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游錫堃為了實現在黨內初選中一連串急獨的主張,最近計畫廢除黨內「台灣前途決議文」,另立「正常國家決議文」,並希望在六月三十日召開的全代會通過。游錫堃主席正確指出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和民進黨政府七年來實際作為的矛盾,也正確提出了將之廢除的必要性,值得喝采。但筆者認為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之後應直接回到「台獨黨綱」,而不必另立新文。
「台灣前途決議文」本是民進黨為了因應二○○○年總統大選,向美國、中國和國內中間選民提出的一種維持現狀的保證。當時黨內的基本共識是:民進黨的選舉罩門在於其長期標舉的台獨立場,唯有對這個立場做妥協,才能獲得中間選民的認同,也才可避免中國在民進黨當選後的激烈反應。與原先的「台獨黨綱」相比,「台灣前途決議文」有三個重大轉向:承認台灣現狀已經獨立,維持現狀就是台獨;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對於制定新憲不採積極立場;公民投票制度的作用不是積極去追求台獨,而是在必要時保護台獨現狀。
正是根據「台灣前途決議文」的精神,陳水扁總統方能在二○○○年當選後向美方承諾「四不一沒有」。但執政七年來,陳總統卻是策略性和漸進式的去挑戰美方套在台灣頭上的緊箍咒,連帶也打破了「台灣前途決議文」的保守傾向。從宣稱「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否定謝長廷的「憲法一中論」、推動「防禦性公投」,到推動制定新憲法等等,每一項措施都是在挑戰「四不一沒有」和「台灣前途決議文」,也都是在可控制的爭議和衝突範圍中讓國內民眾、美國和中國逐漸習慣民進黨的台獨論述和作為。
必須承認,陳總統七年來的漸進式台獨策略是有效的。二○○四年民進黨不但贏得了大選,也舉辦了針對性極強的公民投票,成功打破了中國長期塑造的「公投即台獨,台獨即戰爭」的迷思;根據中研院的資料,二○○○年時,認同自己是台灣人的只有三十二%,去年底則高達五十八%;喊新憲、搞正名也從禁忌變成主流,不論是在黨內還是社會上;就連陳總統在三月份提出極具爆炸性的「四要一沒有」──「要獨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沒有左右路線、只有統獨問題」,我們也看不見中國和美國慣有的激烈反應。
簡言之,七年來,民進黨政府是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面紗之下追求「台獨黨綱」標舉的目標。在陳水扁總統執政七年後的今天,「決議文」制定的時空環境早已不復存在,國內民眾、美國和中國對於民進黨的台獨論述和作為也從抗拒轉為習慣(即使還不接受)。「決議文」的策略性意義既然已經消失,如果民進黨不想再猶抱瑟琶半遮面,可以大大方方將「決議文」廢除。
廢除「台灣前途決議文」之後,民進黨自然回到「台獨黨綱」。論激進,則陳水扁總統和游錫堃主席的所有言論和作為都在「台獨黨綱」的範圍之中。論國家正常化,則「台獨黨綱」本就是一份鼓吹制憲建國的最高綱領。除非民進黨中央認為在七年後的今天,民進黨還得再弄一塊不痛不癢的遮羞布才能獲得中間選民的認同,否則不必畫蛇添足去多弄一個「正常國家決議文」,徒然混淆黨員和民眾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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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到底是不懂政治符號,還是太懂政治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