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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馬英九,放過周玉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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昕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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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馬總統,放過周玉蔻吧!

2015-11-18 06:00

◎ 呂一銘

馬總統自訴控告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案,台北地院近開庭辯論終結,定今年底宣判。但不論判決如何,馬總統註定是輸家!

周玉蔻遭馬英九自訴控告涉嫌加重誹謗案,痛批馬打壓新聞。(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簡言之,總統位高權重,是媒體監督最重要的公眾人物,其言行自可受公評;知名度越高的公眾人物,對於公開言論本應有更大的容忍度,且憲法或大法官第五○九號解釋令等亦有適切的司法保障,要言之,長期從事公共事務者,具有特定黨派色彩,民眾對於批評、談論此類政治人物的言論,習以為常,高知名度政治人物(尤其總統)之社會評價,未必會因特定人士之一席言論而受影響。

再純就此官司勝負而論,其一,若判決總統勝訴,外界易認法官不無偏袒權勢之嫌,反使司法公信力受到質疑,傳到國際人權組織,我國自由度勢必又遭降等,有礙國家民主聲譽和形象。

其二,若判決總統敗訴,司法獨立和公信力加分必大,但總統不僅當下聲譽受損,此案更將成為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歷史負面教材,長短期來看都得不償失。

因此,馬英九及時撤告和解才是上策,否則必列國際人權組織(包括美國「自由之家」、「國際無國界記者組織」等)負面評價; 馬英九上任後台灣新聞自由度排名下降一事,勢必再成話題。

美國前國防部長、歷任五位總統幕僚的倫斯斐,不久前在《倫斯斐法則》一書中舉詹森和尼克森總統為例,他們兩人都討厭記者,但這只徒增敵意,無助於總統傳遞訊息。又談及尼克森和甘迺迪的差別在於:「甘迺迪真心喜歡新聞從業者,也喜歡和記者辯論。」因此在媒體形象中勝過尼克森。書中還說:「我認得不少企業和政府高層對於和媒體相處都很不自在,吃了媒體一兩次虧後,更對媒體抱有強烈敵意……到頭來都後悔他們不與媒體建立關係的決定。」馬總統何妨再三思!(作者為前國營事業台灣新生報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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