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中小學學生家長,吃定學校不敢餓孩子的弱點,不繳午餐費,還會向他人誇耀。這個新聞再一次暴露出國民教育的軟弱與濫情。
筆者服務過的學校,曾有家長其子女國中三年的註冊費(包括營養午餐費)從未繳交。而其家境,父親有工作,平時菸不離手。可悲的是,站在學校立場,又奈家長何!只因強迫性的國民教育,衍生出許多無從下手的陳疴。
孩子雖然無辜,家長又豈能縱容。政府雖制定了家庭教育法,但細察其條文,太過於強調社教機構的教育責任,疏漏了家長部分該盡的責任。大家都能體認到「孩子的問題起因於家庭,外顯於學校,惡化於社會」,空有學校及社會的努力,少了家長盡心這一環節,很多付出都會是做白工。
主事單位若不圖正本清源,釐清各層面責任,又一味縱容該是家庭層面的問題,恐怕整個社會基礎搖晃,又一直在上層加蓋,早晚會裂痕倒塌。立法並強制家長負起該盡的責任,這是重建社會正義與治本久安的正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