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7【大師輕鬆讀】第309期/胡文
幾年前Google部落格發布了一篇〈All booked up〉,宣告當時叫做「Google print」的計畫正式上線,與密西根大學、哈佛大學、史丹佛大學、牛津大學、紐約公共圖書館合作,掃描館藏圖書內容供網友搜尋,看來又是一項劃時代的創 新服務。詎料啟動不到一年,2005年9月起,接連遭到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美國出版公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控告侵犯著作權……
出版業與google角力與協商
歷經近三年協商,2008年10月28日〈New chapter for Google Book Search〉回報好消息,三方各取所需,儘管法院還沒下最後判決,大致算是皆大歡喜。針對爭議最大的「在版權效期內」書籍(包括正在銷售和絕版),其重要協議內容如下:
‧Google提撥3,450萬美元建置版權註冊系統,讓擁有美國地區版權的作者、出版商(無論其所在地為何)上網登錄,以利後續計算、分配應得的利潤。
‧Google提撥至少4,500萬美元給已經掃描其著作的作者、出版商,作為補償金。
‧願意開放內容加入圖書搜尋的作者、出版商,每本書目將可獲得Google從學術機構訂購書籍內容資料庫、銷售電子版書籍、廣告收入及其他模式所生利潤的63%,作為版權金。
‧在顯示圖書搜尋結果頁面時,Google必須附上可購買該書以及可借閱圖書館的超連結。
‧Google免費提供書籍內容資料庫給公共圖書館與高等教育機構圖書館。
‧未取得上述授權的書目,最多僅能露出20%的內容片段。
若為超過版權效期的書目,例如世界名著《小王子》,則可直接在圖書搜尋預覽、列印整本書,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出版業的新機會,還是老命運?
對Google而言,這項圖書內容搜尋服務,仍是貫徹兩位創辦人佩吉(Larry Page)與布林(Sergey Brin)「to organize the world’s information」理念的一環,對出版業來說,卻不一定如此光明燦爛。以往,圖書銷售幾乎遵循80/20法則發展──80%業績來自20%的暢銷書,無數出版社無數書店每年上架滿坑滿谷、本本皆歌如何好看如何重要的書,很抱歉,大部分的宿命是囤在倉庫某個積滿灰塵的角落,甚或被銷毀。網路出現以後,不管是書店或搜尋引擎,似乎帶動了一點點長尾效應──許多冷門的書聚合起來,形成螞蟻雄兵力量,依然是筆龐大商機。不過截至目前為止的成功案例,大多僅肥到了Amazon、iTunes等擁有龐大目錄的虛擬通路,暫不適用於一般出版社。根據〈New chapter for Google Book Search〉所提,到今年底為止,全球已有超過2萬家出版社、700萬種書目加入圖書搜尋,加上前述新的「補貼方案」,以及Google持續與大型圖書館簽約,從館藏書下手(許多是絕版書),在可見的未來,圖書搜尋的資料量將成等比發展,意即取得書籍內容資料愈來便利,也將愈來愈考驗出版商「做書」的能力。如果35歲以上讀者還記得的話,小時候書店常把書包上膠膜不給翻,深怕人翻了就不買,等到消費風氣改變,許多書都可以直接翻看,膠膜自然而然慢慢消失了,書有因此賣不好嗎?好像不是,每年還是有大賣的書,賣不動的依然不動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