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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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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喬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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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ABay
施喬茜

【進入比賽網站】

一、宗旨:

1. 獎勵本土個人風繪本文學創作。

2. 提昇國內文學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繪本協會

協辦單位:文化大學推廣部/華岡興業基金會/繪本旅館

贊助單位:

三、參賽資格:

限陳璐茜繪本創作師資班認證班成員

四、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主題/不限創作主題與閱讀對象,但作品本身須結構完整,且符合圖畫書的形式要件。

2. 文字/華文創作為主。

3. 文體/不拘。

4. 媒材/不拘,但不得採用電腦繪圖。

5. 規格/ 尺寸不拘, 限平面創作。

全書內頁以 9~15 個跨頁為標準。

五、參選限制:

1. 限每人提供一本繪本創作參賽。 ( 初選毋需附原畫,進入決選者請提供原畫做為評審依據 )

2. 限提供 2009 年 10 月 1 日以後完成的繪本創作,且未在任何媒體發表過的作品。

3. 為求本徵文比賽之公平性,受邀本奬之評審委員,不得參加徵件。

六、繳件方式:

1. 送件期限/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送件方式/掛號郵寄。

郵寄地點:台北縣新店市永安街 93~4 號 9F  

台灣繪本協會「 2010 個人風繪本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收

3. 請至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將一本繪本樣書連同報名表一併密封包裝,包裝上請註明參加「 2010 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將報名 回執單黏貼其上。

4. 參賽作品本身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七、競賽時程

程序項目

時 間

說 明

徵件階段

2010.09.1 徵件開始

2010.09.30 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評選階段

預定 2010 年 10 月下旬

評選公佈

預定 2010.11.1

將於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上公佈競賽結果

頒獎典禮

預定 2010.11 下旬

展覽開幕當天下午舉辦頒獎典禮,

正確日期將公佈於協會網站

巡迴展覽

預定 2010.11 下旬

1. 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

及宣傳推廣活動,並需提供原畫做為

展覽觀摩使用。

2. 展覽完畢後,將個別通知得獎者領回

作品時間與地點。

3. 正確展覽時間將公布於協會網站上

4. 展覽規畫:

首 展/文大推廣部 1F 大廳,舉辦為

期七天的展覽。

巡迴展/繪本旅館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占分比例

創新性

繪本概念的原創性與獨特性

40 %

美感度

繪本畫面構圖、用色及編排設計

30 %

故事性

故事結構完整性、文字運用純熟度

30 %

九、評選委員:

1. 初選階段/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 。

2. 決選階段/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

十、比賽獎勵:

*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叁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佳作獎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由本協會代扣 10% 所得稅。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不完全視同棄權。

2. 違反比賽規則將失去參賽資格。

3. 參賽者的設計創作須未參加過任何公開設計的相關競賽。

4. 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

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 繳交之參賽作品如不符合比賽規則,將不列入評審。

6. 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交由評審團進行專業判

定,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的決議與評審結果。

7. 本參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8. 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

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協會網站:暫以各期城市通道佈達

洽詢專線: 0953101716----- 區心瑜小姐 (爆炸狗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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