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原本不會死﹐但是惡劣討債則會逼死人﹗」這句話點出卡債族的心酸。中國人權協會於昨日舉辦「如何讓卡奴減債更生」座談會﹐邀請相關產官學人士進行討論﹐希望能為日益嚴重的「卡奴」問題﹐發表具體的建議。 「香港藝人阿B雖然一度負債累累﹐但在健全的制度下﹐有機會讓他再站起來。如果阿B在台灣負債﹐他大概只有跳樓和燒炭這兩條路可以走。」消基會財務金融委員會召集人郭尚義感嘆﹐美國與日本每年申請破產的人數都遠勝於台灣﹐台灣的破產法是擺好看的嗎﹖
「債務人可以向法院聲請破產﹐但是法院在審查聲請破產的程序中﹐會衡量到底債務人還有沒有財產﹐如果負債人名下沒有財產﹐法院一定會駁回。」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表示﹐我國雖有破產法﹐但全國獲准的破產案件迄今只有30件﹐與日本相比﹐日本的通過比例是我國的650倍。
金管會則鼓勵負債人可以透過卡債協商機制﹐與銀行進行債務協商。雖然最長可以分80期﹑大約7年還款﹐利率是12.88。即使如此﹐對於卡債過高的負債人而言﹐即使不吃不喝還是難以負擔。以負債200萬為例﹐如果以80期償還﹐公式換算每期必需付3萬7千元﹐對於一般受薪階級而言﹐還是緩不濟急。
「銀行協商並沒有詳細了解負債人的情況﹐僅憑少數資料﹐短短時間就做出決定﹐對於負債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台北市消保官黃鈺生表示﹐因為各銀行有了自己的協商機制﹐所以就不願意參與消保會的協商。他表示﹐第三團體的介入是必要的。
中國人權協會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銀行不該殺雞取卵﹐強逼債務人並無法拿到錢﹐反而容易產生悲劇。此外﹐政府不該採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處理方式﹐應該加強管理台灣的信用卡市場。
資料來源:泛紫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