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時間2011.01.152011.03.03
一大專組
1.小說以五千字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
2.散文以二千字至五千字為原則。
3.新詩短詩二首總行數五十行以內。
二高中組
1.散文以一千字至三千字為原則。
2.新詩二十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三國中組
1.散文以八百字至二千字為原則。
2.新詩十五行含以內短詩一首。
※每人每類限投一篇題目自訂。
※以上各組新詩題目包含子題及空行不計入行數。
投稿辦法
◎ 請進入「全國學生文學獎線上投稿系統」投稿。
◎參賽稿件請使用電腦打字。
◎版面設定直式橫書字體為12級新細明體並於作品抬頭註明「組別」、「篇名」但不得署名。
◎ 稿件上傳後將無法再做刪修投稿前請確實校訂。
◎ 投稿時請至投稿系統登錄個人資料並依指示上傳稿件word檔。
◎ 上傳完畢後請列印「步驟 3 / 3資料上傳結果報告」留存。
◎日後若有疑義請出示「步驟 3 / 3資料上傳結果報告」向主辦單位申請查詢。
◎投稿系統將於台灣時間2011年3月3日星期四中午1點01分起關閉敬請參賽同學把握時間及早作業。
證件繳交
一證明文件由下列三項擇一提供
1.加蓋「992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若學生證為不可蓋章之磁卡請以正反面影本至學校學務處加蓋「在學證明章」。
3.若因各校作業不及加蓋註冊章請自行申請「在學證明」。
二以上證件影本務須清晰可辨。
三證明文件於3月10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送至「明道文藝社」並請加註「組別」、「篇名」、「作品編號」。以郵戳為憑。
四郵寄地址414 台中烏日中山路一段497號 明道文藝社 收
注意事項
◎參加作品須未曾在校內外發表、未曾在網路上含作者個人部落格張貼、未同時參加校內外其他徵文。
◎ 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公佈姓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
◎各組前三名及佳作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發表、轉載於書面或電子媒體不另支稿費。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以主辦單位網頁公告為準。
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徵文辦法」全文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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