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一書3: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一書是談到弟兄當彼此相愛的一卷寶貴的書信,約翰在書信中不斷地告訴讀者,我們應當要彼此相愛。在這節經文中,他說我們的彼此相愛,不要流於口舌上,而總要化為行為,並且要在誠實的基礎上,這邊說到的誠實,希臘原文意旨真理上,也就是說我們相愛必需要立根基於神的真理上。
德雷莎修女說過一句話:『這世上根本沒有什麼事可以稱為偉大的作為,只有無數充滿大愛的小作為。』我們不要好高騖遠,認為神要我們去愛,是要我們做什麼很了不得的事情,祂往往只是要我們做好身邊該做的事,帶著愛心去做,這樣而已。然而,我們往往因為個人的偏見,無法這樣去做;或者我們是去行了,卻無法持久的去做。任何小事,能夠持久的去做,就是大事。
然而,彼此相愛並不是要我們去承擔別人所有的生命擔子,我想除了耶穌,沒有人可以擔得起另一人的生命擔子。我們要在真理上去愛,不要忘記溺愛不是真的愛他,反而是去害他。所以,該是弟兄姐妹自己該擔的擔子,你應該放手讓他去擔,這樣他的生命才會長大。然而,我們可以陪他渡過那些徬徨沒有信心的日子,鼓勵他來到神的寶座面前禱告,接納他,不讓仇敵的控訴使他遠離神。我們可以做的事很多,只是我們往往忽略了,要不就是做太多了。在真理當中去愛,是恰當的,我們真該好好去學習怎樣這樣去愛我們的弟兄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