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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行字見功夫 ——報導攝影中的圖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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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羅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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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lyplanet
2005.10 影響雜誌/夏瑩
在武俠小說中,要檢驗一個習武之人的身手,最簡便的方式恐怕就是扔給他一般兵器看看對方的招式。
那麼,考量一位圖片編輯的專業素質最便捷的方法呢?遞給他一支筆吧,讓他寫兩行圖片說明。
圖片說明對於報導攝影意味著什麼?新華社特稿社圖片編輯曾璜在他的《報導攝影》一書中這樣寫道:「人類迄今為止發明了文字、印刷、圖片、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大眾資訊的傳播方式,所有不同的方式都有一個共同的基礎,這就是文字。沒有古老而又不斷更新的語言文字,所有的傳播方式都達不到傳播的目的。」
在報導攝影中,正是圖像與文字的結合構成了這種資訊傳播方式的本質特徵。
可以打個比方,圖片說明好比報導攝影的兩條腿之一,好的圖片如果沒有專業的圖片說明,在傳播過程中也會走得踉踉蹌蹌,甚至可以說是殘疾的,弄不好會摔跟頭。
新華社攝影部主任徐佑珠曾風趣地說自己「這一輩子的工作就是在照片下寫兩行字」。可見,寫好這「兩行字」花費了圖編們多少心思,其中大有學問!
《影像背後》將對前日兩個頗受關注的新聞攝影案例回頭冷思考,把目光聚焦在照片下面的這「兩行字」上。
案例重播──騎車人雨中摔跤
5
月
10
日
,數家新聞網站轉載了一組發生在廈門的新聞照片。這組照片記錄了一位騎車人在暴風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過程。新聞事件儘管不大,但卻引發了網友關於記者在傳達新聞責任和社會公德心之間應如何平衡的爭論。
攝影記者守株待兔式的抓拍方式使這組照片頗具爭議,那麼從圖片編輯的角度來看呢?我們希望從圖片說明的角度重新審視這一事件。
首發媒體福建《東南快報》的圖片說明是一個編者按:
如果是雨天,如果路面沒有積水,路上的坑一目了然也許不會害人,但是如果施工單位及時把它填平,這些意外不會發生,也許施工單位不想害人,但是安全無小事大家切忌。
首發這組照片圖片編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了自己當時的編輯思路:「就這一組照片本身來說,很精彩,比起只拍路邊一個大坑的照片,當然更歡迎這種衝擊力強的照片。但我在編稿時也考慮到了可能會引起的爭論,所以在用一張還是用一組的問題上猶豫了一下。如果只用那張摔倒在地的照片可能會避開受指責的風險,但是並不精彩,而且對凸顯事實的幫助不大。所以我用了一組,一個生動的瞬間,凸顯新聞事實,再加上編後語,我們的編輯意圖就很明顯了。」在受眾反映方面,這位編輯說,「沒有針對這組照片的指責電話或信件回饋到報社來,說明我們的編後語還是發揮了一定作用的。」
這組圖片後來透過網路的傳播為更多人所知,新浪網轉載時用的是新華社的圖片說明:
標題:騎車人暴風雨中突遇馬路陷阱栽跟頭(新華社原題為:馬路「陷阱」太坑人)
正文:
2005
年
5
月
9
日
下午,一名騎車人冒雨經過福建省廈門市廈禾路與鳳嶼路交叉路段時,因自行車前輪突然陷入一水坑,身體失去平衡摔倒。當天下午,一場暴風雨襲擊廈門,市區道路上的多處水坑讓不少騎車人栽了跟頭。
關於這個圖片說明,我們採訪了新華社攝影部的張鳳國,他認為:「作為一個為媒體服務的綜合性通訊社,這條說明的寫法應該說是比較恰當的。標題中的『陷阱』與『坑』字鮮明地表明了態度。第一個句子完整地解釋了畫面,提供了畫面無法提供的地名等資訊。第二個句子提供了背景,說明了原因,也表明了意義
——
不是偶然的跌倒而是不少的跟頭,不是獵奇也不是興災樂禍,而是有提示意義有社會意義。」
比較兩個圖片說明,可以感覺到,《東南快報》的圖片說明基於本報的立場更富於人情味,而新華社的圖片說明則力求客觀準確。但是這組作品在廣泛轉載的時候,圖片說明卻被忽視,甚至被簡化成「雨中摔跟頭」這樣一些帶有取笑揶揄色彩的說明,難怪引起很多網友的不滿。
反思這場爭論,雖然焦點落在該不該拍、該不該發以及職業責任和社會公德心之間的平衡上,與圖片說明的寫作似乎沒有直接的關聯,但是曾璜在參加新浪閘道於這一事件的聊天節目時說的一句話給了我們啟發:
「在我們考慮新聞事業的倫理道德的整個過程中,不單單涉及到怎樣拍,採用什麼樣的手段獲得影像,同時也包括這個照片怎麼樣在媒體上使用,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他指出,新聞事業倫理道德涉及整個鏈條,包括在使用影像這方面,「假如一個媒體以三個不同方式來報導,也許受眾接收到的資訊也不一樣……這張照片引起問題並不單單僅是攝影記者,實際上跟圖片編輯是有關係的。」
張鳳國也談到:「通訊社具有為媒體服務的綜合性質,它只能用最短的文字最客觀的方式講清楚發生了什麼、有什麼意義。而直接面對讀者的媒體會有更多的發揮空間,甚至可以由一張新聞照片引發出一篇短評、一番議論。事實上,同一張新聞照片的圖片說明,在基本事實一樣的前提下,原本就有不同的寫法。也就是說,說明的寫作不單純取決於新聞事實,也取決於選擇的立場,而選擇的立場又取決於你是一家什麼樣的媒體、你的讀者對像是誰。黨報、晚報、娛樂報、綜合報、專業報等等。」
由此可見,規範、專業的圖片說明在規避報導風險、引導整個報導方向符合新聞倫理道德方面,是有積極意義的。特別是在處理可能引發爭議的敏感照片時,文字說明的寫作就更要慎重。比如這一組照片,因為攝影記者獲取圖片的方式、以及組圖連放式的編排對受眾的心理刺激過強,圖片編輯在考慮使用時,就更應該利用文字說明引導受眾對畫面的讀解方向,表明媒體的報導立場和意義,把產生爭議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案例重播二:牆上的「黑手印」
——
都是文字說明惹的禍?
6
月
10
日
14
時許,沙蘭鎮突遇暴雨,鎮中心小學被洪水圍困,超過百名小學生遇難。
6
月
13
日,《新文化報》以配圖形式刊出「遇難的學生在教室牆壁上留下掙扎的手印」。
6
月
14
日,《新京報》和《新聞晨報》均在頭版刊出黑手印的大照片。同日,新浪網予以轉載,照片說明文字為「遇難孩子留下的手印」。當晚,在新聞牆、西祠胡同等一些攝影論壇和新聞論壇,開始有人質疑手印是否為遇難孩子所留。
6
月
16
日
,《新文化報》刊發文章,題為《洪災黑手印不是孩子留下的》。當晚,西祠胡同論壇以「《新聞晨報》記者郭翔鶴」發表了《關於黑龍江手印的原始圖片出爐實錄》和《黑手印再次回應「手印打假」報導之謬》兩篇文章,自此,論戰開始。
隨後,一些專家學者和網友參與討論,參與此事件採訪和編輯的相關人員也提供相關線索,發表觀點,但都無法對黑手印的真偽與產生過程予以明確證實。更多的參與討論者的觀點傾向於黑手印「作者是誰」不值爭論。
以上是《中國攝影報》對「黑手印」之爭的回顧。
在這場爭論中,大家普遍關注的是手印究竟是誰的,而如果我們從圖片說明的角度著手分析,會看到另外一些重要的事實。
《新聞晨報》文字說明(節選):標題:年幼的他們,在牆上留下最後痕跡。
正文:「我寫這件事的時候,還覺得脈搏怦怦跳動;即使我活到十萬歲,這些情景也一直歷歷在目。」
———
2005
年
6
月
13
日
15
時,當我在黑龍江寧安沙蘭鎮的牆上看到這一個個觸目驚心的手印時,充分明白了盧梭這句名言的含義。
就在
72
個小時前,洪水灌滿了我站立的沙蘭鎮中心小學一年級教室,幾十個孩子此起彼伏地在沒頂洪水中掙扎。少數孩子被沖到牆邊,無助的他們用手在牆邊上奮力劃動,試圖擺脫呼吸道灌滿泥水的極端痛苦。然而,大部分的孩子沒有成功。
洪水過後第三天,在學校破損的平房旁,一位參與救災的東北籍解放軍戰士告訴我,窗台附近留有在水中掙扎的孩子們的手印。我被震撼了,我行走在仍滿是泥漿的小學走廊裡,在一間間教室的牆上尋找這些為了生存留下的印跡。洪水過後,原本雪白的牆壁上留下了淡褐色的薄霧般水痕,而人手滑過的地方,則留下了赭紅的淤泥痕跡。是手印!他們有的大有的小,他們的主人是
1
年級的小童和參與救援的家長、村民。如果不知情的美術家前來觀看,可能會把這些時而如驚鴻滑過、時而如焰火奔騰的痕跡當作行為藝術家的傑作
———
然而,鐵一般的事實告訴我們,這些手印在向人們「重播」著不久前洪水中一場生離死別的悲劇。
在這些手印依然尖銳地刺痛我們感覺的時候,在黑龍江
2005
年的這次洪水尚未從我們記憶中退去時,最值得人們深思和反省的是,我們應該為死去的孩子做些什麼?如何避免悲劇再次重演?!……
《新京報》:標題:牆上的手印
正文:昨日中午
11
時許,在沙蘭中心小學,一位武警官兵在淤泥中抬起頭來說:「去看看教室牆壁上孩子們的小手印吧,他們在洪水中留下了印記。」隨後,記者在
一個教室裡見到原本潔白的牆壁被一道清晰的水漬分開,四個烏黑的掌印被留在了水線下半米處。而在這一排
8
個教室裡,有
5
個教室牆壁多處留下了或深或淺、或高或低的掌印。(《新京報》的原版面)
《東方早報──視覺雙年展》畫冊中對這張照片的說明:
2005
年
6
月
14
日
,黑龍江省伊寧市沙蘭鎮沙蘭小學的教室裡,洪水侵襲的痕跡和現場的手印觸目驚心。
10
日下午
14
時許,牡丹江地區寧安市沙蘭鎮突發山洪,該事件截止
6
月
21
日
,沙蘭鎮洪災死亡人數最終確定為
117
人,其中學生
105
人。
《新聞晨報》的文字部分是以記者手記的形式出現的,給人的感覺,這似乎是文字記者完成的一組配圖攝影報導,文筆優美,有很強的煽情性,標題中明確表示手印是孩子留下的,正文也是以解放軍戰士的論斷為依據大發感慨。
《新京報》和《東方早報》的圖片說明則比較嚴謹,沒有武斷的下定論說現場的手印就是孩子掙扎留下的,《新京報》借用了採訪武警時說的話,《東方早報》則只是客觀的指出了牆上有手印的事實。
《新京報》的圖片編輯糜紅恩說:「這圖說我們作到了儘量客觀、準確地去判斷。」
《東方早報》的圖片編輯鄭福利認為:「從當時以及後來的說明中,《東方早報》沒有在具體提及手印的歸屬,只是對現場的客觀情況做了一個準確的描述。」他認為之所以《東方早報》在這一點上顯得更加謹慎,這應該感謝攝影記者現場準確的新聞判斷,這是記者新聞素質的呈現,是攝影記者的記者身分最好的例證。」
來自「中立方」的張鳳國對以上媒體中圖片說明的點評也許更具說服力,他認為:「從說明寫作上講,我認為《東方早報》的圖片說明更符合我所了解的國際流行的圖片說明的寫作方法。對新聞照片而言,說明寫作有一個標準化的公式。標題,畫面上正在發生什麼,發生這件事的大背景。我們可以稱之為新聞圖片說明寫作三段論。用這個公式檢驗《東方早報》的圖片說明,就知道它是多麼的標準。這個新聞圖片說明的寫作公式,是一百多年來逐漸形成的,也是最有效的。」
「就你所提供的《新京報》的圖片說明來看,總體上還是可以的,尤其是關注細節這一點。但是,對戰士的描寫以及引語,感覺有點過。另外,沒有山洪與學生死亡人數這樣的背景作為襯托,細節的震撼力與悲憤感就被減弱了。」
不管怎樣,有一點可以肯定:這兩則圖片說明都沒有在圖片說明中展開想像。這種客觀真實的撰寫圖片說明的方法,讓讀者在獲得基本資訊的同時細細揣摩圖片。
那麼,這場關於「黑手印」的爭論可以說是圖片說明惹的禍嗎?一定程度上可以這麼說。因為,照片中的手印是現場環境客觀存在的,後來之所以被人指責為假照片,是因為圖片說明中呈現出來的記者對新聞事實的判斷,如果圖片說明中明示或暗示這些手印是孩子的,那麼就可能存在因為核實工作不到家而導致武斷的「作假」嫌疑。這正應了那句話,「照片不會說謊,說謊的往往是圖片說明。」
由此可見,在處理敏感照片的時候,撰寫圖片說明就是透過文字給照片「定性」的過程,這時嚴謹地核實、謹慎地表述正是攝影記者、圖片編輯職業素質的表現。否則,即使是引用轉述採訪對象的原話,也有可能引發爭議。
這裡要強調的是,親臨現場的攝影記者對圖片說明的貢獻是非常重要的,就像鄭福利所說:「攝影記者擁有攝影師與記者雙重身分,也就是說在新聞現場攝影記者的任務不僅僅是拍完照片就可以結束的,絕大多數的時候圖片說明的內容來自於攝影記者現場的採訪,圖片說明的真實與否來自於攝影記者對新聞事件客觀、真實、準確的判斷。由此可見,為一張照片撰寫清晰準確的說明是攝影記者的責任,圖片編輯作為最後的把關人也有責任為照片說明的完善竭盡全力,但是如果攝影記者現場無法盡到記者職能的話,其他一切都是徒勞的。」
圖片說明對於新聞事實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鄭福利談到:「在國外,如果一個攝影記者寫不好圖片說明都可能丟掉飯碗,同樣的照片,不同的說明,讀者理解的意思可能就完全相反,這更說明圖片說明的重要性了。把圖片說明的寫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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