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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人而來的恩典 - 羅馬書第五章
2005/09/12 07:48 瀏覽741|回應0推薦0

司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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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單單因為信而被神稱為義人,更要因為信與神和好,現在我們因信而得進到目前所站的恩典中,我們也在神的榮耀的盼望中歡喜。神的恩典是值得我們歡喜快樂的,得救是神的恩典,服事神也是神的恩典,在恩典裡面要喜樂,因為得以經歷神各種的恩典,自己的生命也可得著更大的釋放。(經文:羅馬書第五章)

縱然在受苦時也應該歡喜快樂,因為知道受苦之後就生出堅忍,我常覺得現在人的生命很缺少堅韌的特質,常聽到自殺的消息,特別是因為挫折而自殺的人,無論他所受的挫折有多大,恐怕都代表他生命中無法忍受失敗。實際上我自己忍受失敗、挫折的能力可能也沒多強,求神的恩典與憐憫臨到我們,讓我們不遇見過於我們所能承受的挫折。堅忍會成為生命的特質,患難中的人所體驗到的生命與溫室中的花朵有極大的不同,他們所彰顯的生命光輝也絕對不一樣,更是可以帶給很多人安慰。當堅忍成為我們生命的特質時,就幫助我們從憂慮中得釋放,不必憂慮太多可能的困境,因為我們可以承受得起。這就帶來很大的盼望,從患難而來的盼望不會使我們失望,因為不是虛假的,也特別因為神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從這裡也看到我們的忍耐不是咬牙切齒的忍耐,乃是歡喜快樂、充滿神的愛的忍耐。這是何等神奇,何等不可思議,這絕對不是人靠著自己所能辦到的。

神的愛顯明在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這種愛超乎想像。愛人總要付出代價,付出生命的代價那實在是太大的代價,更何況讓我們付代價的人是個罪人,這時我們都會想:值得嗎?如果對方是很偉大的人、是眾人所稱頌的,或許我們還覺得值得,但對方是罪人,跟我們一般人一樣、常與人勾心鬥角,值得我們為他付出生命的代價嗎?神的愛就在此顯明出來,愛的付出就不考慮值得與否。

我們靠著耶穌基督的血而被稱為義,也靠著祂從神的忿怒中得救;我們靠著基督的死與神和好,也靠著祂的生而得救;我們不單靠著基督與神和好,也透過祂在神裡面喜樂。得救是恩典,服事是恩典,而且隨時都要靠耶穌基督的恩典來生活。

始祖亞當犯罪之後,罪就進入世界,死就從罪而來,而且死就掌權、統治這個世界,同樣的,因為耶穌一人的順從眾人就被稱為義人,恩典就藉著義作王、臨到這世上願意接受的人身上。人因為犯罪而被定罪,卻因為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而得以從過犯罪惡之中得稱為義。

很多人覺得這是不能的,因為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自作自受是天經地義的。只是事實上很多人都承受著別人所作惡事的惡果。走在路上很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可能被酒醉駕車的人撞死,被撞的人本身沒有犯什麼錯,而是因為酒醉駕車的人犯錯,但是他犯錯的結果卻臨到別人的身上。有時我們也領受其他人善行的恩典,例如:前人種樹、後人乘涼,乘涼的人本身沒有作過什麼努力,但因前人曾經努力過,他們所成就的功效可以臨到願意接受的人身上。神透過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也是如此,祂的救恩可以臨到每一位願意接受的人身上。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上,只是沒有律法時,人犯了罪也不知道,沒有人告訴我們規定時,我們就不算違規,因此律法是叫人認識罪,卻也讓罪顯明出來。律法規定愈多、罪就顯明得愈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神的恩典也就更顯多了。因為神愛的緣故,讓恩典透過義掌權、藉著耶穌基督帶來永生,這也是信祂的人所能領受的。

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很多人會批評基督教的教義是鼓勵犯罪,這是恩典的誤用,下一章保羅會談到這問題。

我是司布林(spring)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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