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不愛就是一字之差,願意與不願意也是一字之差。
一個朋友跟我說,他和女朋友談論到結婚的問題,他說要她等兩年。女朋友說不行,說不敢再花兩年的青春去等待,怕到頭來沒結果。她說不敢“再等”的原因是因為她前任男友曾承諾四年內和她結婚,終於四年過了,還沒動靜,最後還分手了。
朋友說,他要女朋友等兩年才和她結婚,是因為現在事業正當衝刺,預計一年後就達到目標,然後再多存一年的錢,買房子,然後就迎娶女朋友。朋友說他很愛他女朋友,認定她是自己餘生的伴侶。他問我怎麼辦。
我第一個要問女的問題就是:是否因為不想甚至懼怕所謂等待,遇到心儀的就要立刻要提結婚,對方沒肯定的就轉身跑?另一個問題就是:是否肯定就在這“不能等”的兩年裏面,遇到一個她愛的和愛她的人,而“他”又願意“立刻”結婚呢?
女朋友說:可以找到願意即刻結婚的先結婚,然後慢慢培養愛情。
那這不是是本末倒置嗎?那是純粹為了結婚而結婚,這樣子的婚姻,肯定很快就game over“玩完”!有幸福嗎?
如此一來,她還不是浪費了青春?這個時候,身份也改變了:再不是“待嫁女兒身”,而是“離婚婦女”了!
也許,這是她對他的信心還沒“足夠”,或是反過來說,他還沒能給到她十分的信心讓她安心的等待。
也許,這是她對兩個人的情感,還未夠堅定。
我只知道,我的哥兒現在不願意結婚,拿著事業當藉口,如果發展不順利,兩人是不是就要吹了?到時說不定說著「不想連累…」等等的話。
唉…,最怕碰到這種一個想結婚一個怕結婚的鴛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