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乞丐聯盟
市長:方正平  副市長: Happybeggar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乞丐聯盟】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關心貧窮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欠卡債為何會被逼到尋短:揭開銀行脫法討債之伎倆
 瀏覽2,037|回應0推薦1

tb008939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易燁煌

欠卡債為何會被逼到尋短,真是讓人百思不解。因此泛紫聯盟與青年九五聯盟除了公開債務催收員的惡質言語之外,更發現銀行抓住債務人法律知識不足的弱點,以催收函遊走於法律邊緣「恐嚇」債務人,造成債務人因擔心坐牢而心生恐懼,甚至精神崩潰而走向絕路。銀行的不當作法,才是逼人走向絕路的主要原因。所以,將近日蒐集之「催收函」展出,並邀請鄧翊鴻、賴中強、黃國鐘律師來解讀。

泛紫聯盟發現銀行催收的伎倆有下列數種:

  1. 發出律師函,明示債務人因銀行墊付款項而獲得利益,之後拒絕清償債務,主觀上有不法意圖,客觀上以施用詐術之行為,符合刑法所訂之「詐欺罪」,將向法院提出訴訟云云。

    說明:這是上個世紀「以刑逼民」的老步數,用此手段令人訝異。依「信用卡定型契約」銀行「代墊清償金額」之依據,何來主觀上不法意圖,客觀上施用詐術行為?主要目的,是要讓債務人心生恐懼,惶惶不可終日罷了。
  2. 擬讓與債權通知書」,讓債務人因擔心「討債公司」或淪為黑道暴力追討來威脅債務人,以達到償債目的。

    說明:依照民法第297條第一項規定:「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與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
  3. 不同追債人,輪番上陣,寄發或親自拜訪,要求簽署「分期還款同意書」,甚至有一天一版本的情況(如渣打銀行),以0利率為誘因,只要收到錢即可。其實只要一期未付,就視為全部到期,一切還原。

    說明:銀行此舉可能違反民法第148條第二項:「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本同意書有欺騙債務人,讓其上當之嫌。
  4. 寄發「強制扣薪通知書」,僅是由銀行法務部門或資產管理部門發函,載明如不還款,要強制扣薪1/3以及獎金3/4來清償債務,並威脅「有可能因此面臨解聘,喪失工作」,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而就範。

    說明:其實本通知書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主要目的在「恐嚇」債務人,因為扣薪還債,必須由法院發出的「扣押命令」至債務人之工作處所,才有效力。但絕不會有「面臨解雇、喪失工作」諸文字。
  5. 由銀行資產管理部門或法務部門發出「查封通知」,聲明「聲請查封台端所有之動產」,並會同法院人員,管區警察機關及鎖匠至現場「強制執行」。讓債務人害怕得連夜搬家,或趕快去把「動產」藏起來。

    說明:其實,和「扣薪通知書」一樣,不是法院「扣押命令」、「強制執行令」,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此通知之目的是逼迫不懂法律之債務人,因畏懼而還款而已。
  6. 「現場送達通知書」是仿效法院「實地勘查」之執法行為文書。
    說明:目的是讓債務人以為自己已觸犯「刑法」,由於用詞嚴厲,又是「到府實地勘查並進行拍照存證檢附法院」字眼,對債務人最據恐嚇力。其實這類文書全無法律效力。

由於這些光怪陸離的「脫法」催收行為,嚴重造成債務人身心與精神的壓迫,導致自殺、犯罪事件頻頻發生,敗壞社會治安。因此應儘早訂定「公平債務催收行為法」,以保障債務人之人身安全、自由與尊嚴,禁止不當催收行為,並規範債務催收之違法營運。

尤其對誤導債務人之行為,例如催收函格式模仿法院傳票或通知,貌似法院民事執行處公函,使債務人產生不還錢將觸犯刑責之錯覺,使債務人產生不還錢財產將立刻遭到法院拍賣之錯覺…,金管會、法務部均應重視,並立即制訂「脫法行為之規制」,以利管理。

資料來源:泛紫聯盟  www.justice.org.tw 

另轉載"悲情台灣島"所統計之

從2/14情人節開始,幾乎每天至少一件因債務纏身、生活困頓自殺走上絕路!

2月14日

  • 彰化縣籍男子林昆良12日帶著妻小投宿雲林麥寮地區汽車旅館,因積欠卡債,經濟壓力大,帶著兩個小孩在浴室燒炭自殺,林昆良和妻子姚麗珠、國一的兒子林禹程、小三的女兒林孟亭一家四口陳屍汽車旅館。
  • 北市一名國小女老師也燒炭身亡。

2月15日

  • 彰化縣和美地區,一家四口因為生計出問題燒炭自殺身亡,共赴黃泉。其中兩名孩子只有10歲和13歲,在學校的成績都是前三名,大兒子生前還曾經告訴同學說,最近一個星期全家都只吃泡麵,透露家中經濟已經出現問題,而且1月4日當天,媽媽以兒子生病要看醫生為由,帶走孩子,沒想到卻是走上黃泉路。

2月16日

  • 桃園台北有男子抱了瓦斯桶引爆自殺。

2月17日

  • 發現宜蘭蔡龍信一家四口燒炭自殺,研判因為債務問題燒炭自盡,由於死亡時間至少半年,被人發現時,已經全變成白骨,死亡的父親今年39歲,一雙兒女正在唸國小。
  • 台南縣古國榮與女子林雪雲投宿東山鄉某農場,燒炭自殺死在小木屋內。

2月18日

  • 南投縣埔里鎮九二一災民劉有全(46歲)失業賦閒在家,接著積欠卡債五、六十萬元,凌晨燒炭自殺。警方在屋內發現遺留的卡債、水電催繳帳單四、五十張。租屋室友劉修誠指出,劉有全每天省吃儉用,生活開銷不到一百元;原本想勸他不要被失業打倒,未料他還是自殺了。
  • 佳里鎮開設佳和中醫診所的中醫師陳聰和(49歲)在診所浴室內燒炭自殺。陳聰和的前妻向警方表示陳聰和曾說過診所經營困難,向銀行借貸。
  • 桃園縣民杜宗源(48歲)凌晨在桃園市秀山路住家頭套塑膠袋和開瓦斯桶尋短。
  • 男子邱欽洲(43歲)在桃園市中正路的出租套房,被房東發現他在床上燒炭自殺,兩人都留有遺書,警方從遺書研判,兩人可能是債務問題尋短。
  • 雲林縣口湖鄉民林家豪(31歲)因長期失業,上午被家人發現在廚房上吊自殺。家人表示林家豪與妻子離異,因找不到工作欠債,可能因此走上絕路。

2月19日

  • 彰化一名女鋼琴老師,積欠三百萬元卡債又遭到丈夫劈腿,因而自殺。

2月20日

  • 花蓮25歲的徐小姐因欠下數十萬卡債,留遺書在賓館燒炭自殺,提到自己累了,無意留戀人世;但電腦中的心情日記,卻對空殼公司假借業務需求,詐騙她數十萬元,留下最後不滿的發洩。

    徐小姐加入傳銷書籍的空殼公司後,40幾萬的積蓄賠了進去,還辦現金卡刷了幾十萬元,到頭來一毛錢也沒有回收,反而討債公司強烈催討,受不了而燒炭自殺,沒想到退伍後罹患嚴重憂鬱症的弟弟,得知噩耗十分想不開,幾度自盡要隨姊姊而去。父親徐先生:「欠下幾十萬卡債,卡債公司叫民間委託收款公司給她催收,一直寄存證信函給她。」「(姊姊自殺)當天,弟弟拿刀子自己關在房間,門都鎖起來,我把門踹開,搶刀子過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3013&aid=157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