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煌權、葉長庚、辛啟松/連線報導
內政部為照顧弱勢族群,提供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費拍照服務,辦理換發身分證,不過,嘉義地區提供免費拍照的相館業者卻抱怨說,許多中低收入戶不是開進口車就是帶名牌皮包,比相館老闆娘打扮得還時髦,引發許多相館業者的不滿。
台南市照相業者也懷疑,部分持免費拍照券者並非真屬低收入戶,而是貪小便宜者;李姓業者表示,免費拍照券的問題,在網路「印象工廠論壇」引起熱烈討論,不少同業認為免費拍照券有浮濫發放之嫌。嘉義市社會局長陳利成表示,由於中低收入戶申請門檻不高,才會造成這種現象,全國都一樣。
內政部社會司統一規定各縣市發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免費拍照券,符合資格的民眾只要持券到縣市政府的特約相館免費拍照,嘉義市發了8000多張,嘉義縣則發了3萬5000張。
對付疑似非低收入者,台南市東區的李姓業者會事先言明不協助修片、不提供照片檔案,若要拿檔案及修片,則要補足150差價;嘉義縣有業者佯稱「機器壞了,請到別家拍」。
嘉義市有家特約相館業者表示,去年底開辦免費拍照服務以來,該館平均每天都有20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來拍照,其中,將近3成的中低收入戶不是開進口車、帶名牌皮包,就是穿金戴銀,打扮非常時髦,根本看不出是中低收入戶。
嘉義縣另家特約相館老闆更是氣憤地說:「許多來拍免費照的女子開進口車,打扮得比我老婆還時髦,叫我如何拍得下?」有相館老闆私下表示,為表達內心的「不爽」,如果看到開進口車或打扮時髦的民眾要來拍免費照,他都會說「機器壞了,請到別家拍」。
台南市林姓業者指出,1月初就遇到1個穿著漂亮、化濃妝、開轎車的女子,帶著免費券上門要求拍照,怎麼看都不像低收入的人;另名張姓業者說,有個男子免費拍照3天後來取照片時,順便買了1台近萬元的數位相機,顯然是「省小錢、花大錢」。
相館老闆強調「社會資源應該合理分配,不能濫用」。據了解,嘉義市特約相館的業者因認為這種現象不符社會公平原則,曾向市府反映要求市府提出補救辦法,但市府無奈地說,由於這是內政部規定,且全國適用標準一樣,市府莫可奈何。
台南市照相同業公會建議,免費照相的成本應由政府吸收,並補助照相業者每拍1人50元,或者由戶政事務所撥款安排業者幫低收入戶拍照,才能防堵投機者佔便宜。
【2006/03/0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