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怡雯為《天文散文選》作序,有一段話如此說:「散文是一種相對透明的文類。正是這種一絲不掛的要求,把散文推到一個絕對的角落,閱讀散文的愉悅,主要來自這種偷窺慾的滿足。」換句話說,寫散文,無疑地,就是在揭露自己的秘密,自己做什麼,自己想什麼,都從散文寫作中流露了出去。
鍾怡雯對散文的看法,同樣可以用來表達在部落格上寫文章之舉。除了利用部落格做廣告,行營銷之實,或者利用它來推廣專業知識之外,大多數的部落客(Blogger)大概都等於在網路上寫散文。部落格文章不論長短,如果是記錄自己日常所行所思,那就等於主動掀開自己的私密,地球上每一個上網的人,都得以因此窺視,無論認識與否。
所以,我們一旦開始在部落格上寫東西,就必須體認一個基本事實:內心的秘密被窺視,其實是自願的。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麼還要寫出來給人看?因為有話要說?因為寂寞?因為想要有朝一日出名?還是像不飛所說的,我們只願意是半島,卻不想成為孤島。或許我們也可以換個方式說,人既怕被社會孤立,又怕在社會的集體無意識中喪失自我,而藉著部落格,我們便可以不斷地發聲,表明自己的獨特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