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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的禮讓與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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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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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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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巴特爾(打烊)
Luke-Skywalker

more...

 

看到以下新聞報導真的感觸良深:

在這新聞報導中,  我體會禮讓與寬容的道理,

行的安全不就是在我們生活裡最基本的保障嗎?

但是在台灣街道上我們看到的卻是如同衝鋒陷陣你爭我奪的緊張戰場

也許是我們習慣這種環境了

難道真的要爭出自己先走一步的一口氣,

發生事故後,卻又要來衍生社會的悲慘結局,

加上一邊不肯原諒 一邊不認錯的冗長司法訴訟...

      類似陸大使的狀況, 自己也曾經碰過, 只是自己幸運一些閃了過去,

話說當時大白天路過 杭州南路, 只見計程車司機一邊開車, 一邊聽手機 ,

左轉朝正行走的我衝過來 ,

當時剛好路口還有兩位執勤扁總統路口維勤的警察,

還好我年輕反應得快  ,及時閃了過去,

還馬上指給面前的警察看,(警察自己也看到,卻不當一回事)

我想或許他們應該不屑做人民保姆吧!

應該是對於總統的事比較重要,

從這些人民保姆的心態可以見得,

到現在的交通安全問題,怎麼可能換政府就可因此得到改善呢?

顯然的這應該是交通制度出現問題以及尊重生命的道理.

      當然囉!個人非常欽佩大使的慈悲為懷的不予追究的胸懷,

這正是現在台灣社會所缺乏的包容心與寬容胸襟,

相信大多數的被害者都會理直氣壯的強力索賠.....

最後互告沒完沒了, 一個事件弄得費時又傷身沒完沒了...

         從某種警惕角度而言, 並非陸大使用寬容以對可以因而解決,

  為了不讓悲劇再次發生, 以下是個人的淺見:

1.駕駛人禮讓行人,應該是最基本的行車常識:

  尤其是身為營業車駕駛,更應該有懂得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才是,

  面對當前計程車司機說自己收入欠佳之際,

  應該更懂得好好經營工作環境上的安全維護,

  建立自己的職業在社會上的地位提升以及民眾的安全信任,

  一旦製造出安全口碑,反而讓生意更好一些,

  或許進而還可以幫忙警察機關利用車上無線衛星系統,

  幫助社會治安維護賺外快,

  更在預防行車事故,遵守交通規則之下可以,

  才可避免罰單以及事後費時費力的事故發生, 

  免得花錢又要賠錢賠上賺錢時間.

2.政府主管機關及警察先生不應該坐視不管, 造成民怨:

  讓以前到現在的計程車在馬路上為所欲為,

  不應等到像今天計程車撞到名人才被重視,

  政府主管機關更要對於平常某些習慣橫衝直撞的計程車加以規範,

  比方說記點或嚴重者扣照營業執照, 

   相信在重罰與嚴厲執行下,計程車司機怕飯碗丟了

     ,也許會比較規矩些,大概應該具有嚇阻作用吧!

3.再者就是行人的問題:

 行人該走行人該走的路 ,行人最不應該的事, 

 莫過於是如同龜速任意過馬路,走在馬路中間,

  突然衝出或路口欄計程車上下客, 

 不在乎一旁整排車輛的等待以及製造路口安全危機,

 沒有在看路看車, 好像自己的時間才是時間,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似的............

 最後出事情的,倒楣受傷最重的還是行人自己.

4.給予國民正確的社會交通安全教育觀念以及尊重行人的習慣:

 大家更應該設身處地的想,如果今天換成過馬路的是年老的自己,

 或者無法機警看路的老人家,

 萬一發生事情的是我們, 我們該怎麼辦?

   最後還是覺得計程車司機,千萬別老是只顧自以為是開車行走,

好像路只有他們家自己在用 ,慢車蛇行攬客 

自己覺得載客人趕時間賺錢很辛苦, 

完全藐視其他用路人的權利, 

最後要付出的代價,只是破壞自己行業在社會上惡名昭彰的職業形象,

習慣性違規以及危害交通安全行為,最後害到的不就還是自己,

所謂夜路走多了 ,還是會碰到鬼.

  奉勸大家還是小心開(騎)車 ,小心走路,

今天新聞內容幸運的是這位所謂老實計程車司機碰到寬容的受傷陸大使,

如果運氣不好,把一位得理不饒人的路人撞翻一條命,

這悲劇恐怕應該就發生在兩家子身上吧?

 

過馬路被撞 陸以正痛罵車不讓人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昨天躺在病床上說,他走行人穿越道過馬路,一輛計程車硬要轉彎,不禮讓行人,把他撞倒造成右肩骨折。
記者屠惠剛/攝影
前南非大使陸以正前天傍晚在台北市東區路過行人穿越道,被一輛硬要轉彎的計程車撞倒,導致右上臂骨折。陸以正痛批車子在行人穿越道竟然不禮讓行人,深夜司機到醫院致歉,承認是他的疏忽,陸以正決定原諒他。

陸以正昨天說,汽車禮讓行人是基本的禮貌,當時計程車的行駛方向雖然也是綠燈,但他和妻子都還沒走過馬路,行人穿越道的綠燈秒數還有廿幾秒,對方這種開車行為根本是不管行人安危,他覺得台灣車輛禮讓行人的觀念要再加強。

總統馬英九的大姊馬以南昨天特別代表馬英九和母親秦厚修,前往國泰醫院探視陸以正,和陸以正是小學同學的秦厚修還親自致電詢問就醫情況。外交部長楊進添與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等人,也派人關心。

前天下午,陸以正夫婦到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逛街,由於他過年時摔跤受傷,現在還戴著束腰,右手柱著拐杖;他遵守交通規則從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當時綠燈還有廿幾秒,但剛走過中間分隔島,一輛南往北行駛的計程車硬要左轉。

陸以正說,車子貼近急駛而過,後車門撞到他的右側,不僅害他當場摔倒,妻子也跟著被他撞倒;他覺得右肩膀一陣疼痛,到醫院照X光,才知道是上臂骨被撞得出現多處裂縫,醫生說至少要休養一百天才能癒合。

案發後,因為沒看到計程車司機,他以為對方肇事逃逸,十分火大,原本堅持要提告;但後來司機到病房致歉,妻子說要「悲天憫人」,認為對方看起來老實,也是賺辛苦錢,就「認命吧」,讓他打消提告念頭。

陸以正表示,他不在乎錢,只是很氣對方開車不禮讓行人,因為左手沒什麼力氣,現在只能躺在床上,原本每周都有投書媒體,前天已致電告知暫時無法交稿,還好第九本著作剛校對完,不至於影響新書出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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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10/04/11 23:03 【愛車族】 馬路上的禮讓與寬容 - Jim
2010/04/11 18:42 【**JIM** のBlog】 馬路上的禮讓與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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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也要有規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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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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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自己當過行人也開過車子

當行人的時候很討厭車子從面前或身後突然的疾駛而過,尤其是機車

開車子的時候很討厭行人不顧開車人的觀感在馬路上龜行嬉戲

行人有路權,開車的也有路權

兩者都應該尊重對方

台北市有很多路口明明設有「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道」

但是行人偏偏不走

不但浪費了建設經費

也增加了開車人的行車安全

至於沒有天橋及地下道的路口

我認為設置行人專行的讀秒時間

對行人是個保障

對開車人也有個確定時間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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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某些行人就真的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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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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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 (人回來了 )
**J I M**

一般老先生小孩或行動不便人士也許過馬路動作緩慢是理所當然

但卻有些手腳俐落的青壯者

過馬路為所欲為 又不好好走過馬路去

嘻笑怒罵或者龜速 過馬路

無視於面前車輛已經塞很長了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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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行人穿越道 車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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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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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 (人回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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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life/201005/20100511487088.html
北市:行人穿越道 車讓人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5-11 13:23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1日電)台北市警方持續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近1 個月來取締1295件。台北市政府交通局長羅孝賢今天表示,行人穿越道為行人專屬路權,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利。

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方仰寧今天在市政會議會後記者會公布自4 月12日起,全市25條幹道執法績效。到5月9日為止,取締「車輛不禮讓行人」1295件、「行人穿越道、人行道停車或臨停」2269件、「汽機車行駛行人穿越道」2030件、「行人違規」5785件。

方仰寧在記者會上公布執法蒐證影帶畫面,說明員警取締樣態。包括汽機車強行駛入行人穿越道,使行人分散成2 股,或造成行人驚嚇、後退、停等;計程車司機搶時間,機車仗恃車身小、靈活性高,強行穿越行人穿越道;汽機車左、右轉彎時未禮讓行人。

羅孝賢指出,不少駕駛人對行穿線的認知不足。包括學界調查有3 成駕駛以為「行人闖紅燈穿越行穿線,車輛撞到行人不違法」,其實都是錯誤的認知。行人穿越道為行人專屬路權,行人有絕對優先通行權利,因此汽機車一旦行穿線上肇事,駕駛人還是要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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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不讓人 郝龍斌:延續聽奧執法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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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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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life/201004/20100420703955.html
車不讓人 郝龍斌:延續聽奧執法強度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4-20 13:28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0日電)聯合報頭版引述新加坡媒體報導「台灣,車不讓人」;對此,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在市政會議裁示交通局及警察局「延續聽奧執法強度」,從獎勵、執法與加強宣導3個層面做起。

「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議題,今天在北市府市政會議中引起討論。郝龍斌表示,很遺憾去年聽奧期間汽機車禮讓行人的習慣沒有延續,未來將加強宣導與取締。

他表示,已要求警察局與交通局「延續聽奧執法強度」,透過獎勵、執法與加強宣導,讓「汽機車禮讓行人」能一如捷運、環保,成為台北市值得驕傲的城市文化。

另外,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大隊長方仰寧表示,已依各分局轄區狀況,選擇北市25個行人穿越以及行車轉彎交織比較頻繁的重要路口,做為重點執法區域,機關、學校、百貨、醫院及市場附近都是重點取締區。包括上週(12日到18日)就取締115件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案件。

方仰寧說,已要求員警、義交路口執法時,落實「擋車讓人」、「吹哨提醒行人快速通過」、「協助老弱婦孺通過」、「再指揮車輛通行」等標準執勤程序。

至於違規罰額是否再提高,方仰寧說,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款新台幣1200元到3600元,相較其他違規,已算高額罰鍰。如有必要,會和交通部、警政署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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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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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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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547710.shtml
新加坡媒體:台灣車不讓人

【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10.04.20 05:01 am


「騎車像開碰碰車」 海峽時報指台店員服務好 民眾有禮貌 但是上了馬路…

新加坡「海峽時報」十九日刊登專文表示,台灣的商店服務雖然很好,民眾也有禮貌,搭捷運會排隊,但車輛在馬路上禮讓行人方面卻還有待教育,台北市政府正在努力中。

中央社報導,海峽時報文中指出,踏入台灣的商店,可能會獲得有禮貌和知識豐富的店員提供很好的服務;在搭手扶梯時,人們會讓路給趕時間的人,而不是狠狠地瞪你一眼;在捷運站,更沒有必要推擠,因為大家都排隊上車。

但是,文中也說,在馬路上,卻得不到類似上述的禮貌和禮遇,行人在過斑馬線時,車輛不會為了行人而停下來,轉彎時也同樣不會遲疑。這個問題在前駐南非大使陸以正日前在台北東區過馬路遭轉彎計程車撞倒骨折後,開始受到大家的關注。

文章引述台北市警察局的統計數字顯示,去年一到十一月,駕駛人不優先禮讓行人的案件達到九百八十四起,比前年同期增加百分之卅。

觀察家認為,台灣對駕駛人的基本道路守則教育不足。雖然駕駛人需要通過考試才能取得駕照,但考試不夠嚴格,對安全不夠強調。

文章認為,台灣的機車密度亞洲第一,也是一大交通問題。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擁有超過一千四百五十萬輛摩托車。

在台北工作、開車的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助理代表主任黃慧勤(Ng Hwee Koon)告訴海峽時報,「你以為這些路上的小傢伙(摩托車騎士)應該會更小心,但他們沒有,騎車像在開碰碰車」。

報導說,台北市長郝龍斌在陸以正遭撞事件發生後,已承諾將有更多的交通警察在馬路上執法,取締不禮讓行人的車輛,並強調台北是個友善的城市,應該尊重行人。

【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說,台北的開車、騎車文化確實有必要加強,從行人受傷的數字上看,去年聽奧期間稍有進步,但今年又回到原點。

他認為,台灣長期以來都是人讓車,要培養車讓人的觀念,需要很長時間,甚至政府有必要把「禮讓行人」當成一種運動來推行;其實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行人」,應該多發揮同理心禮讓行人。

【2010/04/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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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吉避凶真的是日常生活裡養成正確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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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I M**
麥芽糖

趨吉避凶真的是日常生活裡養成正確的習慣

 

交通安全問題跟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如何趨吉避凶真的是日常生活裡養成正確的習慣

因為平常沒有這種預防交通安全危機的心態

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事故

 到時候與其在現場 爭誰對誰錯 爭得面紅耳赤

不如自己做好正確交通安全的防範措施

1.行車保持安全距離與安全車速

2.適時善用車燈方向燈警示燈(除非豔陽天下 無論白天晚上都開大燈)

3.等紅綠燈 等計程車 公車 都別站在危險馬路上

 退至高處騎樓或人行道上

4.遇上大型車輛或計程車都儘量遠離

  (因為大車四周死角太多   計程車又開得快)

5.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用路權益以及其他未注意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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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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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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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aiwan!
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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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與轉彎車輛有個緩衝區的確是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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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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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與轉彎車輛設立緩衝區的確是好辦法

問題是還要道路使用人要確實遵守交通規則

停在該停的地方以及走該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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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 應設轉彎車緩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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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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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x112010041700368,00.html
禮讓行人 應設轉彎車緩衝區
2010-04-17 中國時報 【姜志翰/北市(證券業)】
 
     這幾年各地政府宣導行人路權不遺餘力,例如機車退出紅磚道,轉彎車禮讓行人等,我們不能否定這些進步。然而除宣導、懲罰並行,政府還可有更積極作為。

     以目前台北各大街道而言,行人穿越道都是直接從路口轉角紅磚道畫到對街轉角紅磚道,四個方向皆如此,與平行車道沒任何緩衝區,亦即轉彎車輕輕打個方向盤就會壓在行人道上。在交通繁忙的大台北常可看到車輛為禮讓行人,反而導致車流回堵,後方駕駛多等一個綠燈亦屬常事。有時甚至因回堵過多,導致後頭轉彎車不耐而佔用另線直行車道待轉。目前許多路口都有規劃專門讓行人通行的燈號,此法雖善但亦有其弊,就是增加車輛怠速時間,且並非所有路口都適合行人專用號誌。

     其實可以參考日本在各大路口的規劃,也就是將行人穿越道從目前鋪設的位置後縮十公尺左右,讓車輛轉彎後與行人穿越道有二部車身的距離禮讓行人通行。行人與轉彎車輛有個緩衝區,除了可以讓行人觀察到轉彎車動向,同時亦可舒緩轉彎車流造成的回堵,台北市政府不如找幾個重要路口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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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將心彼心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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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現在我們正在開(騎)車在馬路上

難免會路過馬路上和行人交會

有時候我們或者自己親友總會在馬路上跟車輛碰頭

路上行人如果跟車輛衝突

畢竟最後倒楣受傷的絕對大多數是行人

如果都能養成禮讓弱勢的社會普遍習慣

以後大家會更避免生活在橫衝直撞的緊張街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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