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婦人涉嫌販毒,被捕後一度因毒癮發作不斷發抖。 記者祁容玉/攝影 |
查緝隊調查,四十六歲的陳姓婦人有過一次婚姻,生下一對兒女,離婚後為養活子女,在新竹、苗栗等地販毒牟利,先後被桃園、新竹地檢署及苗栗、彰化地院通緝。
查緝隊昨天上午偵訊陳婦時,她的弟弟與女兒趕到;陳女弟弟說,知道姊姊有不好的習慣,但不知是販毒;女兒則說,接到舅舅電話時不敢置信;她向查緝隊員表示「不知道媽媽販毒,還是通緝犯」。
陳婦的女兒長相清秀,在台北讀大學,她表示
陳姓婦人為了懺悔早晚讀經,租住處的桌上擺著一本「慈悲三昧水懺法」經文。 記者祁容玉/攝影 |
陳婦因販毒被苗栗地院判刑十七年,查緝隊逮捕她時,在她身上起出廿多公克的海洛因與安非他命。訊後將她解送地院歸案,陳婦和女兒相擁而泣,囑咐女兒「妹妹你要好好照顧自己」。
陳婦表示,遭到通緝後,她就四處租屋躲藏。沾毒多年「想戒也戒不掉」,又自覺吸毒對不起家人、子女,只好早晚在桌前默讀「慈悲三昧水懺法」,有空就抄寫經文,希望渡自己的罪。
玄奘大學宗教系主任黃運喜說,依他的經驗,一般人讀「慈悲三昧水懺法」經文一遍約要兩個半小時,若加上觀想、禮拜儀式,至少要三個小時才能完成。
黃運喜表示,佛法裡有句「隨緣消舊業,莫再造新殃。」意思是做錯事若能真心懺悔不再犯錯,懺悔才有效;若一邊造業一邊懺悔,就沒有任何意義。這也是陳婦反覆讀經,仍未得心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