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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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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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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安(顏俊家)
Rebec
丹華飛揚的心

    

最進兩則新聞,一則是台灣撞球國手吳珈慶「投奔」大陸,(有一高球女將也差點被大陸拉走),一則是前聯電董事長,「投奔」新加坡!(他是光明正大的真小人,那個企業家沒有雙重國籍?)還記的大陸乒乓球國手陳靜加入台灣代表隊嗎?還記李登輝享受經濟奇蹟跨口「台灣錢淹腳目」的狂妄嗎?才幾何時,豬羊變色? 

                                              

一個是為「利」,一個是為「義」,小人物為錢捨「義」取「利」情有可原(比如某撞球國手遠走、比如陳水扁入監),大人物已經有錢,為何還「捨義」(比如曹興成)?原來曹興成不是「捨義」,而是此島無「義」可取,「危邦不入,近邦不居」,「是非之地,不宜久留」,腳底抹油,36計走為上計! 

 

陳水扁大辣辣的威脅曹興成不成,而用合艦案,司法破害曹興成,幸好馬英九「當選」救他一次!可是馬的司法改革,快四年下來,只見樓梯零星響,卻見鬼影漂下來,叫曹興成如何睡的安穩?眼見蔡、許、蘇楊言「放牛吃草」,馬為選舉國光案「亂了腳」,國光案說「卡」就「卡」,是為環保?是為選票?此時不走,待何時走?! 

 

馬總統近四年政績除「兩岸」外,乏善可陳,人民最殷切的是「司法正義」,可是在這一區塊,法律背景的馬總統不但毫無改革,而且還有繼續腐化的現象。連大法官提名,都連連出包,誰會相信他有能力「改革司法」?(不干涉個案,也不干涉通案的能力夠牛)。 

 

有特殊技藝的人可以用腳投票、大企業主可以用腳投票,升斗小民呢?當一年睡人,五月底前去排隊繳稅吧!然後當四年「庸」人,等大選,再排隊當一天「主人」吧,台灣選民的「白疵」,也最牛?! 

                                                                  2011 /04/25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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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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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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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張爺說不再回來的意思是說不再做回應,我相信他不是說不再回城市,請吐嘈王不必介懷,而且我也相信張爺的氣度。

當初建立我愛大中華城市,是一時意氣用事,過後事情不了了之,最後這裏成了我自己玩耍的地方,根本無所謂的經營。

我生性懶散又內向,也不知該如何經營,所以也不在乎什麼人氣。現在這裡都是些好朋友偶而來探望,既然來的都是我的好友,大家儘管隨意發言。

政治議題本來就各有主見,討論時各執一詞也屬平常,大家別太在意就好。

 

Rebec謝謝吐嘈王的母親節祝福,同時也祝福吐嘈王與天下的母親節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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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張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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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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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的是吐嘈王 , 不是市長 , 不再來 ,   雖然使吐嘈王成為罪人 更使市長成為傷心人  ,

張爺量大 ,  請接受吐嘈王的致歉 ! 如果張爺不想再看到吐嘈王這顆老鼠屎 , 吐嘈王會愛 , 無論如何 , 不要傷到辛苦經營的城市!

順便向網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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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用腳投票」?是「有奶便是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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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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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早早安(顏俊家)
吐嘈王
張爺

吐槽王是不是深藍,那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國家觀念及公民的權利義務觀念完全不及格,甚至連基本的法治觀念都闕如,所以我說「虧你還是個公務員」。

至於你說張爺給你「抹藍抹綠」?你不是參加「我愛大中華」和「青春鐵馬城」麼?前幾年大家不都在替馬英九搖旗吶喊麼?這樣還不藍?拜託!!別那麼「假仙」好不好。

至於你自以為的「威武不能屈」,就請留著自我感覺吧。

吳珈慶先試圖入籍新加坡未果,再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運動員生涯考量我可以不批評,但他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唯一的理由就是企圖逃避兵役,吐槽王能為這種見利忘義的懦夫辯護,還說成國家對不起他似的。

藉著放棄國籍而逃避兵役是懦夫行為,吐槽王竟公然顛倒黑白倒打一耙,粉飾為「用腳投票」!好比說一個未盡公民義務的人竟可充分享有公民權似的!這還要臉麼?這是中國人做人的道理麼?

你也不用「嚇跑」,因為我不會再來了,畢竟道不同不相為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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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市長給各位引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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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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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
張爺

張爺可說是Rebec在UDN的莫逆之交,即使有天Rebec在UDN消失,這份友誼亦永存。
 
了客是
Rebec心神交匯的好友,是深夜裡惶恐無依時的暖爐。
 
三位朋友之中,吐槽王與
Rebec相識最久,也即是說最老友。
 
當吐槽王申請加入城市時,
Rebec還擔心因市長過於懶散,城市已如同廢墟,吐槽王的文章可能沒人參與討論。
 
原來市長過慮了,討論還蠻熱烈的。
 
最近因為有新的Project所以有些忙,其實我也有些相關國籍的話想說,只是發現各位好像跑題了。如果討論能回到正題,那市長這外國人就可以參與了。
 
三位都是市長的好友,祝討論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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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動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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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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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安(顏俊家)

「虧你還是公務員」,「該反省的是你們這些所謂深藍莫名其妙的國家觀念」這是不俱體的情緒語言,無益討論。

我是公務員還敢批評總統,可見我「威武不能屈」,這種辯論是偏離主題、沒有說服力的瞎掰,張爺聽的進嗎?你定義吐嘈王是「所謂深藍」?我討厭「凡事問藍綠」的扣帽子,我批評台灣經濟實力今非昔比,用小民向錢看的人性可憐弱點,和「莫名其妙的國家觀念」沒有關係。馬英九不該被批判,才是「深藍愛國」表現,吐嘈王批評馬英九是「所謂深藍」,是何邏輯?(曾經因厭惡陳水扁而為馬英九搖旗吶喊,所以是深藍?是假仙?)

吐嘈王斗膽,和張爺談「國家概念」(這是應張爺的題外話,本來和主文無關的):

傳統國家客觀條件「土地、人民、主權」,現代「國家概念」還要加上「外交承認」(這是中華民國最弱的條件)。這非吐嘈王要談的,吐嘈王要談的是人民需要國家的主觀功能,也就是國家的責任:保護人民生命、生活、財產的安全和人權。

國家要能進其責,所以「人民才付予其管轄權」,反之,政府無能提供上述保護人民生命、生活、財產的安全和人權,又要享有國家所付給的特權時,就用「愛國」的概念,洗「人民的腦」,教育人民對其有利的部份:人民對國家要盡忠,而避談對政府不利的部份:國家要有保護人民的責任,甚至用法律維持其威權(起訴、通緝),這與黑幫圍事有啥不同?「愛國」口號,和「愛台灣」的口號,異曲同功,都是政治動物的「法器」。吐嘈王能看「透」,張爺呢?民心相背時,人民自然會失去對政府信心(與不愛國無關)。人民表現其背離方法是:有錢的移民,沒錢的偷、騙、搶、最後造反,成王敗寇。民主國家,弱勢人民,無錢移民、無能移民,只好靠薄薄一張選票?人民就是吐嘈王所言的如此無奈?政府無能時,為了權威,才把不愛政府和不愛國劃上等號,張爺為啥?

政治動物最喜歡不會獨立思考的人,胡淪胡吞棗把「愛國」與政治動物最喜歡不會獨立思考的人,胡淪胡吞棗把「愛國」與愛「鄉土」、愛「政府」、愛「政黨」、愛「偶相」、愛「真理」混為一談,把「土地認同」、「民族認同」、「情感認同」、「利益認同」、「領袖認同」、「個人崇拜認同」、「宗教認同」、「政治認同」「真理道德認同」(民進黨人物多次把「台獨」列入是道德最高標準,這和威權時期,反共是唯一真理是同一個祖先的遺傳基因)….通通用「國家認同」包裹起來,教育子民,太多子民被教育的只認同錯誤的「國家」的概念(愚忠),反而說實話的人,批評的人、反抗的人、甚至革命的人,都打入不道德,叛國的範籌!(有關國家認同的討論,請看另一篇拙作http://wtwang.idv.tw/index2/31/31.htm)

吐嘈王不鼓勵吳迦慶的行為,但用「現實」的例子,提醒國家的任何有權利的高層:有能有錢的人,已用腳投票了(吳為錢成為「逃兵」,違反的是中華民國兵役法,檢察官本於職責,應起訴,但衡量情、理與現實,是否會起訴?是否會被通緝?是吐嘈王杞人憂天,不知張爺聽懂沒?)!沒頭沒腦的人,像機器般,循環在爛蘋果堆中選擇爛蘋果。吐嘈王有氣無力的發發牢騷,藍綠人士,犯不著氣的亂了方寸,用吐嘈王聽不懂的語言,把我這資淺的市民,嚇跑了!

吐嘈王非愛國主義者「何為國?還搞不定呢?」但吐嘈王肯定不愛「政治動物」所領導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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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一不鞭策 , 就會自我感覺良好 , 陳水扁就這樣被深綠"捧"到地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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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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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馬英九的能力,「乏善可陳」,或許是苛責,但馬英九是自取其究!怎麼講?:

憲法規定,總統職權:「國防、外交、兩岸」,「除兩岸外,其他乏善陳」,是很正常的,「軍備競賽」、「外交突破」如有成效,「兩岸」關係勢必不會穩定,但軍技操演(漢光出包,其能「不滿意」一句完了?)、軍法有否為陞官而草菅人命?前任總統買官全數無稽?不會與大陸衝突的軍事內部控管,「有善可陳嗎」?埃及茉莉花運動、日本地震對僑民的支緣,外交部動作遲緩,女抬拳黑襪事件、菲遣台灣嫌犯到大陸,外交部為了選票做了錯誤動作!對「既有邦交國」及無邦交國與中共沒有衝突的涉外交事務,「有善可陳嗎」?

一個(前)警政署長,就把319案「吃」了!台灣黑道涉入警界,不夠深嗎?現在還前途看好。台中角頭命案、連勝文案,警界有與黑道劃清界線的跡象嗎?詐騙集團減少了嗎?司法改革,總統信誓旦旦,但了些什麼,?學子霸凌事件,是否失控?颱風快到了,交通道路在過去一年,「修復、加強、鞏固」了沒、水渠、河川疏浚的工作,做了沒、、、、、以上都不是總統的職權,但董事長請來的CEO,幹了些什麼?內政、教育、交通、司法是行政院的權責。但行政院院長「英英美代子」,難怪總統事必恭親,成天「趴趴走」,結果事倍功半,吐嘈王已不知道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還是「三軍無能累死將帥」!

如吐嘈王當總統,或許更糟,所以輪不到我當總統,或許更好,但也輪不到我當總統(我的父親非宋達人、非馬鶴齡、非連震東、...依此邏輯,陳水扁還真不是蓋的....….我當個小公務員,就因誠實直言 , 得罪小人 .就差點進牢房 http://wtwang.idv.tw  )這是無法驗證的假設,所以用「會不會做的比馬總統好」做為該不該批評馬總統的條件,是不合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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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險僥倖之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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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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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你把吳珈慶投奔PRC先概化為兩岸經濟實力消長問題,為其個人私利而不顧國民責任進行丟臉的合理化,國家觀念如此異於常人,虧你還是公務員。

你不想提韓國人對逃兵的鄙視,那是因為你根本無法面對這個國民基本義務的問題。

該反省的是你們這些所謂深藍莫名其妙的國家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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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藝人服役好像與所論沒有關係 , 不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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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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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說的沒錯,中華民國依法不得取消吳的中華民國身份,但我用腦袋保證,中華民國政府不會不敢不能執行這個公權力。不會通緝吳 ! 如吳不回國服役 !

 

兩岸司法互助是打擊經濟刑事犯罪,沒有說打擊「違法」,吳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他是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其國民,何恥之有 ? 當然台灣拿吳沒輒,也無可恥 !

其實都只是比喻,不是討論重點 ,吐嘈凸顯的是 :

綠色執政20年(吐嘈王管見,綠色執政從李登輝開始算),兩岸經濟實力,國際實力已豬羊變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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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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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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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會做的更好 , 也輪不到我當選 !

是否做的更好 ? 與茶餘飯後的可以不可以批評 , 無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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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外籍個案:吳珈慶與曹興誠是兩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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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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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吳珈慶有兵役問題,曹興誠可沒有。

韓國男藝人若敢逃避兵役就會被社會唾棄,吳珈慶逃避兵役,版主怎能認為是政府的錯!?是台灣對不起他!?

按國籍法,內政部不能核准吳珈慶喪失國籍↓

第十二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者,內政部不得為喪失國籍之許可:

一、屆服兵役年齡,未免除服兵役義務,尚未服兵役者。

二、現服兵役者。

吳珈慶的選擇只有兩個,一是回國盡他的國民義務,二是等著被通緝。目前兩岸有司法互助,如果還任由吳珈慶亂搞,這才是兩岸司法的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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