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音樂故事城市的市長,為保護市民的權益和珍貴分享,
我也一直堅持引用必須禮貌告知,甚至應該徵詢原發表者的一個基本尊重。
因為,在人心日漸狹隘的今日世下,分享真的是一項非常珍貴的行為,
所以對於願意提供分享的人,除了感謝,我們更該給予美好的尊重。
其實,基本上,既然是願意提供分享的人,通常便不會小氣,
但是,若能被尊重,會讓人更願意分享,也讓分享的快樂不至於打折。
而,被分享的人,再分享出去的快樂,才會是加倍的快樂,
而不是打了折,甚至是帶了一些些遺憾的分享,殊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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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提議,汗顏懇請 貴市市長見諒,並祈不棄,也願互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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