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別人犯了錯,自己卻在那裏不高興,對自己一點都沒好處,那個對你冒犯的人也不會受到懲罰,真是被懲罰的人卻是自己,真是太愚蠢了,只是人性真的很難如此闊達。
前幾天我才被一個人弄得心裏很不爽,我到他們組織去做報告,談一個學校教育的模式和構想,想找他們合作。他是四個聽眾裏的一個,聽到某些內容時,他竟然大笑起來,一付好樣我說的東西很可笑的樣子,令我在現場感到十分尷尬,事後愈想愈氣。
其實我有什麼好尷尬呢?真正失態的人是他啊!旁人沒說話,但難道不會心知肚明?就算其它人也贊同他好了,我也沒有什麼丟臉的,道不相同,不相為謀嗎,最多合作的提議不成功而已,反正本來也就還沒有開始的事。社團組織那麼多,好的說不定還在後面呢!更何況,不見得每個人都像他那麼想,果然,第三天,我就得到他們決定合作的決定。
所以,莫生氣,不要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不過想是這麼想,當時心裏還真是很難釋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