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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鄉暖陽:美國大遷移史詩》
2013/11/09 10:33 瀏覽1,106|回應0推薦1

我愛羅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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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14nov

The Warmth of Other Suns

「窄巷,染料廠、紡織廠集中的街道濃煙籠罩/酒吧的抑鬱和孤獨/漫漫公路顛簸多麼惆悵/黑人爬進爬出/從河邊生銹的鐵皮房」。

     

金斯堡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寫下的這段生澀的詩行,是彼時美國城市一個嚴酷而精準的注腳:林立廠房周遭骯髒擁擠的貧民區、煙霧繚繞的下等酒吧裡冷漠的面孔和疏離的心,以及多少背井離鄉謀生的黑人──這一切成就了美國經濟與都市驕矜的繁盛,卻往往淪為升平盛世裡不願被覷視的暗影,以及書寫歷史時遺漏的沉渣。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感激一本書的出現:普立茲獎得主伊莎貝爾‧維爾克森(Isabel Wilkerson)的《他鄉暖陽:美國大遷移史詩》(The Warmth of Other Suns: The Epic Story of America’s Great Migration),被稱為「非小說類的一座里程碑」的2010年度《紐約時報》書評欄目的年度十佳:一部關於美國歷史未曾被講述的故事,一部無名英雄的列王紀。

  

為講述這段「二十世紀最受低估的歷史」,維爾克森採訪了千餘人、運用最新的資料,寫出了一本準確詳實又生動感性的佳作:

    

非裔美國人的大遷移(Great Migration)的意涵繁雜且爭論頗多,例如史蒂文‧哈恩(Steven Hahn)認為它指的是1910年到1930年間,二百萬黑人從南部向中西部、東北部以及西部的遷移 ;還有學者將其分為1910年至1970年代的三波遷移;不過,維爾克森顯然沒有牽絆於這些學術分歧:她筆下的「大遷移」,泛指1915年到1970年間,大約六百萬非裔美國人歷時半個多世紀的從南方遷出的風潮。

  

上世紀初,九成以上的黑人仍然生活在他們南方世世代代的祖居,而遷移之後,47%的黑人定居別處,時至今日,居住在芝加哥城的非裔美國人人口則比密西西比一州還多,他們給這些城市帶來南部的飲食、信念和文化,並透過艱辛的工作與執著的信念改變著城市的面孔。

  

遷移的原因很多:1910年代南方棉花產區的棉籽象甲蟲(boll weevil)疫情使許多佃農和工人失業,不得不向北尋找新的就業可能,而北方的新工業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更重要的是,19世紀末以來南方的歧視、私刑以及《吉姆‧克勞法》(Jim Crow laws,泛指美國南部各州自19世紀70年代開始制定的對黑人實行種族隔離或種族歧視的法律),這種日益加劇的種族主義氛圍迫使許多人前往北方──希冀更好的生活:畢竟那裡有更好的教育和他們在家鄉從未得到的選舉權。從上世紀初起,數以萬計的非裔美國人以個人或家庭的形式遷移,毫無政府的協助。

     

書中充滿炫目的歷史細節,維爾克森講述了三個截然不同的遷移者的故事,同時勾勒了大半個世紀的歷史:書的第一個主角、佃農格拉迪尼(Ida Mae Gladney)同丈夫在美國最為嚴酷的地方──密西西比的棉花田裡辛勤勞作,直到1937年10月的某天夜晚的種族暴力事件,使他們最終確信,密西西比──這個他們淵源深厚的家鄉,已然不能停留。幾天之後,他們前往芝加哥。在那裡,Ida成了一個出色的藍領工人,並在晚年投票給參選伊利諾斯州參議院的巴拉克‧歐巴馬;8年後,佛羅里達州的工會首領喬治‧史旺森‧史達林(George Swanson Starling)發現抗爭運動使他深陷困境,恐懼令他背井離鄉,前往紐約,定居在哈林區(Harlem);而在1953年的復活節,醫生羅伯‧佛斯特(Robert Foster)收拾行囊,離開路易斯安納州(Louisiana)向西前往南加州,希望在那裡可以告別他身為黑人的恥辱,用精湛的醫術打拚出一片天下。

     

然而遷移的結果並非如這些遷移者所願:北方的歧視雖然含蓄,卻同樣刺人骨髓,被遷移者視為夢想之地的城市裡有著依然嚴酷的事實──那些離開了南方卻擺脫不掉的馬森-迪克森線(Mason-Dixon line,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和馬里蘭州的分界線,也是南北戰征之前美國的南北區域分界線。這條分界線是美國歷史上文化和經濟的分界線):

  

在芝加哥,非裔美國人被驅向從第二十二街(22nd Street)到海德公園(Hyde Park)的狹長區域,在紐約,他們被趕到上城以外的哈林區。在書中,維爾克森以近乎虔誠的筆調描繪了這些聚居區鮮活的生命力:延展在南公園大道(South Parkway)熙熙攘攘的商埠、第大七大道(Seventh Avenue)的壯觀景象,以及糖山區(Sugar Hill)那些「掛蕾絲窗簾的上等人」。然而這些耀目的貧民區的生機並不能掩蓋那些的壓迫感。維爾克森以無畏的筆調描繪了他們雄心與其膚色間的抵觸:

  

格拉迪尼一家最終在一間破爛樓房的地下室定居,史達林一家則一直住在租賃的公寓裡。當他們試圖找到一份工作時,勞動力市場中的歧視幾乎和南方無二。格拉迪尼夫婦數年之後才有了穩定的工作:Ida Mae成了一名護士的助手,她的丈夫則在一家罐頭廠做工,史達林則被雇用為火車上的行李監管人。而一旦深陷貧民區,逃離則變得難於登天:三十多年後的1967年,格拉迪尼一家終於在臨近的白人區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卻發現他們的新鄰居緊接著賣出房子、遷往郊區。「老天呀,他們撤得真快。」格拉迪尼多年後對維爾克森說;頭腦敏銳而性急如火的史達林際遇則更為坎坷:為民權而戰的他一度失去工作、家人在混雜的街頭逐漸墮落:女兒14歲時懷孕,兒子吸毒,並將父母的財物偷得一乾二淨,家庭破裂的他最終只能在上帝那裡尋求一絲平靜。

  

羅伯‧佛斯特的生活則戲劇般地滑向另一種軌道:得益於精湛的技術、近乎嚴酷的進取精神,在洛杉磯開診的幾年裡他取得了輝煌的成就,成為爵士歌王Ray Charles的私人醫生,事業的成功使他得以購置豪宅並舉辦上流聚會。然而無論成就的多少,佛斯特未停止證明自身的價值。在書中最為撼動人心的一個章節,維爾克森描述了1970年的耶誕節佛斯特為自己舉辦的奢侈派對:愛斯克菲爾(L’Escoffier,法式高級餐廳)供應的佳餚、川流不息的女僕和侍者、以及漢普頓‧豪斯(Hampton Hawes,知名鋼琴手)的伴奏。而他次日早上的第一件事卻是打電話給家鄉的朋友,乞求他們告訴他他們是如何的出乎意料──身為黑人的恥辱感仍然如惡夢般如影隨形、揮之不去。

  

正是這些悲情卻詩化的細節使《他鄉暖陽》充滿了打動人心的力量:維爾克森出色的二次創造能力、對記述對象沁浸的深切情感賦予她筆下那些在歧視與詆毀下苦苦掙扎的個體難以置信的親切感,足以感染任何膚色與經歷的讀者。

  

1939年5月,小說家拉爾夫‧埃里森(Ralph Ellison)在聖尼古拉斯大街(St. Nicholas Avenue)的艾迪酒吧(Eddie’s Bar)採訪一個非裔老者:「你喜歡住在紐約嗎?」

  

回答是:「我住在紐約,但紐約不在我心裡。」

    

這番話使拉爾夫‧埃里森默然怔住,繼而讀懂了那些繚繞煙霧裡和刺鼻酒氣中醉倒的心靈──家不是你居住的地方,而是懂得你的地方,對於那些背井離鄉的遷移者而言,他鄉溫煦的暖陽帶給他們的,卻往往是孤獨與隔閡的寒顫,明明停駐數十年卻仍然強烈的生疏。酒吧裡那位老人的心中惦念的又是什麼:是豔陽下回不去的棉花田,還是波瀾遠隔的非洲大陸?從這個意義上講,《他鄉暖陽》不只是關於「未被人知的移民」歷史的傑出記述,同時也是非裔美國人苦尋家園和歸屬的動人史詩。

     

在書的末尾,維爾克森寫道,即便有掙扎的苦痛和不公的對待,大遷移仍然代表著美國夢的成就:格拉迪尼是白人戰爭的受害者,這場戰爭使她的家鄉貧困寥落、犯罪蜂起、毒品風行,「然而,她能夠活在當下,無論那些日子代表什麼,都得以保持赤誠的真我」;喬治‧史達林雖然失去了他的家人,但他獲得了「脫離其原有淵源的心靈上的自由」;而佛斯特「悉心護理他古老的傷疤,但他或許別無他法」。

  

但真實的故事要複雜和殘酷得多:大遷移的確像維爾克森聲稱那樣打破了南方的種族隔離局面,但它卻強化了芝加哥、紐約和洛杉磯的種族主義──我們從書中三個心地善良卻飽受折磨的主角的際遇中就能看到。字裡行間那些令人深深感動、又常常使人心碎故事即使在今天、在那些被遺忘的城市邊緣,仍然一遍又一遍地重演。

  

《他鄉暖陽》結尾近乎神聖的曠達與樂觀,帶來的不是粉飾的煩厭,而是一種更加悲戚的自慚:關於種族的歧視從來都是人類最悲哀的歷史──固執地基於最少的理由投入最多的恨意。作為受害者的非裔美國人展示出堅韌和勇氣令人動容,它們是少數種群最為寶貴的財富。然而更觸動人心的是,書中展示出的那種代替理所應當的怨毒的寬恕和大度──一種本該為多數群體所擁有的特質。

  

《他鄉暖陽》是一部直率、卓越又激動人心的作品,維爾克森寬廣的視野、優美的筆觸、深刻的思考以及對人物命運詩意的追述,使它注定成為一本經典之作。同時也希望維爾克森筆下那些顛沛半生的人們,有一天可以真正驕傲無懼地引用阿多尼斯的詩行:

     

「世界讓我遍體鱗傷/但傷口長出的卻是翅膀」。


本文於 2013/11/09 10:36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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