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乞丐聯盟
市長:方正平  副市長: Happybeggar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乞丐聯盟】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3月起隨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瀏覽4,582|回應3推薦3

花木蘭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一葉孤鴻*Jackey*
方正平
獨孤無劍

今天收到水費的帳單,發現底下有一排小字,上面寫著:自95年3月起隨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請問,什麼是”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有人知道嗎?自來水公司並沒有告知說要收這個費用,可以這樣不經過消費者同意就徵收嗎?

水源保育的工作平常都沒做嗎?那人民的納稅錢是用來做什麼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1646229
 回應文章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自95年1月1日起開徵(新聞稿)
推薦3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獨孤無劍
一葉孤鴻*Jackey*
方正平

政府為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之精神,將自95年1月1日起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並視使用對象不同計算開徵,分別為「家用及公共給水」、「工業用水」、「其他用途」與「農業用水」及「水力用水」等類別,將收取前3項用水標的每立方公尺0.5元、農業用水每立方公尺0.009元及水力用水每立方公尺0.0009元,而所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將專供全國107處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與環境生態等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

水利署主任秘書吳約西表示政府為因應全省各地不斷要求因自來水法水質水量保護區(目前全國水質水量保護區面積計9056平方公里)劃設而受限之回饋聲浪,於93年6月30日修正公布自來水法修正案,依據新公布之自來水法規定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取用地面水或地下水者,除該區內非營利之家用及公共給水外,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其為工業用水或公共給水之公用事業,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於其公用事業費用外附徵5﹪~15% 之費額。

吳約西指出目前 70% 之家庭用水每月用水量約為30度(1度=1立方公尺),故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開徵後,每戶每月約增加15元之支出,對民眾之衝擊應不大,另秉持照顧弱勢農民的精神,農業用水者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將由政府全額補助,故對農民之影響亦將降至最低,他同時也表示政府每年可徵得約10至11億元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而在經費管理運用也將依法成立107處水質水量保護區專戶運用小組,各小組並由該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地方主管機關、民意機關、居民及社會公正人士等代表組成,依法管理運用該項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水利署發言人:吳主任秘書約西

辦公室電話:(04)22501110 行動電話:0932-187429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1646263
自來水法施行細則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完成發布
推薦1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方正平

台灣地區近年因生活水準提升及經濟高度發展,水的使用不僅要量的充足更要求質的提升。為保護水源,自來水事業於水源工程完工後,多依自來水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劃設「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或限制區域內貽害水質水量之行為。目前依自來水法劃設之水質水量保護區面積約為9,012平方公里,佔台灣總面積之25%,此水資源保育區之劃設,雖為維護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重要措施,但受限區域內居民卻因全體國民用水之公益,而使其土地之利用遭受限制。自來水法於93年6月30日修正發布前,相關法規僅有依自來水法第12條第1項給予損害賠償,或依同法第12條之1規定對依都市計畫程序劃為水源特定區者給予賦稅之減免與地方建設協助,致使受限區域內民眾抗爭抵制日益嚴重,要求回饋及縮編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呼聲日益高昇。

為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使保護區民眾得以獲得回饋及補償,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經濟部將水源保育與回饋機制納入自來水法修正,並於去(93)年6月30日完成立法,確立由經濟部向受益者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所得經費專供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

經濟部自去(93)年取得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法源依據後,即積極廣徵各方意見,經與各相關單位多次協商取得共識後,完成自來水法施行細則及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之研擬,並於本(94)年5月23日發布。其中費率之訂定,為降低對民生經濟之衝擊,初期採自來水法明定之下限5%估算,訂定每度用水需繳交0.5元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另考量農業用水其使用兼具生態保育功能,且水質要求較家用及公共給水為低,費率更降低為每度用水需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0.009元。而無污染且使用後可完全再利用之水力用水,每度用水需繳交水源保育與回饋費0.0009元。

依據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估算,全國107處水質水量保護區全面開徵後每年約可徵收10億元。以台灣地區每人每月平均用水量25度估算,每人每月增加12.5元支出,對民生衝擊有限。另外考量農業用水者大多為經濟弱勢,未來農業用水之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將由經濟部及農委會編列預算支應。

其他有關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保管及運用配套子法,經濟部亦將於近期陸續發布。

資料來源:經濟部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1646260
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水公司:專款專用
推薦2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一葉孤鴻*Jackey*
方正平

台灣自來水公司自3月份起隨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遭到不少用戶質疑,認為水價調漲了,自來水公司說明開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原由,強調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將由經濟部水利署「專款專用」,專供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不會挪為它用。

自來水公司總管理處說,為維護水源涵養與保育,政府劃設了水質水量保護區,但是保護區內居民卻因全體國民用水的公益,土地利用受到限制,因此為了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原則,中央制定法律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自來水公司表示,隨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是有依據的,依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規定,承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委託,自今年一月起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水公司因此在用戶三月份起的水費單上列出附徵項目及金額,隨水費徵收。

關於附徵對象及附徵百分比,除水公司供水範圍的少數區域用戶因使用水源均非取自水質水量保護區而依「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不納入附徵外,其餘用戶都必需附徵。今年度附徵百分比,依「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第四條及第五條規定計得之附徵百分比減5%。

水公司說,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非營利的家用自來水享有水費優惠,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非營利家用自來水用戶,依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五項規定,其水費減半收取(部份保護區因附徵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不敷減半,則調降其減收比例),而減收費額由附徵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支應。

至於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解繳,水公司隨水費附徵的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每月收費後,依「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期限繳交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納入其水資源相關基金管理運用,專供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

資料來源:蕃薯藤新聞  2006.03.21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1646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