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男人還是壞男人,這是看人定義的。你有什有看過一對熱戀中的男女,女的揮著粉拳,用力的打她的男朋友,一邊說,你好壞,一邊高興得不得了?
你覺得他的女朋友真的覺得他很壞嗎?也許吧,不過或許她認為他的男朋友壞得有夠好的。哇,這好像有點矛盾。不矛盾,看你如何定義。
我想我能了解你為什麼做此發言。我們經常看到的,總是好人吃虧,如果說好男人吃虧,好女人又何嘗不吃虧呢?但是我不認為這足以叫我們放棄做一個好男人或是好女人,如果因為吃這些小虧,就來改變我們,讓我們從一個好人變成壞人,那這個虧吃得才真是大。
但是當好人,不見得要當笨人,很多事改變一下心態,就有可能找出處理的方法,至少心理上會好過一些。證嚴有一句話說:歡喜做,甘願受。歡喜做,我可以做得到,甘願受,我還有一點問題。因為,不是我的過錯,為何我要去承受呢?但是,如果我們退幾步想一下,既然不是我的過錯,那你就不需要去把別人的加罪,放在自己身上,如此,豈不就得到了解脫了嗎?
去年,我丈母娘來我們這裏待了二個月。她是個好心人,好心到要操蹤我們的一切生活和決定。我兩個小孩,經常為了爭是誰的玩具吵架,誰都不讓誰。丈母娘的看法,就認為他們倆很不應該,尤其是大的應該要讓小的,等等。也許,在某種情況或文化下,可能可以如此解決問題,但對我的小孩是沒用的。我主張要把他們的玩具分成三類:一個是老大的,一個是老二的,還有一個是共同的。這個想法,馬上就被我丈母娘否決了。
你知道嗎?我好笨!我才是孩子的父親,我有進步而現實的管教觀念,我的丈母娘只是個客人,我已經知道她什麼事都要管(因為她認為我們沒有能力管理好自己,必須要接受她的指導才行),而她的想法很可能和我不同,那麼我何必去找她商量這件事呢?這是我完全可以自行做主的事啊!
一天,二小又為玩具吵架了。這次我下定決心,和二個小孩一起將玩具分類,各安其所,因為大大小小的玩具很多,我們花了一個多鐘頭。在分玩具的時候,我的丈母娘要我去把床裝起來,那時我們剛搬家,有不少東西還沒有定位好。我因為正在忙,就忽視她的要求,另外一方面,我心裡也覺得她超過界線太多了(cross the line)。
自從和小孩一起將玩具分成三類以後(由他們決定怎麼分,我只是幫忙主持分類),已經一年了,沒有再聽過二個小孩為了爭玩具的事吵過架。我的丈母娘因我沒去裝床,而去做那個她反對的事,對我非常的生氣,幾天不和我說話。
我想,最聰明的是,你一開始就不要把自己弄到這個地步,也都是最好少相處,自然就少磨擦。最好一開始就別和她的女兒結婚!但既然遇上了,耐壓性要高一點。像我們的阿扁大總統一樣,說不下台,就是不下台,說要下台了,還是不下台。
像小孩爭玩具,如果我已有定見,也明知她反對我的想法,那我何必去向她報告呢?豈不自討苦吃?這本來就是我自己的事,我不需要她的同意的,做了就是了。她既已是反對,我再去和她「討論」,豈不等於要求她改變主意嗎?對,有些人心胸比較開放,能容得下別人意見,也知道彼此的分寸,但有人就不是。我沒有去分清楚這些,自然會把自己放在不利的地位了。
沒有女朋友?還沒結婚?恭喜你!找一個和你合得來的人在一起吧,那麼你就不會有那些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