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承辦單位/基隆市文化局
二、參加對象:中華民國國民
三、徵文內容:凡能表達對:1、海洋的思考者,2、有關基隆人文、名勝、古蹟等皆可投稿。
四、徵選文類:1、【散文】: 約3000字 2、【現代詩】:約30行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1、【散文】:首獎/獎金貳萬陸仟元,1名。 優勝/獎金壹萬貳仟元,2名。 佳作/獎金伍仟元,10名。
2、【現代詩】:首獎/獎金壹萬元,1名。 優勝/獎金伍仟伍佰元,2名 。 佳作/獎金參仟元,13名。
六、收件及揭曉、頒獎日期:
1、收件/即日起至100年六月三十日止
2、揭曉、頒獎/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七、評審方式:
應徵稿件收到後立即密封編號,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八、注意事項:
1‧作品需用電腦列印,凡有記號或姓名者一概不予參賽。
2‧作品請影印六份、電子檔(存入磁片或光碟)2份,並請詳填報名表。以掛號郵寄(基隆市202中正區信一路
181號3樓)並在信封上註明「參加基隆市第九屆海洋文學獎徵選」字樣,及徵選文類,逾期恕不受理。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未得獎作品,恕不退件,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3‧入選作品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訴訟,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金,其
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4‧在得獎名單尚未公佈前(得獎者亦同),作者不得將同一作品發表,或參加其它徵文比賽,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
消其資格。
5‧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額得從缺;獎金依規定納入所得稅法給獎辦法計算(金額超過20,001元(含)以
上,扣稅10﹪),得獎作品由承辦單位出版,出版權、著作權歸基隆市文化局,本局擁有發表權、轉載權,發
表作品時本局有權改編,並可將該作品配合編輯作業酌情加插圖,授權合作網站、刊物、光碟或其他媒體刊載,
供讀者瀏覽,編輯成書時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作者每人乙冊。
6‧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集體創作不予錄取。
九、洽詢電話(02)24224170轉275吳淑芳。
十、本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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