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6.05 明明毋知影 何必唱聲! 黃國洲
近來教育部公布「台灣閩南語推薦常用三百詞」,各界「不知所云」群起圍剿。其實,絕大多數講台語的台灣人算是「半文盲」,我手難以寫我口,見字無法辨其音。既然台語不再受壓制,尊重各族群語言文化也已是民主社會的共識,為何台語文字化的整理工作才跨出小小的一步,即招來各路人馬的嚴斥訓誡?
除非誤解台灣閩南語(或簡稱台語)是有音無字的一種語言,要不然就直言「唱聲」(唱,台語的文讀念chian,但時下媒體借用國語同音的「嗆」字訛寫,真是夠嗆!)在台灣最大的一支族群沒有使用漢字書寫自己語言的權利。否則先畫地自限以人廢言,理不直氣壯;再迂迴嘻笑辱罵,調侃這項必須嚴肅看待的公共事務,豈非自暴其短?
台灣閩南語淵源流長,學界早有共識,白讀(即講話音)相當於漢語的上古音,文讀(即讀冊音)近似漢語的中古音。被喻為漢語活化石的閩南語,存在地球的年代比北京官話更為久遠,豈會有音無字!唐風遺緒的閩南語文讀音更是明證,有文方能讀。文白駁雜,導致語文失調,文字「失寫」及「訛寫」的現象古已有之於今尤烈,於是「尋字」與「正字」當然是提倡台語的重要課題。
面對知識理當謙遜,更何況這是一門必須上溯數千年搜羅無盡故紙堆的專精知識,即便是窮經皓首的學者也難下定論,可弱智政客和唬爛名嘴搖身一變成「台語專家」,這群「口水專家」頓時就想妄論是非。熟諳台語便能「斷字」,又何必「正字」!依據原為北京話的「國語」,評判漢語嚆矢閩南語之用字高下,無異是刻舟求劍!
閩南漢人渡台數百年,台語好不容易獲得官方正視,開始邁向標準化,按理河洛族裔應感欣慰且該共襄盛舉。台語整理工作民間早已進行,坊間台語辭典也不在少數,但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反倒治絲益棼,使原本深奧的台語益加難以理解,而有志於學習書寫台語的民眾更莫衷一是頭疼不已。百家爭鳴,難定一尊,教育部國語會採各家之長,先從較無爭議的字詞著手,諷刺的是,第一批「推薦常用三百詞」立即引發強烈質疑。
那些單打獨鬥資源短少的民間台語工作者各持己見,可以諒解;理性善意的批評指教,亦有助於此項工作的推展。其實細察「三百詞」著重異中求同,試圖建立一套台語書寫的標準,讓台文不再雞同鴨講。習說國語人士或覺突兀,但不同語族所操文字必有出入,就像現代人要懂得古代文言文,必有一番學習過程。以霸權的國語思考,便宜行事隨意音譯台語(如「毋(台音m)知影」寫成「莫宰羊」)根本是不尊重他人語言的草率消費作為。
台語過於古老,諸多對應漢字有些在現代漢語中意義移轉或早已亡佚;先語後文,流傳久遠的台語也未必皆能音字相符。因而同音假借及同義訓讀,實乃化繁為簡之途,「姑不而將」才依漢文造字原則另創新字。如臨深淵的國語會大致依循上述原則,何來粗糙之說?至於指責教育部為「秦始皇」之說,則是令人啼笑皆非,後人論斷一代暴君,其善舉莫過於「車同軌、書同文」。正字後「書同文」,有利台語之推廣。其實,如同「文字獄」的出版法在民主台灣早已消聲匿跡,所以,若以此暗指政府「焚書坑儒」,那就是荒天下之大謬了。
鼓勵KTV業者配合台文標準化工作,不失為「寓教於樂」的一帖良方,以獎助方式更是柔性勸說的具體作為,有何「粗暴」?若NCC不會從中作梗,在電子媒體的新聞及戲劇節目中獎勵實施,應更具效率。從小至大的國語教育一再告誡,切莫讀錯音和寫別字,遇難懂字眼應求助詞典,但面對台語卻不能一視同仁,到底是誰粗暴輕率地看待屬於台灣多數人的母語?
不少人擔憂正字化的台文漢字會如同「港式中文」詰屈聱牙,使不同語族的華人難以卒讀,誠然,失之嚴謹的新造粵語漢字有待商榷,然而全球各地無數的廣東人大多能讀會寫行之有年,不該基於官語本位主義輕易鄙視。語言乃文化之載體,不同文化應予包容,粵語、台語、客語都有將自身語言化為漢字的權利。孕育多年的台語正字才剛問世,宛如新生嬰兒,理應細加呵護,怎忍任其棄養,甚至暴力相待。(作者為台語文化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