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導讀:
從政府機關開始洩露人民個人資料,難怪詐騙集團如此猖獗。
本案中牽涉到的政府公職人員,呼籲檢察官務必以貪污罪起訴,而不是輕罪的個人資料保護法。
然而,本案真正透露出來的訊息,是突顯出政府機關內部的資訊存取是多麼地隨便,以致讓公務員有上下其手的空間。要杜絕此事,絕不是只靠重刑可以扼止的。
盜個資削億元 一堆官署全有份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陳金章/台北報導】
2008.04.24 04:07 am
女子熊世芬涉嫌組成犯罪集團,以詐騙或買通等手法,從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台北縣市警察局、中央健保局等單位盜取上萬筆民眾個資,再轉賣給徵信社作為討債、抓姦等,不法獲利近億元。
據了解,熊世芬集團洩漏賣出的個資包括疑有婚外情的某知名人士,當事人委託徵信社抓姦,業者透過熊世芬取得此知名人士的個人資料,廿四小時監控他的一舉一動,並全程蒐證。但辦案人員昨天不願意透露這名公眾人物的身分。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數路,前往移民署、北市大安警分局警備隊、大同警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北縣永和警分局秀朗派出所、中央健保局台中分局,及熊世芬位於台中、彰化的住處和公司等地點搜索,約談十二人到案。
被約談對象包括熊世芬、徵信業者陳佩宏及熊女同夥廖秋雄、粘美津、黃禎山;大安警備隊員曾偉城、重慶北路派出所員警朱政華、秀朗派出所員警陳彥仁、健保局台中分局職員陳芷瑜。檢方複訊後,諭令曾偉城及陳芷瑜各交保十萬元、朱政華及陳佩宏各五萬元交保。
據調查,卅七歲的熊世芬有詐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前科,去年三月她接受徵信社業者委託,涉嫌買通中華電信花蓮服務處南區服務中心職員,違法取得數千筆中華電信客戶資料,被花蓮地檢署偵辦。
熊世芬在九十五到九十六年間,找陳佩宏等多家徵信業者合作,透過管道買通移民署等公務機關的承辦人,以發送手機簡訊的手法違法傳送上萬筆個資,並以每筆兩千五到六千元不等的代價,將個資轉賣給陳佩宏等徵信業者,業者再依據個資上的戶籍地址、車籍號碼等資料,進行跟監、討債、抓姦等業務。
朱政華供稱,他是在去年十月值班時,接到假冒分局偵查隊同事的電話,謊稱該單位電腦壞了,請他幫忙查尋資料,他疏於查證,把資料告知對方,處理過程都寫在工作紀錄簿上,他不認識涉案的徵信業者。曾偉城則說,他是去年九月接受國中同學的請託,幫忙查詢五筆個人資料,但不知同學如何運用。
【2008/04/24 聯合報】
讓我們一起織網,使我們可以盡情揮灑、自由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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