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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宗旨:林君鴻女士生前關心兒童,並熱愛兒童文學。為紀念林君鴻女士,並鼓勵從事兒童文學創作之優良學生,由其夫婿王家禮教授提供資金,設置「林君鴻兒童文學獎」。 二、 主辦:林君鴻兒童文學獎管理委員會。 三、 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規定:凡高中以上在學學生皆可參加。 (二)徵選內容規定:可選擇下列其中一項參加徾文比賽。 (1) 繳交未發表之兒童文學創作詩作品一件,30行以內。 獎金及獎項:(作品若未達水準,該獎項從缺)徵選六名。 第一名:1名,獎金伍仟元正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肆仟元正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參仟元正及獎狀乙紙。 佳 作:3名,獎金貳仟元正及獎狀乙紙。 (2) 繳交未發表之兒童劇本(獨幕劇)作品一件,演出時間30分鐘以內。 獎金及獎項:擇優入選若干名,第一名:獎金壹萬元正及獎狀乙紙。 (四)收件方式、地址及截止收件日期: 1、 收件方式:一律於期限內親自繳交或以掛號寄交。 2、 收件地址:花蓮縣97401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國立東華大學 理工學院 周白麗 收 3、 截止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止(郵戳為憑) (五)評審方式:評審分為初審、決審兩階段進行。敦請兒童文學專家擔任評審委員。 (六)公佈得獎名單及頒獎: 1、 將配合本校大型活動,公佈得獎名單及公開頒獎。 2、 得獎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或商請媒體刊登,未得獎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發表: 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作者,惟主辦單位擁有為推廣活動及基於教育目的進行之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刊載於明道文藝之權利,無須另外致酬。 (八)敬請配合事項: 1、 應徵作品如有以下情事之一者,一經察覺,即取消獲獎資格,且追回所頒獎金、獎狀並公佈投稿人姓名。 (1) 作品曾以任何形式發表、出版或得獎者。 (2) 作品係抄襲他人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 (3) 經人檢舉或告發參賽作品非為投稿人所創作者。 (4) 不符投稿資格者。 2、 作品繳交格式請依下列規定處理: (1) 作品一律以電腦列印稿處理,每件複印三份,紙張採用A4格式影印紙,固定行高20pt、字體大小標楷體14pt(請一併提供電子檔案,並於磁片上註明真實姓名、應徵林君鴻兒童文學獎、作品標題名稱等相關資料)。 (2) 稿末需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惟需註明否要以筆名發表)、所屬學校年級、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學生證上必須足以證明本學期已註冊者)、聯絡電話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 (3) 電腦列印稿、磁片以及個人資料列印稿請裝入信封中,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林君鴻兒童文學獎」。 3、 應徵作品,恕不退件,請參加者自存底稿。 四、 其他: (一)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二)活動網址http://www.chas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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