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烏托邦王國
市長:昕弘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烏托邦王國】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聘請外籍家教老師應該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瀏覽240|回應0推薦0

1on1家教
等級:2
留言加入好友

因就業服務法目前尚未開放個人聘請外籍家教老師,並有下列相關聘用條文做為外國人士聘用的規範,請於聘請家教老師時特別留意!

聘用者就業服務法第44條 :「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如經查證,違反者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可被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外籍家教老師就服法第43條中有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如經查證,違反者,依68條處以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處份外,外籍老師另將限令出境,且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2340&aid=706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