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古幽情
中國動輒聲言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台灣也有人引語詞含混的中國古籍,論證釣魚台屬台灣所有。「固有領土」論者所引文獻,雖令人興起思古幽情,在國際法上卻無意義。
一九一九年,出席巴黎和會的法國代表塔杜,跟義大利總理奧蘭多喋喋不休,談薩爾與法國的古老關係,理當「歸還」法國。奧蘭多輕鬆回答:依此推理,義大利可以要求古羅馬帝國的廣大土地。
釣魚台主權問題不在古籍考證,而在國際條約。釣魚台在馬關條約簽字之前,已被日本納入版圖;至於馬關條約規定割讓給日本的領土,對澎湖列島註明經緯度,對台灣卻只說「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
舊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日本放棄「台灣與澎湖列島」,並未列舉附屬島嶼或經緯度,不能據此主張日本放棄釣魚台。相反的,釣魚台是依和約第三條規定,日本「同意」將北緯二十九度以南,包括琉球群島及大島的南方諸島,交聯合國託管,並指定由美國治理。
一九五三年美國治理琉球的文人政府第二十七號公告,琉球的領土管轄範圍包括「北緯二十八度、東經一百二十四度四十分,到北緯二十四度、東經一百二十二度的所有島嶼、小島、環礁及岩石」。
這個明確的經緯度,包括釣魚台在內,即使到一九七○年,蔣介石的駐美大使周書楷奉命向美方交涉時,也承認釣魚台是在美方接受託管的範圍內。
依舊金山和約,日本並未放棄南方諸島,因此,美國承認日本對該領土有「剩餘主權」,在一九七二年結束託管時,把受託領土如數交還日本,只聲明「發生在舊金山和約以前」的主權爭執,美國不採取立場。
但在舊金山和約以前,釣魚台主權並無爭執;現在靠含糊不清的古籍宣示「固有領土」,就像台灣有關帝廟,便想像「三國」猛將關雲長佔領過台灣一樣荒謬。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