視機面前說:"怎麼這麼糟!"


下面這張豬頭,是那天疑似動粗的員警,在警局內穿背心,還有那個臉很黑的傢伙,一進警局就很小心的把制服脫掉,怕我們把他編號抄起來!心機超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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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小鳥.......讓我想到 LEVIS牛仔褲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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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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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鍋 LEVIS 牛仔褲ㄉ....平面廣告上說: ........................

再大ㄉ鳥..........都裝得下..................

哈.....................

不知到這隻喜歡 膨風ㄉ鳥鳥............裝不裝得下 LEVIS 牛仔褲... ???

哈...........................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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