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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吵架系列文章 -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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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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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筱棻
整理了前年所寫的「吵架」系列的文章之後,覺得需要寫點後記,當初寫這系列文章是在看過一些基督徒吵架(包括網路上的基督徒)之後的感想,從聖經的原則來看待,吵架的雙方以及旁觀者應該注意什麼事,其實自己是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來看,對吵架雙方的觀察稍嫌不夠深入、也不夠體諒。
當我自己與其他基督徒發生摩擦之後,我會發現自己仍難以避免我文中所寫的問題,在該系列的文章中我假設朋友之間才會吵架,只是我想到的通常都是交情很不錯的朋友,朋友間的摩擦應該儘量以「認識對方」的角度來看待,而不是要想吵贏。只是我發現有些吵架的雙方有可能平常就看對方不順眼,有引爆點的時候就會吵起來,未必交情很好的朋友才會吵架。交情普通的朋友之間也會吵架,因為有可能因為一些利害關係而吵,而且吵架之後更容易否定原先的交情,因此吵架之後就會產生值不值得去與對方和好的掙扎。基督徒之間理論上是肢體關係,但是很多時候我們真的無法信任對方,我們對對方的認識未必完全充足,對彼此的動機無會有很多負面的猜想,因此很難單單以認識對方的角度來看待。
另一方面,我發現身邊的人們總是希望和諧的關係,因此曾聽到有人想要約我們出來彼此和好,我的反應是:要當和事佬的人自己要準備好、禱告清楚,因為我不確定到時候會不會再一次吵起來;如果真的要和好,一定要包含彼此認罪,沒有認罪的和好就是虛假的;如果只是想要維持表面的的關係,那根本不需要有什麼和解的動作,因為大家表面上、私底下都不會去找對方的麻煩,唯一的差別只是「彼此相顧」的關係已經破壞。我的看法是只有認罪之後才能和好,才能恢復肢體關係;和解的動作若無法帶來這種效果是沒有意義的。
饒恕的問題呢?因為吵架我們覺得被得罪,願意因此饒恕對方嗎?我覺得饒恕還是一個挑戰,我們都必須作好饒恕的心理準備,我前面所說的「彼此認罪」是真的彼此認罪,不是只要對方向我道歉,我得罪對方的部份也願意道歉。當神給我們機會時,一定要把握機會彼此饒恕與和好。
我親身經歷過吵架的事件之後,有時會看到聖經中其他的一些重點。就像我很喜歡舊約約瑟的故事,約瑟在見到他的弟弟便雅憫與他的父親雅各時,哭得何等真實,他何等地想念弟弟與父親。只是我曾在想,約瑟見到父親、弟兄時已經當了埃及的宰相至少八年,他這八年中都沒有想過要回去找他所愛的父親與弟弟嗎?曾有我所敬重的輔導回答我:因為約瑟所受的傷害太大。可能也因為這樣,他刻意要忘記他的父家,因為一想到父家就無法避免想到哥哥們對他的殘忍,或許也因此他才能忍住不去找哥哥們報復。
神並沒有強迫他要回去與哥哥們和好,神用大饑荒這個機會,讓他的哥哥們來到埃及買糧食,讓他的哥哥們想到當初自己所犯的罪,最後相認時他的哥哥們都向他認罪、約瑟也饒恕他們、並向他們說安慰的話。基督徒彼此是肢體、應該彼此相愛,有了嫌隙應該彼此饒恕與和好,只是就像神並沒有逼約瑟回去與哥哥們和好一樣,而是在很多年後安排適當的時候讓他們的關係恢復,在神所安排的機會中,約瑟把握住了,因此他們的關係不但恢復,而且比以前更好。
之前看到 ANNA 寫的「
和解─上帝的禮物
」,我覺得類似這種機會就是上帝的安排。基督徒還是應該隨時預備好自己與人和好。
我是司布林(spring)啦!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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