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協調傷腦筋,保險公司可幫忙《現代保險雜誌》
資料來源 ──第017期現代保險金融理財捷運報
阿誠終於買車了。這天阿誠謹慎小心地開著他的寶貝新車出來兜風,
一個冒失鬼,闖了紅燈擦撞阿誠的新車之後,撞上電線桿。
但死者家屬仍然向阿誠要求300萬元的賠償,並聲稱要告上法院。
第三人責任險是否理賠的關鍵在於有無過失,所以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只不過阿誠沒到,對方認為死者為大,堅持要求阿誠要負賠償責任,
眼看就上法院打官司的阿誠,開始苦惱他的律師費該從哪裡來?
在第三人責任保險中提到,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
是最為重要的,尤其在參與協調會時,對於受害人所要求賠償
或所要提起的告訴,保險公司可以被保險人的名義,進行和解或抗辯,
在和解或抗辯進行中所發生的費用,皆由保險公司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