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乞丐聯盟
市長:方正平  副市長: Happybeggar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乞丐聯盟】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反毒專欄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請願連署
 瀏覽715|回應1推薦2

高梁58度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Happybeggar
方正平

主旨:呼籲停止美沙冬替代療法政策

 

連署時間:2008/7/15日截止

 

請願書簽屬對象:

1    醫療專業人員(各科醫師、藥師)

2    意見領袖(法律、教育等有影響力的人)

3) 各級學校教師

 

目的:請專業人員與意見領袖連署請願書,並由代表親自遞交法務部長請願。請願書內容請見夾帶檔案。

 

說明:台灣政府以立法通過,今年開始全面實施戒毒新政策「美沙冬替代療法」,提供二級管制藥品美沙冬給毒犯服用,稱此政策可以讓感染愛滋病的新增人數下降,並說美沙冬可以讓毒販戒除毒癮。

 

事實上美沙冬也具有成癮性,它被歸類為二級管制藥品,可算是二級毒品,國外實施美沙冬替代療法後,反而讓黑市開始流行販售美沙冬,美沙冬成癮人數上升;美沙冬在國外造成的猝死案例也漸增。

 

美沙冬替代療法表面上讓吸毒人數下降,但是讓服用美沙冬的人數上升;美沙冬替代療法表面上讓感染愛滋病人數下降,但其他戒毒方法只要有效,也可減少愛滋感染人數。

 

國內則發生許多弊端:有毒販趁著美沙冬門診處聚集許多有毒癮者,藉機販售毒品;台南發生疑似服用美沙冬造成身體不適而自殺的案例;日前報載台北有名男性口含美沙冬,轉售給其他人圖利。

 

香港經驗更可以作為我們的前車之鑑,香港早在1972年就開始美沙冬戒毒計畫,但1996年三月香港立法局公告了一項調查報告,內容指出每年約有一萬人接受美沙冬計畫,但累計至今只有227癮。美沙冬治療計劃推行以,只有227人成。香港衛生1995月曾行為一月的調查,發現幾乎50的美沙冬服用者加該計劃十五年之久

 

台灣美沙冬替代療法的預算:在全面性實施的情況下,一年編列27億元,其中19億落入精神醫療院所的人事設備費用,8億才是美沙冬藥品的補貼費用,(美沙冬費用由病人支付,8億補貼配合醫院其他費用)這樣的編列有大量圖利醫療院所與藥廠的嫌疑,也挖空國庫與健保。

 

以下有請願書表格,請一起來把台灣治安惡化的毒瘤拔除,一起來為後代子孫開闢一片淨土。如您願意,起把這個訊息傳遞出去,讓大家一起來參予挽救台灣運動。表格填寫完成後,請直接傳給 call0920547305@yahoo.com.tw ,謝宗哲 秘書 謝謝您!

  促進會電話:02-2756-0995   傳真:02-2756-9195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2942529
 回應文章
請願表格
    回應給: 高梁58度(teddyteddy2) 推薦2


高梁58度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Happybeggar
方正平

 

受請願機關:法務部 王部長清峰

 

主旨:懇請當局停止以美沙冬作為戒毒替代療法之政策。請 鑒核。

 

理由:

一、             美沙冬替代療法之政策已在台灣與國外出現許多弊端,譬如:毒販藉著美沙冬醫院門診處兜售毒品;有患者口含美沙冬轉售圖利;台南傳出一名男性疑似因美沙冬副作用感到不適而自殺身亡;國外因美沙冬造成猝死的案例日見增加;大部份毒癮患者則把政府提供的美沙冬,當成沒錢買海洛因的解癮用品。

二、             美沙冬替代療法並非最有效的戒毒方式,在其他國家實施後皆無法徹底解決毒癮問題,美沙冬替代療法支持者也從未提出其療法戒除海洛因之成功率數據,更從未清楚交代其療法戒除毒品需要花費多久的時間,漸減劑量之詳細步驟與計畫為何。

三、             美沙冬替代療法政策實則讓二級「毒品」美沙冬合法化,是由政府充當毒販,提供便宜且合法之毒品給毒癮者服用。支持者縱將美沙冬稱之為「藥品」,實際卻不具戒除毒癮的「療效」,甚至會使服用者成癮,這已與藥品的定義衝突。毒癮並非精神醫學所述,為源自於大腦的精神疾病,其實毒癮是可以成功戒除,並透過教育感化等方式予以引導而改善,此政策施行後打破民眾傳統社會道德觀念,忽略吸毒行為所攸關的自身品格與價值觀而非疾病,將毒品合法化的結果,反而將使成癮者不再被矯治與教育,如此國家只會更墮落,形成恐怖的惡性循環,絕非社會公義所認同的公共衛生政策。

四、             政府應比較現行所有醫療與非醫療、官方與民間之各種戒毒方法,命其等提出並蒐集有關戒治成效之數據,期以真正達成戒毒結果為目標,並將該資料做為評估應採行何種戒毒方法加以推廣的依據,公開政府評估之報告,淘汰無效或效果不佳之戒毒方法,保留並補助有成效之戒毒方式與機構,是才能真正免人民於更多毒害,並國庫對於毒品防治之支出免於無謂、龐大金額之耗費。

 

請願人(簽章):                               

身分證字號:                                   

任職單位/職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294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