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吳姓營建工人與太太經常互毆,男方自認打不過,逃家十一天。這對夫妻昨天都透過警方聲請保護令,雙方接受「危險評估量表」測驗時,十五項受害狀況,兩人各自勾選十項,代表都有「致命危險」,警方認為宜隔離。
警方已協調社會局,緊急安置吳姓男子。不過他堅持住朋友家,要求警方千萬不要讓他太太知道去處,否則又是一頓打。
警方表示,過去受害人填寫「危險評估量表」,多在五分以下,這對夫妻卻在十五項遭家暴狀況中,列舉包括過去一年身體遭暴力次數增加、感情不好威脅要自殺、威脅要殺掉他或她、相信對方能殺掉自己等十項,達到八分以上的「高危險」程度,十分更屬於「致命危險」。
此外,評量「你對於目前自身危險處境的看法」,有零到十分,兩人均勾了最高分的十分,自認處境「非常危險」。警方認為是少見的危險評估量表「得分」。
吳姓男子六年前,與大他兩歲的王姓女子結婚,他雖然身材結實壯碩,但妻子比他高半個頭,力氣不小。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妻子懷疑他外面有女人,經常爭吵並互毆。
去年十月間,吳姓男子被太太打斷手,右手骨折無法工作,氣得告妻子傷害,他太太也反控家暴並聲請保護令,經協調兩人都撤回告訴。後來兩人還是經常大打出手,往往兩敗俱傷,妻子的眼睛曾被打成熊貓眼,女方氣得朝他的下體攻擊。
上月廿日,王姓女子到先生工地吵鬧,開車載吳姓男子回程途中,兩人又打架,鬧上警局互告傷害。吳姓男子在警局透露太太懷疑他外遇,還強捏他下體說是要「檢查」。
他自認打不過悍妻,乾脆逃家。王姓女子則說很愛老公,無論如何都要找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