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旅遊承載量之訂定應參考科學分析之結果,並充分考量下列各類因子:
1) 生態敏感性:是否為重要野生動植物之棲地、生態敏感區域,當地之土壤與地質狀況、可供遊客活動之範圍等。
2) 環境資源:水源之供需、能源(電力)之供需、人為污染如垃圾及污水之處理便利性及環境容受量等。
3) 當地社區的社會條件:如可及性、當地的社會結構、文化特質、可承受遊客衝擊的程度等。
4) 設施:如營宿空間大小、附近停車設施及接駁車輛可容納遊客量等。
5) 遊客的心理感受:如遊客可忍受的擁擠與噪音量、對旅遊點的期望等。應注意固然國內遊客目前對品質的要求程度大多不高,但生態旅遊的目的乃在於提昇遊客的水準與素養,而非以現狀為滿足。
摘自生態旅遊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