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宗旨】
一、為推廣本縣藝文欣賞與寫作風氣,發掘和培植在地文學人才,使地方文化茁壯發展。
二、鼓勵文學創作,呈現屏東縣好山好水的風光,開發屏東縣潛在文藝
作人口,為屏東文學創作紮根播種。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聯絡電話:08-7379423)
【徵選類別】報導文學、散文、新詩三類
【實施方式】
一、參加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1.外縣市籍民眾,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
2.本縣縣民或服務本縣及就讀本縣學生作品題材不限(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工作證明等)。
二、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0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
四、簡章請向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索取或逕上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3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徵選類別及獎勵】
報 導 文 學
1.以1萬2000字為原則。
2.作品主題:反映屏東縣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
3.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佳 作: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散 文
1.以3,000字至6,000字為原則。
2.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佳 作: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新 詩
參選作品每人以一篇為限。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7,000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佳 作: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組,得獎者作品集15冊。
【評審】
一、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
二、 作品審查:聘請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參選須知】
一、參選作品一律以電腦繕打,內文標楷體14級字型,版面直式橫書,並編列頁碼,以A4規格紙張列印裝訂,作品請附上電子檔資料(光碟)。
二、參選作品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附加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三、同一作者可同時參加各類別,惟每類作品以1件為限。
四、參選作品、報名表請以掛號寄達指定收件地點,並在信封註明『100年大武山文學獎』及『參加類別』。
【其它注意事項】
一、 得獎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二、 參選資格證明如有偽造,則取消參選資格。
三、 獲獎之作品著作財產權屬屏東縣政府,如用於推廣教育、網際網路、圖書、電子書,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四、 參選作品,限未在任何報刊、雜誌、出版或獲獎,並不得抄襲,如有上述情形,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並發佈新聞,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負法律責任。
五、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自留底稿。
六、 參加者應尊重本徵選辦法,對主辦單位之決定不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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