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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意義三小」的艋舺
2010-03-11 中國時報 【莊佩璋】
昨天,立委郭素春要求警察應該看《艋舺》,警政署長王卓鈞則冷冷地回答:「我不是要質疑,但是,為什麼警察要看?」
《艋舺》,號稱台灣版的《教父》;立委要警察看,當然是著眼於知己知彼。不過,警察如果需要靠電影來了解黑道,「豆導」應該也可當警政署長了。也因此,王卓鈞才會如此冷嗆立委。
好笑的是,立委要求警察看《艋舺》,一堆教育工作者卻怕「教壞囝仔大小」,希望學生不要看。教育部長吳清基就說,《艋舺》是負面教材,編劇有缺失,因為從頭到尾沒有警察及老師的出現。
就像立委要求警察看《艋舺》,吳清基也鼓勵學校老師與輔導人員看,以了解學生的次文化。
還好,台灣已告別威權體制,新聞局、文工會、警總等文化殺手已無法東扣、西剪,否則,《艋舺》這種「負面教材」不被剪得支離破碎才怪。
電影,本質上是娛樂;往上昇華,可以成為藝術;就是不該淪落成「教材」。但,麻煩的是,華人活得太嚴肅,對娛樂有罪惡感。既然「炒飯」是為「敦倫」,郊遊叫「自強活動」,電影當然也非「寓教於樂」不可。所以柏楊所謂的「三作牌」,才會不知「藝術是三小,我只知道意義」。
解嚴後,台灣走向多元、民主、自由。但,「三作牌」遺毒仍在,政客、官員三不五時還是會「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不忘拿電影當教材。
王卓鈞說:「警察為什麼要看?」反嗆得好!《艋舺》當電影看,娛樂效果十足;但,要當警察教材,當然是笑話。因為拍電影的人會為了娛樂效果或藝術性而考證、求真,但絕不可能為了求真而犧牲娛樂與藝術。也因此,古惑電影通常是觀眾讚真,警察、黑道笑假,哪能當真?電影,電影,夢幻泡影;拍者,築夢;觀者,逐夢;何須旁人強解夢?
教育部長與一堆校長擔心《艋舺》給學生帶來壞影響,這也是杞人憂天。我們年輕時,看了一堆《唐人街》、《教父》、《刺激》、《虎豹小霸王》等變態或價值觀扭曲的電影,大家卻也都順利成長,難道現在的孩子都變得比較笨?已分不清是非善惡?看部電影都會被洗腦?
電影,不過就是戲,真的是「意義三小」,還是少打「文以載道」這種「三作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